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的财产没有合法依据_地主的财产是违法的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02:19:05 人阅读
导读:法拍房(阿里拍卖)分为限购和不限购两种,具体依照房产情况与当地的政策!1、对于有限购的法拍房来说,在没有购房者资格的前提下,请不要跟拍,就算是房子拍下来了,没办...

法拍房(阿里拍卖)分为限购和不限购两种,具体依照房产情况与当地的政策!

1、对于有限购的法拍房来说,在没有购房者资格的前提下,请不要跟拍,就算是房子拍下来了,没办法过户的话,房子还不能算是你的,弃权则被罚保证金。

2、对于没有限购的法拍房来说,在没有购房资格的前提下,还是可以跟拍的。


法拍房需要注意哪些?

1、实地看样。

实地看房,法院会安排相应的对接人,安排实地看房,若是没有实地看房,参拍的也是被认定已实地了解该拍卖房屋的情况;


2、产权情况。

是否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即:不动产证),若是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的房子,第一道办证的费用也是由拍卖竞得人出资办理的;产权的抵押情况,法院会出具房屋权属调查报告,上面有详细的抵押情况;


3、租赁情况。

房子是否存在出租,若是存在租赁合同纠纷,依照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法院也没有权利去强制交房,若是拍的房子,存在较长的租约(租约最长不超过20年,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租赁期过长的就别买了;


4、税费及其他费用情况

税费情况方面,依照房屋的具体情况对应征收的税费,法院也会给出相关的证明,其中包含契税、增值税、个人税得税等;

其他方面的费用:如物业费、水电费等是否有欠费,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5、腾房情况。

房屋是否腾空,若是房子里面原来的业主没有被腾空,后续交房期限也会被拖着,直至法院强制腾房为止,但就是怕老懒,宁愿死里面也不让你顺利拿房。


6、区分可贷款和全款的情况。

对于法拍房大部分是要全款参拍的,但也有不少房源可以贷款,在参拍法拍房之前(购买之前)需了解清楚,切莫盲目跟拍,到时候全款拿不出来导致违约。

资产的定义:应当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所有权是考虑的首要因素,如果企业不享有所有权,但企业控制了这些资产,也符合资产的定义,可以确认为企业的固定资产,以取得的成本入帐,没有合法票据不影响资产的确认,所以可以计提折旧。

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也就是1949年10月1日之前,在所有的解放区都进行了土地改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第3年,也就是到了1951年,全国的土地改革全部完成,基本上全国的土地都进行了重新的分配,真正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这也就是说,在土地改革以前,不管土地是谁的,在土地改革以后,已经全部重新分配给所有的种地的农民,每个人都有了土地可种,当时分配土地的原则是,原来没有土地的,都可以分到同等面积的土地,那时候有那么一句话,叫“打土豪分田地”,从此,中国的土地制度就开始发生了变革,这也就是说,所谓的祖传的土地,把该分配给你家的分配给你家耕种之外,其余的都分给了没有土地的人!

后来成立了合作社,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在1957年,又成立了人民公社,这样,农村就有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小队的农村组织形式,到了这个时候,农民除有属于自己的自留地外,其余的土地都分到了生产小队,也就是集体土地,所谓祖传的土地的说法,早已经在土地改革的时候就不存在了,土地的权属在这个时候,应当说全部是国家的!

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从大的范畴上说,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从小的范畴上说,农民所耕种的土地,也就是生产队的土地,都是在国家范畴之下的集体的土地,在这个时候,所谓祖传的土地,那就是一个荒谬的说法,也是不存在的,别说你拿不出所谓的证件,就是你拿出过去的所谓的地契,在土地改革中,解放前的所有的土地的地契也都全部做废了!

在1978年以后,中国的土地制度又实行新的改革,实行了分田到户,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所有的土地又重新打乱均分,也就明确了土地的权属问题,所有的土地的权属都是村集体的,分到土地的农民只有对土地的承包使用权,从解放以后到1978年这30年的时间里,农村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村的土地也从生产队时候的大帮哄变成了农民自主种植自己的土地,而所谓他祖宗传下来土地的说法,只能是一个笑话而已!

中国土地的权属,就是从新中国成立之后才走上了正规的管理渠道,土地是国家,农村的土地是集体的,都不是私人的,当然也就不是私有,放以前的土地权属,那只是历史的过去,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甚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还成没成立前的解放区的时候土地改革,就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没有所谓祖传的土地的说法,所谓祖传土地的说法也就不存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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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要看社会的性质,地主的财产在封建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中是合法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中是不合法的。
新中国成立伊始,进行的土地改革运动,没收地主的土地财产,分给无产者,足以说明地主的财产是剥削穷人得来的,是不合法的。
时过境迁,虽然给地主、富农、等五类分子摘掉了帽子,但是并不代表地主的财产是合法的。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历史的旧账不能算,谁要翻历史的案就是与人民为敌,人民决不答应!

转汇款操作失误,申请银行退款,经过核实情况属实,银行有权将款追回,从你工资卡划走多余钱,是银行履行正常手续,不属违法行为。当你发现工资卡钱多了的时候,应该主动申报有关部门退回,假如你把多余的钱占用了,会追究你的法律责任,所以不义之财不可取。

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的取得,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交付时起转移,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新颁布的《物权法》第七条规定,“物权的取得和行使,应当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一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挣钱,如何积累更多的财产。那么,通过何种方式取得的财产才合法呢?

(1)劳动生产取得。即通过建造房屋、耕种土地以及产品的生产和制造等方式取得财产。这也是人们最古老最重要的取得方式,也是其他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能够进行的前提。

(2)通过继承或遗赠取得。

(3)通过合同取得。主要表现为购买产品和服务、互易等方式取得财产所有权。

(4)其他法律的规定取得。为了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法律对财产的取得有一些特别的规定,例如没收非法所得的财产、行政罚款、依法征税等等方式取得财产。此外,《物权法》第九章规定了财产所有权取得的一些特殊方式。如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和孽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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