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造成人员受伤保险怎么赔_人员受伤车险理赔流程?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9 19:20:01 人阅读
导读: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1、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

流程包括有: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1、迅速报案:车险条款通常规定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保险公司,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如果委托他人代为报案,报案人还应携带身份证及被保险人出具的代为报案委托书。

2、定损修理:因保险事故导致的车辆所有损失在修复之前,必须经保险公司定损(定损可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或4S店,也可到具有定损资格的厂店进行,但必须保证三方人员全部在场),以核定损失项目及金额,定损完毕后才可修理受损车辆。

3、给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所支付的赔偿金,理赔前也要经保险公司核定赔偿项目和相关证据、数额。

如果在皮卡车后面的货厢,保险公司不会理赔(毕竟自己作死)

如果在车后排座椅,没有系安全带,保险公司不会理赔

如果在车后排座椅,有系安全带,并且有购买机动车辆司乘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又称车上乘客险)保险公司会理赔(但是一般情况下,有系安全带不会出现乘客被甩出车外的情况)

那么应该由谁来赔偿呢?答案是:司机

因为司机有义务要求乘客乘坐与座椅上并且系好安全带,并且安全驾驶,在司机没有尽到该义务的情况下,导致乘客出现意外受伤,所以应该由司机承担该次事故的赔偿。

伤人的案子对于保险公司来说非常伤脑筋,每个保险公司的理赔原则大致相同,除开住宿费和精神损害赔偿不能报销以外,其他的几项费用都能报销,但其中会有一些免赔额,比如说医疗费中的自费药和自费比例药之类国家社保都不能报销的药,商业保险公司也是报不了的,检查费用(CT、B超之类)也会有个免赔额,各家公司不尽相同。
关于护理费用根据当地护理费标准*护理人数*护理天数,其他费用事项应该不会有大的争议。



相关条例:

(一)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在强制险限额范围内不需要区分当事人的责任大小一律由保险公司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当由致害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按致害人是否有责任来划分(注意不是按责任大小来划分):

(1)有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2)无责任时保险赔偿的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

  两车相撞车内人员受伤索赔方法如下,假设事故双方为甲车和乙车,以乙车车内人员受伤为例:  1、报交警划分事故责任。  2、先由甲车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乙车损失。甲车在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用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如甲车在事故中无责任,赔偿额度为:死亡伤残1.1万、医疗费1000元、财产100元。  3、乙车车上人员受伤在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由甲乙双方分担,甲车责任由三者险承担,甲方未购买三者险或者三者险不足以赔偿的,甲方自行承担;  4、根据责任划分,在甲方交强险与甲方赔偿责任之外的损失,由乙方车上人员险承担赔偿责任,未购买车上人员险或者车上人员险保额不足以赔偿的,由乙方驾驶人承担,即如果乙方受伤人员是驾驶人的,自行承担;如果乙方受伤人员不是驾驶人的,驾驶人对乘客有赔偿责任。

报案


事故发生后可先向交警部门报案,并向保险公司报案。尽量保留事故现场,如伤者伤情严重,则应先拨打120救人。


因抢救受伤人员而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事故发生时的受伤人员和车辆位置,在不耽误伤者抢救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拍照。


现场处理


1、交警到来之后,说明情况,如无法保留事故现场,需另外提交事故照片;


2、人伤事故扣证或者扣车是难免的;


3、听交警安排送伤者入院治疗;


4、涉及车辆损失需保险公司现场勘查,并出具勘查报告。



医院处理


1、如伤者家属到场,可告知自己车辆是有保险的,车已被交警扣留;


2、可留下手机号码,并取得对方联系人的手机;


3、提醒伤者保留好医药费的发票及病历;


4、如需垫付,保留好垫钱票据。


约定调解时间


电话或当面与伤者约定调解时间。


调解原则:责任划分尊重交警的意见。交警根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对交警责任认定有异议,及时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时间为3个工作日。


现场调解


等对方治疗结束,约定时间与保险公司、交通队协商调解,协商一致,现场出具调解书。



涉及费用以及所需证明


1


医药费


病历卡、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发票


2


交通费


交通费发票、看病期间的公共交通费


3


伤残赔偿金


伤残鉴定报告、户籍材料、影像学摄片,建议提交保险公司审阅再行赔付


4


误工费


收入证明,最好要税单,收入证明没有税单证明力强。事故前三个月及休假期间的银行流水单、税单


5


护理费


伤情、特殊护理提供护理人员误工费材料(各地司法护理标准不同)


6


营养费


伤情(各地营养费标准不同)



备注


调解是在保险公司赔付标准的基础上寻求双方的意向的一致。如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超过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则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起诉,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保险公司收到传票,庭上应诉,最终根据法院判决书履行理赔款。

车上人员责任险会根据车主的事故责任大小设定相应的免赔率,例如车主承担事故主责,保险公司就会在赔款计算方面设定事故主责的相应免赔率,通常是15%;

而当车主承担事故半责时,保险公司会设定10%免赔率,其实各保险公司对事故责任免赔率的界定是不同的,自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免赔率设定也会有相应改变,如***人保财险的主责免赔率是10%,半责是8%,次责是5%,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相应免赔率也变为主责10%,半责8%,次责是5%。

车上人员责任险,即车上座位险,是即车上人员责任险中的乘客部分,指的是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致使车内乘客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险算是车辆商业险的主要保险,它主要功能是赔偿车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车内人员的伤亡的保险

条款

第一条 保险责任

投保了本保险的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二条 责任免除

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因违章搭乘造成的人身伤亡;

2、由于驾驶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人身伤亡;

3、本车上的人员因疾病、分娩、自残、殴斗、自杀、犯罪行为所致的人身伤亡;

4、乘客在车下时所受的人身伤亡;

5、其它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三条 赔偿限额

车上人员每人的最高赔偿限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协商确定,投保座位数以保险车辆的核定载客数为限。

第四条 赔偿处理

1、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保险合同的规定计算赔偿,但每人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载明的本保险每座赔偿限额,最高赔偿人数以投保座位数为限;

2、每次赔偿均实行免赔率,免赔率及办法与第三者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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