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可以不赡养老人_老人可以不赡养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5 17:31:04 人阅读
导读:谢谢圣邀,对那些不养父母的人,表面上人们都不露声色,其实人们的心里,都看着他不是人的滋味。他对父母都如些的狠毒了,还能谈的上和外人交往的一切么,?如果和那种人在...

谢谢圣邀,对那些不养父母的人,表面上人们都不露声色,其实人们的心里,都看着他不是人的滋味。他对父母都如些的狠毒了,还能谈的上和外人交往的一切么,?如果和那种人在一起玩乐,干活,挣钱,合作,等等,还能有你的好果子吃么,?

对于那种不孝而无德的人。一定教育子女们,远离那种动物人吧,否则在一起会感染了好孩子们,?

那种人那个村也有个一家两家的,多为是品种和祖传有关,谁都不容易把他教育好的,?

同样的道理,他没养过你,为什么要你赡养他,我不是伟人,我做不到,估计到老了那天我连看他都不会看,不要道德绑架我,没用的,没吃过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这个问题老人可以不赡养么?我觉得不可以,无论年轻时如何都将会是过去式,年轻时再有本事,也有老的一天。而且老了是最难的时候,每个人都会走这一步,“忠孝仁义”这些你做的好,你的后辈才做的好,如果自己都做不好,怎么教育下一代,有一句是“上梁不正下梁歪”,生活中可以看到那些对老人指手画脚的人,说脏话的人,他的孩子3-7岁的时候也很没礼道,当然后来有些自己明白道理自己改正的少年,也有一些就这样歪了的。

在者有些老人为老不尊也是需要改改的,想别人尊重你,你也是得自重的,人都是互相的,“什么老人没有义务给年轻人看孩子,或者儿媳妇没有责任养老”,感觉事情都是相互的,没有谁一辈子谁用不到谁,所以做事都不要做太绝,相互理解多沟通,多包容一些,生活也许就不会那么糟糕。

不喜欢这位曾经对你不好的老人,你可以在他能自理的时候不住一起,但是生活所需要的东西,你得给他备好,你条件也许不好,生活很糟糕,但最起码让老人吃饱穿暖,还是得做到的,如果说曾经心坎上两者结仇。那现在没有谁感激谁,只有道义上,我觉得是道义一个陌生人快饿死了,求你你也会给他碗粥喝,何况老人曾经生活了好几十年的老人。

但是现实就是有很多,比如表面上嘻嘻哈哈,说我还能不养老,实际有些确实做不到,也是有很多原因导致,听一个老人说:有一次没有大桶矿泉水了,儿媳妇让她喝自来水,她就犟就是不喝,其实自来水烧开喝也一样,老人也是农村来的,为什么要活的那么累,顺其自然一些不好吗?后来她儿媳妇说了很难听的话,太强硬只会后来越来越不好相处,矛盾越来越多,一个巴掌拍不响,两方都有错。

这些都是桌面上个人认为,生活中有些他们和老人可能吵的很凶,关系很难维持一起生活。没经历别人的苦,怎么也感受不到别人当时受得委屈滋味,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难处。可能我没有遇到那种不讲理的老人,所以没有那种仇恨的感觉,我家老人都不错,没有太多矛盾,都是生活家常小事,互相都不计较,所以我不会不赡养。莫做让自己后悔的事。

谢谢邀请;我首先在这里向你表示敬意,有101岁的婆婆,证明你也是当奶奶的人了,善待婆婆,赡养婆婆,你起到了表率的作用,应该值得大家弘扬和学习。

据你的介绍婆婆应该有四个儿子,其中有三个住在巢湖, 30多年来,婆婆一直跟着你生活,是你无怨无悔精心伺候和赡养婆婆,去年因为你的手摔断了,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把婆婆送回巢湖,没过多久,那三个儿子就把婆婆又送回到你的家,这三个至少也是年近古稀当祖父的人,竟然对自己百岁的母亲这么无情无义,足以证明他们三个人都是不忠不孝,妄活七旬的白眼狼,都这样对待亲生母亲,我坚倍他们没有一个是能善始善终的,一定会遭天打雷劈。

从你反映的问题可以看出来,这三个儿子在家里面,虽然是当祖父的人了,为人长者也好不到哪里去,由于他们的德性造就,命中注定他们的子女一定也不会对他们三个好,这真是坏良心人的现世现报。否则,三兄弟轮换着也会为百岁老母亲养老送终。

