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主体包括哪些_商标权主体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20:19:04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中国商标法》“自然人”不具备以下条件的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承包户、其他依法获得经营活动的经营户。知识产权主体是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

根据《中国商标法》“自然人”不具备以下条件的不能成为商标权主体:

如: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承包户、其他依法获得经营活动的经营户。

  知识产权主体是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人,包括著作权人、专利权人、商标权人等。知识产权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甚至可以是国家。

(1)企业单位是指那些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2)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希望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赞关注我们。

商标权利中一项名为商标继承权的东西。指的是商标权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商标作为无形财产,商标注册人死亡后,可以依照财产继承顺序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也就是说,商标的确是可以继承的,重点在于合法继承人。什么样的人才算是合法继承人呢?关于这点,注册主体不同,也有所区别。

如果商标注册的主体是个体户。那么这件商标就属于一项财产权利。

  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变更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

  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若继承人未申请续展的,则丧失注册商标专用权。

  如果商标注册是企业、事业单位,那么不好意思,商标属于公司财产。其申请的商标专用权,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只能通过转让的形式完成交易。

1、专用权 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2、许可权 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3、转让权 商标转让权,是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续展权 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有需要看我。

商标权的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是指商标注册人,继受主体是指依法通过注册商标的转让或者移转取得商标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商标权主体的种类包括: 商标权主体的种类包括:

1.各企业、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个人合伙。

2.商标权的传来取得人及其他权利承受着。

3.享有商标权的外国人。 希望可以帮到您,欢迎点赞关注谢谢。

您好,商标权的主体,是指经过申请商标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所有人,亦称商标权人。并非所有的人都能充当商标权人,商标权人有其法律规定的范围及资格条件。 (1)企业单位 是指那些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而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外国人和外国企业 是指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和依据外国法律成立的并在外国登记的法人。这类申请人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应按其所属国同我国签订的协议或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对等原则,并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商标代理组织办理。 根据《商标法》第4条,商标申请人必须是为自己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申请商标注册,超出此范围的商品,不能提出注册申请。这里所说的“生产”是指创造出各种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制造”是指把原材料变成能使用的物品或者消费品;“加工”是把半成品变成成品;“拣选”是指对成品或者零件加以挑选、归类,然后用于销售;“经销”是指经营销售某种商品。 希望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赞关注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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