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规定_土地确权政策有哪些?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5 02:27:02 人阅读
导读:之前国度规则在第一轮土地承包行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说自1998年新一轮土地承包之后,土地的承包期限不断持续到2028年。那么假如到了2...

之前国度规则在第一轮土地承包行将到期之前,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也就是说自1998年新一轮土地承包之后,土地的承包期限不断持续到2028年。那么假如到了2028年,农民的土地真的会被政府收回吗?

国度全力推行土地确权以及各种土地变革措施,其目的无非是让广大农民受益,同时支持促进乡村的开展。从这个层面上来讲,2028年土地承包到期后,农民的土地还是属于农民,国度是不会收回的。



目前农村的土地主要存在这样的矛盾,一些有地的农民不种地或者基本不会种地,而另一些想从事农业运营的农业大户却忧愁拿不到地。

为了促进乡村土地的有效流转,乡村的土地目前实行的是三权分置的战略,将土地的所有权、运用权以及运营权三者结合,土地可自在流转,普通农户具有土地的运用权,假如本人不愿意种地,就能够将土地流转给农业大户,享有土地的运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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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花雪

你这个问题的全称应该是叫“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这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包括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等农村土地。

这项政策是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计划利用5年时间完成,今年是这项工作的最后一年。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意义重大,这可以让农民土地有一个法律凭证,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让农民把土地放心流转,消除农民的土地纠纷。

关于承包地的确权,是在二轮承包的基础上进行的。你谈到分地时有你、你妈、你哥三个人的地,现在你哥的户口也是非农,母亲过逝,现在如果土地确权这地应该是谁的问题,应该这样认识。

我国实行的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制度,二轮承包后提出30年不变“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同一家庭内家庭成员去世或迁出,由其它成员继续耕种并用有承包经营权。因此,现在确权这些土地应该确权给你没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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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确权证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以确权登记证载定年限为准,按现行的法律与政策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一般是三十年,从签订承包合同之日起开始计算。

现在的土地确权,只是对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确认及颁发经营权证,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仍按原承包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原来我是老农感谢你的邀请。就本问题根据我村的近期确权依据说一说,与网友们交流探讨一下。

首先弄清楚土地确权的原则。要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同时也要有利于社会的稳定。结合当地土地的使用情况,有效利用政策和法律相结合,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的原则。

土地确权的依据:

一、老证据,例如土改时、四固定或者是农业合作化时期的土地所有证等资料。只要在法律上能认定的证据和资料均可以。

二、土地承包合同。旧合同(我们这边是1984年的)

三、还有一个要补充,就是农村土地权属的历史资料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如何形成和演变的资料。

四、如果在确定权属时,本村集体己调田,重新分田的话,应该尊重村小组会议的决定,。怎么分只要不违背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即可,国家支持村民自治也是一个好办法。

最后说明,(权属不清楚,不管村与村之间或者是村民与村民之间)凡是有争议的土地都是暂不考虑确权!待解决争议问题后方可!
原来我是老农感谢你的阅读,以上言论不能代表任何平台!请在评论区留言评论,欢迎你关注原来我是老农更多的问题回答!

谢邀。

在回答当土地使用权出现争议之前,应该先解决“土地使用权”是什么这个问题。

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

土地确权纠纷处理方式:

村委会办公室、医疗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和公共设施用地、乡镇企业用地及其他经依法批准用于非住宅建设的集体土地,应当依法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确认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将集体土地使用权依法确认到每个权利主体。凡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单位或个人应申请确权登记。  

1.运用土地确权原则和方法,确定实践中具体土地权利的类型、性质、主体、客体,以及权利内容等。  

2.掌握土地权属争议的类型、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处理方式、处理机关、处理程序;运用有关土地权属争议调处的规定,对具体争议案件提出处理方式和程序。  

3.运用土地确权和争议调处法律、政策,针对具体争议案例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各地要从机构建设、队伍建设、经费保障、规范程序等各方面,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建立健全土地权属争议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权属争议。  

土地确权是怎样确权,是按原先分的地算还是按后量的算?

我老家的地量完了和以前的地不一样面积多了为什么要不算这是什么道理我们农民不懂是怎回事?

首先回答你的前面问题,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按照这次确权测量的数据为准的,与原来分地是登记数据一致的自然不必再说,测量后与原来登记有出入的,以现在测量的数据录入。

至于出现前后土地登记面积数据不一样的情况,和历史因素有关,可能有以下几点原因:

第一,二轮承包时测量工具和人为因素很大。

第二,地块因为开荒或者水土流失也会造成土地面积有出入。

第三,隐瞒不报实际土地面积等黑地情况也不少。

第四,邻里之间地块边界不清造成土地面积增减等等。你说的自己承包地面积增多,有可能就是上述其中的某个原因。这次属于航拍等先进测量工具,应该是很精确的了。但是土地面积增多是好事,起码以后能获得很多方面的利益。

起码农民可以得到的实惠就是在流转,征收和补贴上面会有好处,因为确权登记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就是很好的保障了自己的土地物权。以后有各方面的收益了就按照这个证书规定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的。说白了就是会钱多。

城镇户口在农村还保留土地的人相当多,有的是原有承包耕地,有的是农村父母去世后遗留下来的土地,都是合法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那么针对户口是城市人,在农村一直没有离开土地怎样确权呢?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镇市户口土地确权的法律和政策。

1、《土地承包法》规定,对于全家将户口从农村迁移到城市的农民,应当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交回村集体,拒不交回的,村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土地承包经营权。

2、《土地承包法》还规定,在土地承包期内,出包方不得收回承包经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3、根据2014年(国发)25号文件精神及最近颁发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进城安家落户,地方不得拿进城安家落户农民的土地和宅基地设置条件限制。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可以保留土地和宅基地,不愿交回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应当给予确权登记。

其次,土地确权工作是法律和政策并进的。

从上面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来看,对于城市户口人员在农村的土地确权的权益看上去是矛盾的,但法律的适用标准是法不溯往、法不择旧、新政优先的执法原则。所以土地确权应当适用最新政策指导精神,对城镇户口人员农村的土地予以确权登记。

再次,不予确权登记的原承包合同依然有效。

本此土地确权,很多城市户口的农村土地没有得到确权登记,原有土地承包合同依然有效,在土地承包期内或者土地政策不作重新调整的条件下,村集体是不会收回城市户口部分人员的土地经营权的。

总之,土地确权得依规依法,政策并进,单独使用以前法律,不结合政策实际,都是不合法不合理的。可以确权就应当要给于确权登记,农民应当知道法律,了解政策,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大家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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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土地确权?土地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简称确权。简单来说就是,明确土地的权属关系,确定之后颁发证书,明确了所有权依然归集体所有,你拥有确权范围内土地的使用权,承包权以及经营权。以前,如果有什么关于地的纠纷,也不是很好处理,基本上以协商为主,确权完成以后,你的土地就可以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了,毕竟已经全都记录在案。

去年我国实行三权分置,保持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和经营权归个人。此次确权的基本内容就是要把每个人名下承包的地的面积,位置,形状等界定清楚,并且记录在案。国家今年鼓励土地流转,为保障农民的利益,让农民可以放心把地流转出去而不用担心被骗走,特此确权。只要确了权,你承包的地肯定就是你的,跑不了。

值得注意的是,确权之后会发确权证。这确权证可以非常重要的,一定要妥善保管。日后土地流转,或者用作抵押都需要这个证的,没这个证可以说啥都干不了。由于各地区进度不同,确权证的发放时间可能有所不同,不知道你拿到了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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