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公司股份转让_公司股份转让流程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4 20:09:30 人阅读
导读:企业转让需要以下手续:第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

企业转让需要以下手续:第一、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变更营业执照,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4、变更税务登记证5、变更银行信息第二、所需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其中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副本。

首先要经过股东大会决议批准,其次要有股权转让协议,最后办理相关手续流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附表 ――股东出资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 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 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 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 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 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 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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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内转让

《公司法》第141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除了法律规定之外,如果公司章程对股东转让股权或股份有特别限制和要求的,股东订立股权转让合同时,不得违反这些规定。

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对外转让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流程在上文已经进行了初步介绍,不难看出,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合法程序大致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对内转让,另一种则是对外转让。这两种转让方式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法律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允许范围内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则按照章程,只要这样才能顺利的进行股权转让交割,否则这种转让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法律也无法给予相应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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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股东到场,首先,公司在工商局网站提交股权转让的资料,等工商局审核通过并确定时间后,到工商局窗口办理。股权直接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修改公司章程,股东会通过股权转让的协议。待工商局办理了相关手续,到税务局缴纳相应税款就可以了。

转让的问题比较明确,有两种方式: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但是在内部转让中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回购,也就是公司收购股东手中持有的股份,这虽然发生在内部但也是比较特殊的一种类型。


内部转让按照目前《公司法》的规定,没有太多的限制,至于转让的份额、条件、价款只要双方自己达成一致意见签署协议并办理变更登记即可。但是特殊的情况就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在符合法定特殊条件情况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权,这种本质上也是一种转让,最特殊的就是《公司法解释二》当中规定的,在股东提起解散之诉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收购股东的股权。


外部转让的规定比较多,但是核心思想就是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简单地说就是外部转让时,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应当购买转让方的股权,既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收购的,那么视为同意转让方出让自己手中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这么规定的本意在于保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人合性关系不被破坏。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附:《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一百四十条 【无记名股票的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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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转让,实质上是指公司的全体股东将其持有的所有股份转让给新股东而集体出局的情形。

1、公司转让的流程

(1)公司原股东针对股权转让形成股东会决议;

(2)全体股东与新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3)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办理税务变更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变更、注册地址变更等)

(5)公司新实控人重新刻章(需要去公安局备案,原印章回收);

(6)更换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需要交回老的开户许可证,重新申领新证);

2、公司转让后需要赔钱?

说实话,不是太理解是什么意思。

私下揣测,是否是指:公司转让后,公司在后续经营过程出现亏损,老股东要不要赔钱?

对此,我的答案是:如果原股东已经完成了实缴出资,在转让过程中按照规定缴纳相关了税费,则股东的责任也随之转移,公司后续经营产生的亏损由公司和现股东承担,如果老股东与新股东另有签署类似承诺的除外。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还望指正!好读书不求甚解,尤喜武侠、推理,欢迎朋友们相互交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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