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有多家公司怎么发工资_同一法人的两家公司,员工工资可以分两家发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06:49:05 人阅读
导读:简单理解就是,有工资要申报,没有就不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在两家公司任职,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另一家公司签劳务合同。两种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正式员...

简单理解就是,有工资要申报,没有就不用

正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在两家公司任职,只能与一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和另一家公司签劳务合同。两种合同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正式员工,需要依法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纳税;劳务合同算兼职员工,不用交社保和公积金,工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纳税。

对于同一人在两家公司领取工资收入,如何申报个税举例如下:

2019年小李为A公司会计,签订劳动合同,每月工资8500元(为方便计算不考虑社保和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小李给B公司做兼职会计,每月领取工资1500元。

在A公司按照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全年累计缴纳个税=(8500*12-5000*12)*10%-2520=1680元。

在B公司按照劳务报酬缴纳个税:

全年累计缴纳个税=(1500-800)*20%*12=1680元。

在A、B两家公司全年合计缴纳个税=1680+1680=3360元。

从2019年个税改革开始,一个人在两个单位获得工资收入不用合并申报个税,只需在次年3-6月做汇算清缴,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所以,小李应在2020年3-6月做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对2019年全部综合所得做汇总申报,个税申请多退少补。

假如小李2019年只有以上两笔综合所得,

全年应纳税收入=(8500+1500)*12=120000元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120000-5000*12=60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60000*10%-2520=3480元

汇算清缴应补税金额=3480-3360=120元。

公户的钱怎么花?

先搞明白你的公司是什么组织类型。因为两类公司老板,拿钱风险不同。

如果公司是个人独资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这类公司没有法人地位,公司的就是老板的,老板的就是公司的。企业主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和老板是一体的。从公户转钱,个人独资企业是老板一个人说了算,如果是合伙企业,也要有合理的名义,比如,分红,报销费用等,不管是什么公司,企业内控还是要有的。

如果公司是有限公司,不管是自然人独资的,还是有两个股东的,公司在法律上是一个企业法人。法人是在法律意义上的人,虽然没有自然人的形态,但是在法律权限上跟普通人没有区别。所以公司=别人,虽然老板是法人,但老板是给这个法人打工的,没有合理的依据直接从法人手里拿钱是有风险的。

老板投资以后,出资义务已完成,剩下的还有两项权利,第一是撤资,不想干了,可以要求撤资,第二是分红,公司的盈利,老板有分红的权利。为公司办业务,可以凭票报销,当然还有很多老板跟公司借款,但是其他应收款挂在账上一年以上不还款,税局会认为是股东提前支取了股息红利,需要补交个人所得税和滞纳金。

有限公司属于企业法人,想正大光明的花公司的钱,那还是分红吧。

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很愿意和你分享自己的观点。

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不需要办理社保登记,虽然你名下有几个公司,但是对于已经注册的公司,没有雇工,没有营业,公司报表反应不出员工数量和营业收入、没有纳税支出的,可以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实际上这属于僵尸企业,对于长期不营业,不年检的这种公司建议该注销的要及时注销,实际存在的价值不大。

对于正常营业的公司,有雇工的公司,则需要及时办理社保登记证。你名下的几个公司中,只要有一个和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存在合法的劳动关系,那就要以这个公司名义,为员工办理五险一金;如果每个公司都在运营,都有正常营业收入,都正常纳税,那就要看员工劳动合同是与哪一个公司来签订的,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来做社保缴纳的主体。

至于工资申报问题,还是应该以正常运营的公司和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来申报,因为蛇涉及到员工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缴费基数,由如实向税务部门申报,按照向税务部门申报的工资来作为社保缴费基数。

总之,虽然你名下有几个公司,但不是每个公司都有雇员或是正常营业,凡是正常营业或是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公司,都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

两个公司分别计税,然后按年自行到税局申报补缴。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 纳税义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 在两个独立核算的公司任职且取得两份工资的,需按上述条款到税局自行申报。 而对于两个公司来讲,税法规定只对其支付的工资有扣税义务,这样,就会发生有两次起征点,但按税法规定,只能有一个起征点,所以需要自行申报并重新合计计算税款补缴。

原则上不可以,因为发工资牵扯到缴纳保险个调税等。如果你的档案在A公司,A公司当月没发你工资,原则上A公司就欠你一个月的工资以及各项社会统筹;而B公司发给你工资,对于B来讲,在没有财务名目的前提下公对私的资金转移是违法的。如果非要由B公司给你发,那么这两家公司就要把你的档案调来调去,社保卡里的从属关系也要不停地修改,相当于你在这两家公司之间不停地跳槽。累不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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