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自己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_婚前按揭房,婚后加名,离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3 14:25:57 人阅读
导读:谢谢邀请;婚前首付还贷买的房,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共同还贷,离婚后应该怎么分割,问题很明确,分割就不麻烦。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

谢谢邀请;婚前首付还贷买的房,婚后加了女方的名字,共同还贷,离婚后应该怎么分割,问题很明确,分割就不麻烦。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自领结婚证就成为了合法的夫妻,家庭财产由个人婚前财产和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组成,婚前的个人,财产的归属权属于个人,不因为结婚而改变财产归属的性质。婚后的共同财产双方都有平等的使用权,买卖权,赠予权和处置权,离婚时平等分割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

该房产的首付部分和婚前还贷部分,是属于单方个人的婚前财产,( 增值部分 )占该房产总价值的比例,划出个人婚前财产部分就可以了。

领取结婚证以后,需要共同还贷,加了女方的名字,这是合情,合理,又合法的。共同还贷的部分,( 增值部分 ) 就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这一部分财产占该房产总价值的比例,男女双方各占50%的分割权利。

首先,婚前贷款买房,等于婚前仅仅给付了首付,即使你们不离婚,你没有写女方的名字,由于房子的还贷款部分,属于婚后,那么离婚时候,女方也可以获取到,证明自己还了贷款的部分和房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增值部分的一半。

而如今你自愿增加了名字,那么房子就会被当做你对妻子的赠与,你的妻子就会分割一半走,因为已经属于共同所有了。

但是,很多人都会想,天啊,那万一有女的故意这样欺骗,不是太容易赚钱了。

是的,因此法律上也并不是没有办法挽救

如何挽救房子

首先,如果真的证明这个女的就是职业骗婚的,我想不用多说,她涉嫌诈骗罪,她坐牢也会把属于对方的钱,被没收后返还。

那么,如果也没有证据证明对方是骗婚,就是不爱了呢?房子其实也有办法拿回来。

那就是当做彩礼拿回来,法律上,这种结婚时间不长,最后离婚的,通过起诉,彩礼都是会根据生活时间等返还大部分的,尤其钱比较多,造成当事人经济困难的情况下。

男方只需要证明当时增加名字给女方,本身是以结婚为目的的,是当做彩礼的,现在虽然双方结婚,但是时间短暂,并且因为房产的付出本身也会造成自我经济困难。

那么还是有机会拿回来的。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是男方自身家暴虐待,各种劣迹斑斑,造成女方迅速离婚,那么判决当然就不利了。

最后,想说,结婚几个月就离婚,如果不是大的事情,还是先谈谈吧,女方可能就是一时冲动而已。

另外法律上,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只有起诉,起诉很漫长,一般第一次不会判离。

也希望有情人终成眷属,结婚别冲动,儿戏一样结婚了,几个月又离婚。

婚前按揭的房,婚后加了对方的名字,离婚是不是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这得要看婚后是不是共同还了贷,或者是婚前已经把贷款还完,才能给出不同的答案。

如果婚前按揭还贷的房,房贷并没有还完,需要婚后用共同的收入来还贷,才加上对方的名字。那么,首付的部分和前期还贷的部分,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余款部分,才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就按占总房价的比例来进行分割。

如果说婚前已经把房贷还完了,结婚以后才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有事前约定的话。( 有字为证 ) 依照法律,还是属于婚前的个人财产,房产证上再加名字,也属于黄粱美梦,白忙活了。

如果是婚前已经把房贷还完了,结婚以后受女方的要挟,出于不自愿的情况下,才把女方的名字加上去的,只要有第三方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属实,( 亲属证言不算 ) 依据法律,在任何不公平的情况下产生的协议和签约,都是属于违法的,应该取缔。离婚时,依然可以把这个房产看成是婚前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已经还完了房贷,婚后自愿把对方的名字加上去。依法把这种行为看成是,在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内,一方无偿的给对方的赠予行为。在离婚时,就算是婚姻期间内双方的共同财产。

依法依规,不忘良知道德和人情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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