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我国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即已成年。父母没有义务再抚养一个成年人。但是如果他在未成年之前,身体具有严重的疾病,本身没有能力进行以后的生活,作为父母还是应当要承担继续抚养的法定义务。
孩子年满十八岁,父母没有必然的义务再继继抚养。
十八周岁,在法律上已经是成年人了,而成年人的重要标志就是能够独立面对生活,承担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责任。所以,在法律上来讲,父母没有义务再对其进行抚养。
但是,中国的教育,及传统认为,只有孩子成家(结婚)后,才真正算是成人。所以,在中国的家庭里,父母会一直照顾、扶持经济上不能独立的成年子女,直至子女有稳定工作,或成家立业。
当然,也不排除啃老现象,但这也属于少数。主要是源于家庭教育上,未能训练子女独立生活的能力或意识。或子女的生活一直属于父母包办形式。所以,啃老现象的出现,往往是做父母的咎由自取。
成年子女犯罪父母是否承担连带责任主要有两种情况:
(1)当一个人符合法定成人年龄,又有独立行驶权利和义务的能力,他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受到法律的制约,所有违法行为都必须自己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2)当一个人符合法定成人年龄,但却没有独立行使权利和义务的能力,例如精神病等重症,则犯罪后父母不负法律责任,但要负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
第三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三十三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没有过错的,根据行为人的经济状况对受害人适当补偿。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滥用麻醉药品或者精神药品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扩展资料
《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通则》第161条第1款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行为人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被认定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依法要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你可以不管他,同样的,若干年后他也可以不管你。
亲,对于年满十八周岁,但是仍然处在学习阶段的学生,父母是必须有义务为他支付学费与生活费用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他们必须执行的。
满了18岁父母还有抚养义务吗?这种情况不能一概而论。满了18岁只是代表你成年了,但父母是否还有抚养义务要根据你个人的实际情况决定。
根据《婚姻法》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上面《婚姻法》说的父母有抚养义务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未成年人,一种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成年子女。
所以,满了18岁,如果你是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那么父母还是有抚养义务的,否则,父母就没有抚养义务了,一切只能靠自己了。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也就是说,对于上大学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 。但这对于虽然成年但心理还不成熟的中国大学生来说是一个很残酷的现实,但必须接受这个现实,学会自立。当然也希望社会创造条件 ,设立助学贷款、奖学金,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等。不过问题可能只会发生在少数离异家庭 ,预计大多数父母会一如既往地供孩子上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