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农民的权利_土地征收对农民有哪些好处?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9 12:35:58 人阅读
导读:你好我是新农哥,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拆迁户社保还是由自己交,社会保障是一定的折扣。土地按照征用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定征地农民人数后,以非人数为村、集体组织...

你好我是新农哥,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拆迁户社保还是由自己交,社会保障是一定的折扣。

土地按照征用的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确定征地农民人数后,以非人数为村、集体组织成员会议后会议同意向有关部门报确认,我可以凭身份证、原户口和被征用土地的村庄复印件,集体组织或乡镇社保局申报并填写拿出相关的征地养老保险表,对参加新征地的,申报基本养老保险。

不同年龄阶段缴费标准:

二、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缴费标准是:

1、年满75周岁以上的每人按15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

2、不满75周岁的,在15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不足75周岁的年限,每相差1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增加1300元。

二、4050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50周岁不满6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人员,每人按4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中青年人员:征地安置费补偿之月起,男年满16周岁不满50周岁、女满16周岁不满40周岁人员,一次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为:缴费基数×费率(20%)×本人应缴费年限。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农村正在快速发展,因此农业用地征收为城市发展用地已经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那么土地征收对农民有哪些影响呢?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具体进行分析:

一.对农民生活方式的影响

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其生存来源。土地征用行为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乡村居民生活方式的转变,而这正是直接关系到经济与社会的和谐发展能否得以实现的重要问题。以湖南省常宁市黄山村和青田村的实地调查为基础,由金矿征地事件入手。土地征用之后进入金矿工作的村民生产方式的转变和职业的变迁。调查发现,村民入厂后家庭收入增加,消费结构和家庭耐用消费品的品种与数量都发生了变化。征地入厂之后村民家庭结构、子女教育、闲暇娱乐、社会交往和风俗习惯也都发生了变化。

二.对农民就业的影响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和粗放型经济发展,巨大的消费和投资的需求被驱动,从而产生更多的就业机会。然而,城市化发展的成果并未最大限度得惠及城市化推进中牺牲最大的被征地农民,特别是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困难,使得失地农民成为现代城市中的弱势群体。互联网和资讯平台地高速发展让我们看到各地因拆迁安置引发的矛盾纠纷案件频频高发,被征地农民已经成为了上访群体的主要力量之一,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他们普遍反应就业矛盾突出、社会保障不健全等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那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问题将进一步恶化,最终演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土地征收对农民有利也有弊,这就需要看政府的政策扶持,及农民自身的个人发展。

而重要的是,政府政策扶持最为关键的是征收后的补偿利益。征收补偿得多,农民的可支配性就越大,对农民来说当然是更好的。那关于土地征收补偿,农民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呢?

土地征收是2004年《宪法》修正后的新词汇。一些文件、报告时常混用“土地征收”和“土地征用”两个概念,主要原因是实践中人们还存有模糊认识,认为二者没有实质区别,只是表述不同。实际上,二者既有共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共同之处在于,都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都要经过法定程序,都要依法给予补偿。不同之处在于,征收的法律后果是土地所有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由农民集体所有变为国家所有;征用的法律后果只是使用权的改变,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农民集体,征用条件结束需将土地交还给农民集体。

简单来说,涉及土地所有权改变的,是征收;不涉及所有权改变的,是征用。

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国家征收土地是以国家强制力来实现土地所有权的依法转移,因此只有法定的政府机关才能行使这项权力,非法定的机关和单位是无权这样做,比如企业、事业单位,都不是征收土地法定的组织实施者。

土地补偿分为三个部分: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

2、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5;(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地块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安置人数

3、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补偿的计算标准=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谢谢邀请!

村委会、乡镇政府都没有权力征收农民承包的可耕地。农民承包的可耕地需要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征收实施。村委会、乡镇政府没有土地征收权和实施权。

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村委只是有对集体的土地负责管理的权利,和对集体的其它资产进行管理。征收农民承包的可耕地,是要通过上报,经国家进行审批。只有国家才能对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强制征收。在征收时还要发布征地公告。

如果村委私自征收农民承包的可耕地,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你可以进行举报或者投诉。




企业什么权利都没有,企业可以和当地政府协商征地,经过村民同意,如果村民感觉合适就会同意征地,如果不合适可以拒绝,作为企业什么办法没有,毕竟这不是国家工程,如果是因为修高速,修铁路,这个必义无反顾的支持,谁也阻拦不了,这属于国家项目,政府工程,再说土地也不是我们个人的,都是国家的,我们只是承租人,明白吗?

企业一般都是租地,也有买地的,就这两种方式,但是企业没有权利征地 ,一般都是联合当地政府,征询农民意见,只要老百姓感觉合适他们就会出租或者变卖,只要农民不同意,谁也没有办法,就像现在拆迁一样,不允许强拆,必需达到老百姓满意为止,他们可以不拆,为什么有钉子户,特别是城里,周围都是高楼林立,中间孤零零的几间破房子,这就是因为没有协商好,最后也只能这样了,他们坚持不拆,你真的没有办法。

企业有什么权利,他只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生意人,所谓权利就是多花钱,做到让农民满意,很多企业都是联合当地政府部门,政府在联合村委会,大家坐在一起协商,给的钱多农民就愿意出租和变卖,不合适他们继续种地,企业什么办法没有,大家说对吗?

如果是国家工程,这就好办了,可以强制征收,谁也阻拦不了,国家都有统一价格,一亩地多少钱,青苗怎么补偿的,大家根本就不用参与,只需要丈量土地面积就行了,这是国家征地,企业只能和农民协商,达到农民满意才能实施,这就是差距。

企业什么权利也没有,这是经商又不是国家工程,只有多花钱,才能叫农民满意,才可以征地,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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