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无限期合同申请离职有赔偿金吗_签了无限期合同因为生病辞职会有赔偿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02:38:36 人阅读
导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是有利的,有更好的劳动保障。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是有利的,有更好的劳动保障。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并且不需要任何理由,但是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1.1后的该单位工龄支付经济补偿金,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有合法理由,即只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合法的理由,那属于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支付赔偿金,2008.1.1前的该单位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算一年,2008.1.1后的工龄每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赔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赔偿二个月工资。

谢谢邀请。根据题主的意思是已到退休年龄了且签订的无限期合同,然后公司辞退了。这个的重点应该是在被公司辞退的情况,因为如果是按退休处理,所以公司应该也不会再这个时候辞退的。所以基于公司辞退的情况进行以下分析:

公司是以什么理由辞退,结果就不一样

1、如果是题主因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情况下,公司与你接触劳动合同时不需要赔偿的。

2、因为题主已经到退休年龄了,所以公司不得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解除劳动合同

3、、若公司以其它理由解除你的劳动合同,则可按照一年一个月的工资进行补偿,这里的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是劳动者劳动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3)按规定未介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国家根据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因为题主给予的信息不足,不知道是那种情况下辞退的。所以我只能按照能想到的提供回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解除情形与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没有区别,你提到的因生病辞职,可归结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同时也不是用人单位解除你,不存在违法解除的问题,也没有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期限影响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吗?

不影响,任何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都是一样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这里特别将三种期限的合同明确出来,就是为了防止大家产生误解。

二、自己辞职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规定的辞职的情形。

第四十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情形中并未包含第三十七条。所以,自己辞职没有经济补偿。

三、你怎样才得获得补偿?

对于你生病想要获得经济补偿,不是自己辞职,生病应当有医疗期,当医疗期结束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此时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支付经济补偿。具体看以下条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而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满十年以上,签订了无固定劳动合同,员工主动辞职有补偿吗?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应为你交社保,应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补交保险及经济补偿金等。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能解除的。所谓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终止日期,即终止时间不固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除期限外的其他条件),这种劳动合同便可以一直存续下去。但是,只要出现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一方当事人便可以行使解除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5条

第(三)项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一种形式,只是在期限确定上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所区别,不是对违法者的无原则保护。

  依照以下原则处理:

  1、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八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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