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欠债怎么还_公司破产债务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6 05:57:14 人阅读
导读: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

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

正常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只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公司无力还贷,银行只能追索公司财产。通常银行贷款的担保方式有两种:资产抵押或者保证担保,如果贷款企业无力还贷,银行有权起诉处置抵押资产 或者让保证人代偿。

不过有两种情况,银行可以追索股东承担公司债务。

一种是公司注册资本尚未到位。在认缴制的情况下,很多企业注册资本是没有全部到位的。如果这时借款企业无力还贷,银行有权要求股东在已认缴但未出资到位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还有一种更恶心。银行会要求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也签订个人连带责任保证。这样公司的有限责任就变成无限责任,个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款企业无力还贷,银行就会追索法人代表或实控人的个人资产,最终让企业老板要么倾家荡产,要么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个人破产制度,所以银行最喜欢用这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我是空谷财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我就经历过这样情况,我就是受害者,法人需要用个人财产偿还债务。这是在二O一四年年底,由于公司欠债太多,法人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一时之间一石击起千层浪,讨债的人七十多户完全到齐,由于法人不在束手无策不好处理。

春节以后法人回来了,登记了所有欠债金额名单,大概是七千万左右,这明摆着是资不抵债,根夲没有偿还能力,没办法,只有各户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处理。起诉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完全撤诉,撒诉后一年左右,法院又叫重新起诉,什么意思不得而知,只知道在别县起诉的,法院已经开始执行拍卖他的分厂了,让多数人白白耽误了两年的时间。

现在也有个水落石出,工厂已由市人民法院拍卖,大概拍卖得一千六百多万,市法院又委托卓尔公司再次清理一下债务,时至今日已经基夲清理完毕待候分配。

如何分配卖厂所得,如何偿还不得而知,自己也是受害者,因为有的起诉时财产保全过,有的没有保全过,有的借款时有担保人,有的没有担保人,怎么分配这是法院的事了,至今快七年了仍然没有兑现,有的原告已经等不到分钱兑现的那一天早也夭折…………

首先由公司以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公司不能承担的,由股东在认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首先,需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破产清算申请。有三类主体可以申请,欠债的公司符合破产条件的,会依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该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其次,向法院申请破产后,债权人应当向管理人申请债权,由破产财产按法定顺序偿还。最后,若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余下债务不再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公司资产来还债,超过部分不殃及个人资产。合伙企业法人就会殃及了。

对于一些私营企业、民营企业、个体企业来说,倒闭是很正常的,一旦经营者决策失败或其他的因素影响,都有可能会让公司倒闭了的。一旦公司倒闭了,对于员工来说不仅仅失去了工作,还担心工资问题。那么,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最后清偿债务。根据与李先生的对话,他们虽然是为该公司工作,可是是老板承揽该公司业务,所以公司的注销与他们的工资没有关系,应该由他们的老板支付工资。现在老板见不到人,他们的工资很难得到支付。如果在见到老板的情况下,老板真的无力偿还,老板也不会被抓去坐牢。最多就是要写下欠条,承诺一下还款期限而已。

在遇到公司面临倒闭,或者资不抵债的时候,工人们容易出现恐慌情绪,不仅工作没有了,可能以前辛苦的工资款也拿不到。所以《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按照此条的法律规定,破产企业的资产首先应该支付工人的工资以及安置问题。

职工可以获得补偿的范围

根据《企业破产法》劳动者可以得到以下补偿:

1、公司欠劳动者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工资一般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但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费用不属于工资范围。如果是公司的高管,工资按照企业的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医疗与伤残补助是职工在职期间根据医疗保障制度应当享受的社保待遇或在工作期间因工伤事故所应获得补助。抚恤费用即职工因工伤亡后其家属应享受的抚恤金。

2、公司欠劳动者的应当划入你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用,如果公司资产负债率高,还可以得到其他就当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部分,但从从事破产实务来看,划入社会统筹账户的费用一般得不到(因为社会统筹保险在破产法的清偿顺序是第二位的)。

3、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包括:因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克扣、拖延工资应当支付的补偿金;因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支付的补偿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支付的补偿金。上述补偿金应当以法律及行政法规中规定的为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金不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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