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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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对于绝大多数的人和公司在手上有闲钱的时候,第一选择就是把钱放在银行里面。而银行在还本的时候必须要付息。ok,那么银行拿到钱之后必须要获得超出利息的利润才能生存下去。那么银行就把让钱去生钱。
银行的投资方式主要包括两种:贷款、投资。
这两年经济形势不好,企业贷款减少。所以银行的业务开始发展到投资。投资就是包括直接投资和委外投资。
那么就显而易见的了解到,委外资金,就是将银行的自营资金和理财资金委托给基金、信托和私募等公司进行投资的那些资金。
尤其是去年股灾之后,大把大把的韭菜含泪把割肉出来,发现把钱放在银行还是最安全的,于是乎,银行的资金大幅增加,而在“资产荒‘背景下,银行找不到资产配置的地方,自己的投资团队又不给力,怎么办,作为金融老大,当然去找这些小弟们。于是就促进了委外投资的扩大。
2015年银行全部委外规模为23.1万亿,到2016年第一季度增加至27.7万亿,涨幅19.9%。其中主动管理类的委外规模为8.4万亿,到今年1季度该规模增加至10.1万亿,环比增长20.24%。
用数据说话才有信服力,看吧,没有骗你们。
国有行委外资金呢,多偏向于基金及基金子公司专户和信托,股份制银行偏向于资产管理计划,地方性银行多偏向于资产管理计划和基金子公司专户。本来好好的,突然杀出来了一个程咬金——私募基金。
你说这好好的三国鼎立局面,你出来做什么。
尤其是有些私募量化对冲和股票策略方面相对更有优势。委外资金就心动了,心动归心动,别乱动。2014年银监会发布过一个通知《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每笔基金要严格而明确的投资标的。
并且想委托私募,还是有要求的。一般的私募不再白名单里面,尤其是小型私募,有着复杂的程序。你说,河对面有块肉,你眼看着还吃不到,难受不难受!
这就出现了通道业务,券商、资管通道等。然后继续,金融市场的机构都是哪些呢?信托、保险、券商、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受谁监管,银监会;保险受谁监管,保监会;剩下三个呢, 证监会。证监会不愿意了,我们券商可以自己做资管,为什么要给你做通道呢,于是开始查券商通道业务。
为什么可以投资私募这种高风险的产品。
其实私募产品一般都是结构化产品,私募(资金需求方)做劣后,银行资金做优先,给定收益。前面回答也说了,尤其是在二级定增上面更多。在前一段时间没有出规定之前呢,所有的风险全部由私募(资金需求方)自己承担。到补仓线补仓,不补仓就清仓。前一段时间先是出了规定,杠杆不能超过1倍,后来又出来规定,说银行也要在合同中确定参与风险损失。
这个安全,要分两重考虑。
第一重安全在于是不是合法合规注册的私募基金。有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不至于卷款跑路,这方面是安全的,没有备案的基金,在中国基金业协会查不到备案的,百分百不安全。
第二重安全就是投资盈亏的安全性。
这个安全性就更难把握,要确定一家私募基金是否具有盈利能力,短期盈利能力完全无法判断,也即是短期投资私募基金几乎都是不安全的;私募基金的长期盈利能力可以找到比较靠谱的判断依据,长期是指两三年,有长期盈利能力的私募基金是安全的,没有长期盈利能力的私募基金是不安全的。判断私募基金的盈利能力,关键在于你自身对投资的认知水平以及对需要了解的私募基金了解的深浅,自身对投资认知水平高,对目标私募基金了解深刻,安全性高,如果自身对投资认知水平低,那就不安全了,搞不清对自身投资认知水平高低,同样是不安全。并且,绝大多数私募基金不具备长期盈利能力,这是二八定律决定。所以,判断私募基金是否安全,第二重不容易。每个环节都要正确。
对于私募基金的验证一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验证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法性:私募基金管理人查询办法:
1、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http://www.amac.org.cn/)2、 点击导航栏的:信息公示
3、 点击: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在关键字框里面输入私募基金公司名称即可查询到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详细情况。
二、验证私募基金的真实性(是否已经备案)
1、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2、 点击导航栏的:信息公示
3、 点击:私募基金公示在关键字框里面输入基金名称
三、 验证外包服务机构的资质
1、 登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官网
2、 点击导航栏的:信息公示
3、 点击: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公示即可查询到
四、 验证托管机构的资质
截止到2017年10月,具备基金托管人资质的金融机构有43家,详情可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http://www.csrc.gov.cn/pub/zjhpublic/G00306205/201509/t20150924_284313.htm
五、 验证募集账户的真实性
基金募集账户一般是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私募基金服务机构开立,并负责管理。比如:某私募基金是由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基金服务机构,一般开立的募集账户的账户名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运营外包业务募集专户”,或者“某某某私募投资基金华泰外包募集专户”。只要确定账户名没有问题,就可以确保汇款的资金安全。
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托管机构是以基金名称开立募集账户,例如“XXX1号一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募集专户”,对于这类型的募集账户的验证,投资者可以联系托管机构核实。
还未得到国家金融行业监管有关法规的认可,在民间私下合伙投资的活动,这种投资如果在出资人之间建立了完备的契约合同的,就是私募基金。
应该说法律既没有禁止也不鼓励,处于模糊地带,那种通过信托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相对可靠,因为资金监管是有效的,不会出现卷款跑路的情况,其他的就不好说了。
私募基金是从灰色区域里出来的,由于法律没有给私募基金见天日的机会,所以,私募基金在合法合规性上是有疑问的,这就导致了私募基金的不透明。
这种不透明在客观上又加剧了私募基金中的腐败、欺诈甚至犯罪等问题。
从这一点来讲,法律本身是为了预防和惩治犯罪,但客观上却让私募基金在灰色区域里滋生了腐败、欺诈等犯罪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