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带什么手续_协议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13:39:55 人阅读
导读: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十分简单。只要夫妻双方都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协议好有关事项,带齐以下材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一:备齐以下材料:1、双方身份证、户口...

协议离婚需要的手续十分简单。只要夫妻双方都愿意解除婚姻关系,双方协议好有关事项,带齐以下材料到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一:备齐以下材料:

1、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 双方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用A4纸打印)。

4、双方近期半身免冠两寸彩色单人照各2张。


二、在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材料没问题的话,审核完发离婚证。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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