依据法律规定,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和义务,做子女的就有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就算这三位儿子没有工作,没有退休金,他们的子女也有赡养祖母的责任,老话说父债子还,替父行孝,天经地义。不仅现行法律认可,也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这三个逆子如此不孝,你完全可以征得老人的同意,以老人的名义,以不赡养母亲,遗弃母亲罪将他们告上法院,法院依法就会强制执行他们赡养老人的义务和责。最后我给你的答复是,他们三个人的行为不仅违法,如果造成后果还属于犯罪。

我骑车在南方的陌生的乡间小路上,遇上一个小个子女孩,娃娃脸,可她身后背着一个婴儿,立马阴天,暗然神伤,不由的悲从中来。就觉得沸腾的生命一下子冷却下来,觉得心石块一样的下沉……

她能养谁?婴儿,父母,还是自己?她最可怕的是再无可能去学习什么了。她会有多余的精力去考虑父母吗?她的人生可能就剩下活着了。

她已经没有能力弄清楚自己该怎么长大,怎么成人。到时侯不养父母就太正常了。她的生活逻辑已经定死调了,恐怕连梦都贫穷到不会做了!

人连做梦都不会了,还能养活谁呢?

当然,她只是一种,一部分。不是全体。贫穷到极致会兔除人的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这就是半大老头的回答了。能力的丧失意味着爱,责任的丧失。

我说一个我们村四个儿子与母亲、养父的真实故事。

三十多年前。李老大14岁,李老二10岁,李老三7岁,李老四4岁。四十多岁的单身汉张某上门和他们的妈妈结了婚,在农村一个母亲带着四个孩子,一家人的日子过的是紧巴巴的,张某的上门无疑是雪中送炭。两口子没日没夜的忙活,将四个孩子拉扯大,送他们读书,帮他们修房子,帮他们娶媳妇,一晃三十多年过去了,现在四个儿子是各立门户,而且各有了儿女。而老俩口也都七十多岁了,辛苦了一辈子,身体也垮了,到了四个儿子赡养父母的时侯了。

(别人的家事,细节我没办法弄清楚,但我知道结果。)

老母亲由四个儿子共同承担,每个儿子家里住一个月,如此反复轮转。

养父张某与他们没有血缘关系,现在作五保户住进了村养老院。

个人观点:

表面上看,这四个儿子赡养了母亲,实际上,他们限制了母亲的自由,削夺了母亲的幸福,人为地让他们的母亲过着孤独寂寞痛苦的晚年生活。

俗话说,生身父母小,养身父母大。养父张某应该是五保户吗?如果不是党的政策好,他现在的日子该怎么过啊!?

你好,我叫可乐Manna

我认为,一个家庭中,兄弟姐妹四个,都不愿意赡养老人,问题出现在思想教育方面与认知层面上。

众所周知,当父母年老后,作为子女是有赡养父母的义务的,如果拒绝赡养父母,不仅会受到人们道德的谴责,严重的情况下还会构成犯罪。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百善孝为先,赡养老人是我们应当履行的义务,作为子女赡养父母,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必须履行的义务与承担的责任。

人要懂得感恩,想想自己的父母,将我们养育成人真的不易,父母倾其所有,付出了毕生的心血和精力。

可事到如今,他们老了,作为儿女的我们,却不愿意花时间与精力去照顾他们了,这样的儿女,就不配为人!

“屋檐水点点滴!”的道理难道不懂吗?当初的儿女,如今以是为人父母,你就是你的子女的榜样呀,你这么对待自己的父母,难道你不怕,他们长大也会这样对待你吗?

也许,曾经的原生家庭给你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请你不要怨恨自己的父母,请一定要感谢自己的父母,你的父母在他们当时的那个环境下,已经努力地做到了,他们所能做到的最好的东西。

因为人的认知是有局限的,在他们的认知局限之内,他们做错了很多事,但那是他们在自己认知的局限内,做到的最大努力,所以我们只有感谢他们、爱他们!请你记住,爱是需要拿感谢来交换的!

如今,父母年纪已大,希望这四个子女,主动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与责任,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不能只停留在思想和口头上,而要付诸实际行动,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真心地体谅父母开始,从自愿承担赡养的父母的义务与责任开始……

尊老爱幼,人间美德,这是心的呼唤,这是爱的奉献……让我们共同努力,共同行动,用心抚平老人爬满额头的皱纹,用爱抹去孩子写满童稚的眼睛,让世界亮成明灯一盏,让世界将变成最美好的人间!

感谢关注@可乐Manna 与你分享情感人生!

谢谢邀请!

对待不孝子女,一个是舆论谴责,二是法律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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