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_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20:39:06 人阅读
导读: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

3⃣️、从以上法律规定看,离婚协议没有离婚时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只有在离婚时才产生法律约束力。

4⃣️、对离婚协议返回要求变更或撤销的,要符合一定条件,并且在离婚一年内起诉。

5⃣️、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财产内容,另一方可以起诉要求履行协议内容。一方后悔要求重新分割,法院查明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的,驳回重新分割的请求。

起诉时,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来回答一下吧,因为许多当事人会问到这个问题:我跟他签了离婚协议书,可是他又不去离了,我只能去法院起诉,那么,这份已经签好的离婚协议书,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答案是:当事人为离婚而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协议离婚后才能生效,不管这份协议签得如何,不去民政局办完离婚,它就是废纸一张。

同样,如果有财产分割的口头协议,但没有写在纸上就去离了婚,那么口头协议也是无法保护的。

刚刚有个当事人被前夫告了,原因是,一年前离婚时,男方说买房子自己没出钱,就不要房子了,一切财产归女方所有,自己净身出户。女方就很痛快地去和他办了离婚,完全没有想到要把男方的承诺写在纸面上,并经过民政部门认证。一年后,男方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这女的,顿时哑巴吃黄莲了。

那么,什么样的婚内协议能在离婚诉讼中发挥效力呢?

夫妻财产约定书。

如果双方婚内,签一份并不是以离婚为目的财产约定书,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比如房子各占一半份额,比如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等,那么离婚时,基本上分财产的环节就可以省了,你觉得一方存款多,另一方存款少,约定不公平,那也没有用,法院会支持这份财产约定协议。

话分两头说,如果去民政局办完离婚,经过民政局认证的那份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如果当事人一方对协议内容反悔又到法院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骗胁迫等情形,那么这份协议就是有效的。

再强调一句就是,离婚协议书,只有在双方去民政局办完离婚后才生效。

还有什么需要咨询的,可关注并咨询我。我是专职婚姻家庭律师。

您好,作为一个律师,我想告诉您的是,离婚协议是双方就离婚涉及到的有关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配等事项达成的协议。如果只有一纸离婚协议,并不会产生法律效力。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了两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携带双方都签字的离婚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只有办理了离婚登记,这时离婚协议才有了法律效力,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都按离婚协议办理。若一方不遵守,则另一方可以诉诸法律。所以说只有一纸离婚协议而未办理离婚登记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那么离婚协议经公证以后是否有效呢?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但其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如上一段所述,离婚协议必须由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对离婚协议进行公证,但实话实说,意义真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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