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结案后还能起诉吗_交通事故结案后,还可以起诉对方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5:03:53 人阅读
导读:车祸保险结案后半年,已经赔偿了,对方又起诉主张赔偿,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保险公司和肇事者不会赔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

  车祸保险结案后半年,已经赔偿了,对方又起诉主张赔偿,如果没有如下情形,保险公司和肇事者不会赔偿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如果法院调解已经包含后续治疗费,再次起诉可能不予受理或者被驳回;如果调解没有包含后续治疗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可以再次起诉。

  附: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达成调解书后,事故双方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在一年的诉讼有效期内随时可以起诉你。

交警结案只是在交通事故处理上完事了,并不代表赔偿问题就结束了,如果就赔偿问题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伤者一方随时可以起诉,要求法院判决肇事司机赔偿伤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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