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工伤等级共十个等级,职工因公致残,肢体残缺,无功能障碍,生活能自理,经仲裁委员会鉴定,根据伤残程度而定,十级是最低等级,
劳动能力鉴定是通过对一个人从事工作能力的鉴定,来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
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简称评残),是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来评定伤残等级。
简单来说,评残和劳动能力鉴定可以认为是一回事。
、一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12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一级工伤或职业病;
(1)极重度智能减退;
(2)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
(3)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4)四肢瘫肌力3极或三肢瘫肌力2级;
(5)重度运动障碍(非肢体瘫);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关节部分功能丧失;
(7)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
(8)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双下肢及一上肢瘢痕畸形,功能丧失;
(10)小肠切除90%以上;
(11)肝节除后原位肝移植;
(12)双侧肾切除或孤立肾切除术后,用透析维持或同种肾移植术后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2、二级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标准
以下34种情况之一者可认定为二级工伤或职业病。
(1)重度智能减退;
(2)精神病性症状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半径<=5();
(4)双侧上颌骨完全性缺损;
(5)双侧下颌骨完全性缺损;
(6)一侧上颌骨及对侧下颌骨完全缺损,并伴有颜面软组织缺损30平方厘米。
(7)静止状态下或仅轻微活动即有呼吸困难;
(8)三肢瘫肌力3级或截瘫、偏瘫肌力2级;
(9)双侧前臂缺失或双手功能完全丧失;
(10)双下肢高位缺失;
(11)双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2)双膝双踝僵直于非功能位;
(13)双膝以上缺失,不能装假肢;
(14)双膝、踝关节功能完全丧失;
(15)同侧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16)四肢大关节(肩、髋、膝、肘)中四个以上关节功能完全丧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级;
(18)一侧全肺切除并胸改术,呼吸困难3级;
(19)肺功能重度损伤;
(20)呼吸困难4级或PaO24.1~8kPa或PaCO27.9~6kPa;
(21)尘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2)放射性肺炎后,两叶以上肺纤维化,伴肺功能中度损伤或呼吸困难3级;
(23)肝功除3/4,并有常规肝功能重度损害;
(24)肝外伤后发生门脉高压三联症或发生Budd
你好!伤残我国先行有两个伤残鉴定标准,适用范围不同,宽严程度不同。
一、《人体损伤致残分级》。该标准适用于工伤以外的其它伤残鉴定,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致残的鉴定。该标准比以前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有所提高,鉴定的交通事故伤残可以评为伤残的,现在可能就评不上十级伤残,多处伤残的,没有伤残晋级的规定,按照最高级伤残确定。
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该标准仅适用于工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以外的伤残鉴定统一适用《人体损伤致残分级》。职工多处伤残的,有两处以上,同级别的,可以晋一级。只要骨折便可以评定十级伤残,评为伤残相对容易。
三、伤残鉴定是技术判定。对于简单的情况,我们依据受伤人员病历和诊疗结论,对照伤残鉴定标准是可以作出初步判断的。
四、工伤伤残简单判定。判断工伤伤残记住只要骨折最低十级伤残;如果骨折是内固定治疗,那么就是九级伤残;如果是有两处以上同级别伤残,可以晋一级伤残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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