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觉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公平,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要求对事故责任重新认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定你方全责的,如果你方对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重新进行责任认定。 如果上一级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维持原责任认定,而你方认为责任认定确实错误的,也可以在民事赔偿诉讼的审理过程中,向法院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由法院来依法认定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人民法院应依法审查并确认其相应的证明力,但有相反证据推翻的除外。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事关事故双方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关键,也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检验、鉴定结论,对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作出的具体认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实际上是对交通事故因果关系的分析,是对造成交通事故原因的确认,要避免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简单等同于民事责任的分担,应将其作为认定当事人承担责任或者确定受害人一方也有过失的重要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必须依法确认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依法确认各方当事人法定义务的优先原则;确认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根据各方当事人的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认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应掌握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路权原则和安全原则。
应该是车主和驾驶员负什么责任。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多数情况下车主和驾驶员是同一个人,但也有些情况,车主和驾驶员并非同一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就有点复杂。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生事故,是不同的情况两者有不同的责任划分。
1.通常情况,交通肇事的赔偿责任由驾驶员承担,车主没有过错,不用承担责任。
2.车主有过错,则由驾驶员承担赔偿责任,由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所谓过错,一般是指车辆未年检,有隐患未及时修理,明知驾驶员无证酒驾醉驾等。
3.车辆未购买交强险的,交强险的赔偿责任由车主负责。
4.驾驶员是义务帮工开车,发生事故的赔偿由车主负责。受害方要求将驾驶员列入连带赔偿责任的,法院应当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