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跟半路夫妻争财产_半路夫妻有权继承另一半的遗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14:12:20 人阅读
导读:有钱的、有能力的女人很少再婚,急于再婚的都是没钱的女人、或者独立生活差的女人,因为没钱,男人的子女们怕你将来分他们的财产,因为你没能力,男人还要照顾你,如果男人...

有钱的、有能力的女人很少再婚,急于再婚的都是没钱的女人、或者独立生活差的女人,因为没钱,男人的子女们怕你将来分他们的财产,因为你没能力,男人还要照顾你,如果男人生活能力也相对差,子女们既照顾父亲还要照顾你,他们当然不答应。

我认识一个70多岁的老寡男,退休金年4万多,没找老伴之前退休金一直由儿媳支配,由于儿媳儿子伺候的不到位,他托人找了个50多岁的老伴,老寡男的工资开始由老伴支配,儿媳儿子的利益受到了威胁,没多久,儿媳就把这个女人赶走了。

还有一个我认识的50岁女人,再嫁后还顾原来的家和子女,结果也是被男人的女儿赶走了。

人都有自私的一面,当自己的利益受到威胁时,他们会本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虽然儿女们的做法有些偏激,这也说明了再嫁女人做的还是不到位,想法过于简单。

半路夫妻的女方若被男方的儿女赶走,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女方要提高自己的生活能力、和经济能力,会照顾男人,你如果抱着享福的态度男方的儿女们肯定不满意,找老伴就是为了互相照应,如果你太懒、什么事都依靠这个男人,还让他的子女照顾你,他们是不会接受的。

另外,再嫁女要想两个家兼顾,这需要生活智慧,不要太顾原来的家,要以新家为主,只有新家的人际关系处理好,才可兼顾自己原来的子女。

这件事的处理方式也并非那么复杂,只要再嫁女人表明自己的态度,而且言而有信,我相信,子女们也是通情达理的。

@头条情感

父母在世时子女就争夺财产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这种事情属于家庭纠纷没有合法不合法的问题,只是不合乎礼仪道德。


父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可以订立遗嘱。


有效遗嘱是指符合《继承法》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凡违反《继承法》第十九条、二十二条及《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的遗嘱无效,部分违反,部分无效。


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

一、 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真实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也不具备与其相关的民事活动的责任能力,他们所立遗嘱,超越了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规定其从事的民事活动无效,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利益不受侵害。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也充分说明了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的能力。

二、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人在遗嘱中确立的内容是处分自己生前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立遗嘱人如果在胁迫等外在因素的压迫下所立遗嘱,或遗嘱被人篡改、伪造,均是他人的意思,他人无权处分财产所有人的遗产,只有遗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遗产,因此,遗嘱一定要表示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这也是体现对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的保护。

遗嘱的形式

一、自书遗嘱,就是遗嘱人亲笔制作的书面遗嘱,正文最好由本人亲自书写,写清具体的日期时间和订立地点,不同内容的书面遗嘱,以订立时间在最后的为准。

二、代书遗嘱,当遗嘱人不识字或者因病无法自书时,由两位以上的见证人当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也要注明具体日期时间和地点,然后代书人、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在上面签字。

三、录音遗嘱,也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当场见证,最好采用见证人和遗嘱人对话的方式。有时候在遗嘱人情势危急的情况下,会采用口头遗嘱,同样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人同遗嘱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而且一旦情势好转,最好将口头遗嘱改为自书、代书遗嘱等。

四、公证遗嘱,要求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特殊情况,公证员可以登门办理。如果同时存在多份非公证遗嘱,都不得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可见公证遗嘱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是不是半路夫妻,有没有自己的儿子,都可以做婚内财产公证,财产上彼此界限清晰了,才能坦诚的相亲相爱,踏实的过日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以上法条规定,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是有资格继承另一半的财产的。

半路夫妻是指之前和他人存在过婚姻关系,但是已经结束了,又和现在的配偶组成新的家庭的夫妻。如果双方已经在民政局登记过,就是法律所认可的婚姻关系,是可以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继承另一半的遗产的,但是要以配偶没有把自己的财产通过遗嘱的方式指定给其他继承人为前提。

综上,如果没有遗嘱,双方已经在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另一半去世,配偶是有资格继承去世的一方的财产的。

希望该回答能够帮的上您。

我也是一个离婚十年的女人,前夫赌博,我们离的婚,我自己带孩子十年,前夫没有给过抚养费,以前只顾着赚钱养活自己和儿子,现在孩子大了,也听别人劝说,你还年轻,孩子大了会离开你的,不如找个人,有个伴,经人介绍个对象,是农村的,他婚前出轨,老婆喝农药死了,名声不好,找了几个都听他说有这样的那样的毛病,有的让他在县城买房子,有的嫌弃他是农村的,一个相处了三年分手了,说是长的不好,不会和他家人相处,图他的钱什么的,我看他挺能干,前夫赌博,好吃懒做,就感觉别人能吃苦耐劳就是优点,在说以前出轨他也知道错了。我一个男孩,他两个孩子,一儿一女,我从事养生行业,长相年轻,县城有房子,钱不多够用,有点小积蓄,刚刚开始相处,他满意的不得了,说长的漂亮会打扮、会说话,家里人也都满意,对我刚开始挺好的,慢慢就开始不好了,知道我有一点点钱后就各种试探,各种借口,甚至他朋友给我说,你存着钱,他欠着别人账,你不给他还,你们在一起能好吗?我当时就说,我们也没有结婚,钱是我以前省吃俭用存的,我也有个儿子,大了,我尽量不问他要钱就可以了,他慢慢就变了,刚开始一天好几个视频,慢慢一个视频,现在一个都没有,说忙,我请假去看他,他敷衍,找借口吵架,冷战期间,我朋友突然发现他在珍爱网上征婚,我现在提分手,他又各种说爱我,不放手,不分,再不看好再婚,一个人挺好的,给自己找不自在,再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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