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权能否执行拍卖_公司股权拍卖执行人有优先受偿权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17:13:00 人阅读
导读: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权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

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优先受偿权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讼法类似的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破产的优先权(第71条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保险、保险金、税款)、海商法规定的请求权人对扣押船只的优先权等。

执行参与分配是指对被执行人的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变价处理过程中,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时,对被执行人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申请一并受偿分配的执行活动。

财产保全不具有优先受偿权。财产保全是一种程序制度设计,而非实体权益的赋予。

名下有公司的含义是该个人为公司股东,公司不能做为被执行的对象,即不能直接执行公司财产。

应该执行公司股东在公司的股权,通过执行股权的方式,实现执行的目的。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从上述法条来看,公司法对于股东对外转让股权规定了一定的程序,首先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必须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经其他半数以上股东的同意,否则无法转让。该法定形式是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次在股东欲对外转让股权时,其他的公司的股东有一个优先购买权,这个优先权,其他股东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只有当其它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后,该股东才能对外转让该权利。

有,和股东转让股权规定一样。

首先,要区分被执行人是法定代表人,还是企业。日常说的法人应该指的是法定代表人。
其次,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还要看他是否是公司股东。如果是股东,那么公司的股权当然可以冻结,可以被执行。如果没有股权,那也可以查询他的收入工资,也还可以执行的。
最后,如果被执行人是企业,那当然可以冻结企业账户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但要区分企业账户的财产是不是属于企业,否则第三人可能会提异议。
切记,不能把自然人和企业法人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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