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错误的认定_刑事拘留一定被判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02:24:22 人阅读
导读:如果被刑事拘留超过了38天,那么意味着被拘留人就“凶多吉少”了,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他很有可能构成犯罪,并且有较为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所以,这种情况下就及时聘请律...

如果被刑事拘留超过了38天,那么意味着被拘留人就“凶多吉少”了,意味着检察机关认为他很有可能构成犯罪,并且有较为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所以,这种情况下就及时聘请律师介入吧,让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题所述,甲涉嫌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依法将其刑事拘留。最终,甲刑事拘留的时间超过了38天。那么,被刑事拘留超过了38天意味着什么呢?我来简单介绍一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在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到4天,即最长7天。当然,对于那些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天。

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批捕后,应当在7天以内做出是否批捕的决定。如果检察院认为,目前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便会做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就要立即放人;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确实很有可能构成犯罪,且人身危险性较大,检察院便会做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将犯罪嫌疑人逮捕归案。

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最长的拘留时间是37天!

甲拘留时间超过了37天,到了38天,说明甲很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了,那么他构成犯罪、身陷囹圄的可能性非常大。当然,也不排除甲被违法羁押了,真是如此,他是可以申请国家赔偿的。

依我之见:刑事拘留以后的‘’处理结果‘’决定了是否算留案底。

A,如果刑事拘留后警方在规定的法定时限内依法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随后提起公诉丶参与庭审,法院最后对这名当初刑事拘留之人判处了刑罚,这结果就留下了案底。

B,如果刑事拘留以后,警方提请检方批准逮捕而未批准,而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侦查终结后警方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丶提起公诉,法院对当初刑拘的这名被告人判处了有期徒刑宣告了缓刑,这一结果仍留下了案底。

C,如果刑事拘留后,检察机关在警方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犯罪嫌疑人行为构成犯罪,但同时又具有法定减轻丶免除处罚的情节,比如投案自首丶立功丶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丶且具有刑法第四丶五章因邻里纠纷引起的轻微刑事犯罪或非职务犯罪类的过失犯罪符合《刑法》修正案新增加的‘’公诉案件刑事和解程序‘’規定,经检察机关主持刑事和解达成协议并履行赔偿责任,经受害人谅解和请求,检察机关最后对这名当初刑事拘留的人作出了‘’微罪不起诉决定‘’,这名当初被刑拘之人仍然被视为留有案底。

d,如果被刑事拘留后,警方侦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经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仍然事实不清丶证据不足丶合理怀疑不能排除,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检察机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根据‘’疑罪从无‘’的刑事司法原则,这名当初被刑拘之人的行为就不属于留下案底。

e,如果被刑事拘留后,经警方侦查确认被拘之人之行为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者犯罪行为不是被刑事拘留之人所为而依法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这种撤销案件的结果依法也不是留下了案底。

综上所述:前A丶B丶C的刑事拘留以后的处理结果都依法认定其行为均己构成犯罪也就‘’留下了案底‘’,而只有d丶e两种处理结果均不构成犯罪才是法律意义上的‘’没留案底‘’。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一个字‘’能‘’!

依我之见:国家司法机关确认你无罪,错误刑事拘留羁押剥夺公民人身自由‘’依法赔偿是必须的‘’。

根据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之规定:国家司法因办理刑事案件对公民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错误的必须进行国家赔偿。如同案例所述‘’一个人被刑事拘留,经调查证明无罪‘’,即办案机关先行对该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而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拘留是采取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先行羁押于看守所的行为,我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依法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而国家又通过《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无论是刑事拘留,还是逮捕等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都只能针对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丶有确实的证据证明是犯罪嫌疑人所为,既然本案例中被刑事拘留之人不符合上述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的‘’两个确实‘’的证据标准,这就意味着着侦查机关当初对本案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剥夺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错误,根据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之规定:因公安丶检察丶法院在刑事诉讼办案中对公民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错误的应予国家赔偿。

而国家对于因错误刑事拘留的公民给予国家赔偿是‘’国家保障人权‘’的庄严承诺的具体体现,也是‘’事实求是,有错必纠‘’的司法法治原则的体现。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见谅。

刑事拘留,大部分都是会被判刑的。

一个人如果犯了法,警察把他投进看守所,头三十七天,是一个搜集落实证据,完成检察院批捕的阶段,如果在这三十七天内,能够取保候审,基本判处缓刑的可能大些。

如果在这三十七天内,没有办理取保候审,那就只能等着检察院提审,然后是法院提审,最后就是开庭,开庭后十天左右,判决书才会下来,如果不服判决结果,犯罪嫌疑人有一个申诉过程,但是,大部分的申诉都是没有用的,都会维持原判。

罪行较轻的,还有那些在看守所关押时间过长的,大多都会留在看守所,在那里干点杂活,如果刑期剩余超过六个月,都会送到各省市的监狱。一般女性罪犯,都会送到省的女子监狱,其他男性犯人,会根据刑期长短,首先送到入监队,接受一个月左右的入监前的教育,入监队再根据每个犯人的刑期,搭配送到下属各个监狱。

目前国内的形势,只要被刑事拘留,基本都会被判刑,那些极其个别的冤假错案,毕竟是极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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