事后补签的合同有效吗_事后可以补签合同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23:26:59 人阅读
导读:你好!不知道你究竟为什么补签劳动合同,就一般情况给你如下分析,希望能帮助到你!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公司与劳动...

你好!不知道你究竟为什么补签劳动合同,就一般情况给你如下分析,希望能帮助到你!

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

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够和单位进行协商。


第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向你支付双倍工资及赔偿经济补偿金。

公司在你离职之前要你补签,你是可以不用再跟单位补签合同,可以直接走人,并且你可要求单位再支付一次这几个月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你在这个单位工作多少年补偿几个月的工资,不足半年的,补偿半个月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要保留好你与单位之间已经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表、工资转款的银行凭据、工作牌、工作服等。

  • 如果单位非要你补签劳动合同,也可以签,但在签署时的落款时间必须是你签署劳动合同当天的真实时间,如果时间倒签回你入职后一个月内的,则你无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了。

在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后,即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视为成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不等于就不签了,用人单位应劳动者及时签订。事后补签的合同,只要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有效力的。

只要是当事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易法通解答: 合同只有一方签字,视为合同还未生效。

在合同未生效的情况下,对方对土地进行开垦的,是侵权行为。但现在合同在对方手里,若对方补签,合同是有效的。所以你要在对方未在合同上签字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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