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不能分割婚后财产_离婚时哪些财产不能参与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3 14:19:49 人阅读
导读:从古至今,大多是男性主宰这个世界。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也随着社会的进步离我们越来越遥远。女性开始走出家门,独立自主地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婚姻不再是男...

从古至今,大多是男性主宰这个世界。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个男尊女卑的时代也随着社会的进步离我们越来越遥远。女性开始走出家门,独立自主地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婚姻不再是男性束缚女性的魔咒,女性也不必为了一纸婚书一再隐忍。离婚变得越来越普通,即便是这样,女性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依然不被公平地对待。

2019年婚姻法新规,给了女性当头一棒。新婚姻法明确规定这4种财产为男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离婚归男方一人所有,女方哭闹也没用。



一、婚前由男方全款购买的房屋

很多女人在结婚时都要求男方有房,可是,如果房子是男方婚前全款购买的,就算婚后加上了女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依然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分割。

二、男方在婚前准备的汽车、家具、钻戒和项链等,在离婚时也不会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三、男方因工伤获得的赔偿

很多男人为了养家糊口,工作都很拼命,常常加班、熬夜、应酬,有些人甚至不得不从事非常危险的工作,像货车司机、高空作业等。在这个过程中,很可能会出现工伤。

如果男方因为工伤获得赔偿,归男方所有,女方无权要求分割。

四、男方父母声明只给男方的遗产或者赠与

很多人结婚时,大部分是男方的父母出钱买房,有些豪气的父母甚至一次性支付房子全款。这种情况下,房子属于男方的财产,这个无可非议。

另一种是,婚后,如果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视为对男方一人的赠与。还有,男方父母去世后,遗嘱明确表示自己名下财产归男方所有的,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另外,男方在向女方提出结婚时,置办的彩礼也不再是赠馈给女方,有3种情况下彩礼是要悉数归还的。

一、 虽办过酒席,但未领证登记结婚的。

在农村,很多人可能觉得只要在家里办过喜酒,就算不登记也算结婚了。可是,如果在领证之前因为不合适无法生活在一起,男方有权向女方要回彩礼,而且一分都不能少。

二、登记结婚但双方未生活在一起的。 虽然已经登记结婚,但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就不能算结婚,如果女方带着彩礼走了,男方有权要回。

三、因支付彩礼导致男方家里背负债务的。 很多男方家庭经济条件差,为了结婚不得不四处借钱才凑够彩礼,男方的家庭也因此背下巨额债务。如果双方因为不合适分开,男方有权要求女方退回彩礼钱。


看完这些条款,我想很多男性心里都有些小得意吧。看,就算你嫁给我,我的东西还是不属于你,你要走了,休想从我身上拿到好处。

女性呢,只有一地的心酸,心酸过后还是得生活呀。新婚姻法看上去对女性的确有些残酷,正是这种残酷,逼得女性不得不离开那个自以为是的安乐窝,自力更生,独立自强。

没有人会在安逸的生活下,愿意去独自奋斗,既然生活给了你想要的生活,那奋斗是毫无意义,自讨苦吃的。新婚姻法就是要打破这种安逸,逼女性不断成长,让她们意识到危机。

当然了,婚姻法的初衷是保护婚前男性及男性家庭的利益,既然可以保护男性的婚前财产,那也可以保护女性的婚前财产。如果女性在婚前就为自己准备一部分财产,就算哪天不想过了,需要离婚,那底气也足。任何时候,依靠自己才是人生最大的保障。

婚姻法是不公平,可这个世界不公平的事情多了去了,不是你我可以左右的。我们没办法改变,不能打破规则,那就适应规则,想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明智之举。

你好!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平均分割的。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属于这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可以要求分割。

另外,如果婚前或者婚后夫妻双方有财产各自独立协议,那就应当按照协议来执行分割。

对于这个问题,关键是要看夫妻双方约定的夫妻财产AA制具体是如何约定的,而且是否有相关的证据。

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后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不论是一方所挣的财产,还是双方所挣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话,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任何一方都是有权要求分割的。只有一方的婚前财产,或者是个人财产,才不需要进行分割。

所以对于婚后财产,如果想避免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最简单的做法就是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离婚的时候就不需要进行分割了,是谁的财产谁就拿走就好了。但是对于这样的约定,必须要有明确的证据,最好就是要有书面的协议,才能够认定,如果一方只是口头上说,我们曾经约定过,又拿不出真凭实据的话,那么很难取得法院的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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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暂时不分

父母将共同财产转到子女名下,这必须是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如果是父亲或母亲的单方行为,则该民事行为无效。属于前者,当夫妻二人离婚时,父母就不能再分割这一部分财产了,因为这一部分财产己属于子女所有;如属于后面一种情况,则可以分割该财产,因为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行为无效。

夫妻双方将共同财产赠与子女,一定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已实际交付了该财产,才具有法律效力。如赠与的是金钱,以交付给子女为准。交付了,父母就无权撤销该赠与了。如赠与的是房产,一般以过户为准。过户完成,父母也无权撤销该赠与。如子女尚未成年,父母离婚了,任何一方监护人都无权在不征得小孩同意的情况下处分他们的财产。就算在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处置了他们的房产,换回的钱也只能用于子女的开销上,不得挪作他用,否则也是违法的。如果子女已成年,他们可以自由处分属于他们的合法财产。

题主说夫妻财产已转到了子女名下,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那么这种赠与是成立的,而且已生效了,不可以行使撤销该赠与的权利了。所以,请别惦记这一部分已转到子女名下的财产了。它已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更何况这些财产是赠与你的子女。他们是你的下一代,他们身上流淌着你的血液!当你老了他们就是你的依靠!这些财产就当是对子女的关爱了,这些财产能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呢!子女生活有保障,有房住,有书念,不缺衣少食,这不正是作为父母亲所期待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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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对于夫妻财产,一般是采取共有制,因此,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畴的,在离婚时均要进行财产分配。

那么,那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哪些不属于呢?

首先,要看夫妻之间有没有财产协议。虽然夫妻财产共有制是一般原则,但法律并不禁止夫妻之间就财产归属进行单独约定。如果夫妻之间存在着夫妻财产协议(事前或者事后均可),则离婚时就按照财产协议来操作。当然,这个财产协议一般只是对内(夫妻之间),对外除非能够证明债权人知晓该协议,否则还是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来处理。

其次,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在婚前(以结婚登记为准)取得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证券等,一般属于个人财产。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特别约定,则离婚时该部分财产直接归属乙方,不再进行分配。

第三,指明仅给予一方的赠予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女方父母赠予女儿一套房屋作为嫁妆,若通过赠予协议等方式明确该房屋仅赠予女儿单方,则该房屋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第四,指仅给予一方的遗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与第三点的赠与一样,若遗嘱中指明该遗产仅归属夫妻中的一方,则该遗产不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第五,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医疗费、补助金、赔偿金、保险金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主要是指服装鞋帽、价值不大的首饰等)。

第七,一方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获得的荣誉(奖章、奖杯等)。

以上就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主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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