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_行政许可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1 09:52:33 人阅读
导读:《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一)行政机关工作人...

《行政许可法》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撤销行政许可的,被许可人基于行政许可取得的利益不受保护。

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

(四)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行政许可程序一般规定有四个步骤:申请、受理、审查和决定,变更与延续是适用于获得许可之后的两个后续程序。

依照《行政许可法》第四章的规定,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主要分为申请、 受理和决定程序。

(1) 申请程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 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申请一般是书面提出,也可以以信函、 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或者由申请人委托代理 人提出。 申请人应当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有关资料。行政机关应当公开 行政许可规定,提供申请书格式文本,答复申请人的疑问,不得要求申请人 提交与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材料。

(2) 受理程序:行政机关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即申请事项是否属本行政机关管辖范围;是否属于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 的事项;是否按规定提交了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根据不 同情况,按《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分别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处理。

(3) 审查程序: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 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 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 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 部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申请材料。

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 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 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4) 决定程序:行政机关受理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应当在法定期限、 按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 予以公开,公众有查阅权,需要颁发有关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在法定期限 内颁发、送达。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必须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 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行政许可法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了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程序。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行政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行政许可法第33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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