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_劳动合同解除补偿问题?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8 18:57:22 人阅读
导读:1.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要看依据哪条法律规定解除。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的,无补偿;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

1.公司单方解除合同,要看依据哪条法律规定解除。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的,无补偿;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公司应当按照“N+1”的标准支付补偿。

2.若公司的单方解除被确认为违法的,公司要么恢复劳动关系,要么按照“2N”的标准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

3.根据社保法的规定,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是女职工生育之后方可享受的。

谢谢邀请,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首先要双方协商一致,征得员工同意后方可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责任不在员工,因此公司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包括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主要是为了保证员工在找到新的工作前,基本生活开支和继续治疗疾病的保障。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补偿金额,员工每工作满一年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工作六个月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金额最高为三倍当地职工月工资标准,支付年限最长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未到期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双方协商一致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为:劳动者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的算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算半个月工资。

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公式为: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

1、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2、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应再支付1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因为工作调整是由于非劳动者原因安排至新的用人单位的,应当合并计算工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关于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恶意规避《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的下列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劳动者的工作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仍应连续计算:
(一)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辞职后重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
(二)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称的;
(三)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
(四)其他明显违反诚信和公平原则的规避行为。

根据你的说法,公司很可能是违法解除,赔偿就是(2020-2015)*2=10个月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并不多见。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非都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由于约定不明,很容易发生劳动争议。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我们看,虽然劳动关系有其本身的不平等性导致双方利益的不对等性,但法律并不禁止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自由协商。《劳动合同法》在对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和非过失性辞退等情形进行强制性规定以外,还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经过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




2.《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中就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些人错误地理解,只要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3.我们说,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劳动法》第二十四条中就有规定,这也与《劳动合同法》内容是一致的。《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20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规定说明了不是只要是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而是在协商解除的过程中,是何人首先提出解除动议,这是问题的关键。


4.这里还要谈一下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在劳动仲裁过程中由谁承担举证责任的问题。一般来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般由用人单位举证,如用人单位不能举证或举证不足,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5.协商解除】,对用人单位的提示是,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在协议中对双方解除时的劳动权利义务进行约定,并且,特别是要对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以示确认。在解除劳动合同的很多情形中,只要此解除行为是要求由劳动者确认的。对劳动者的提示是,如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定要注意保留用人单位主动提出的证据,一般情况下,也要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相关解除协议并就解除后的经济补偿等待遇在协议中进行约定。

6.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者自己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协议条款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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