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还是共同财产吗_离婚后未有过户房子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21:00:15 人阅读
导读: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还应按夫、妻、子、女的顺序来的;如果是一方主动要求离婚,而且是自愿净身出户的,那就另当别论了。即便你们离婚发生,满足了离婚协议生...

属于夫妻婚后共同财产的,在分割时还应按夫、妻、子、女的顺序来的;如果是一方主动要求离婚,而且是自愿净身出户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即便你们离婚发生,满足了离婚协议生效要件,你们没有复婚,您丈夫拿着离婚协议也办不了过户手续。共同关系(婚姻)的共有(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物权变更必须由共有人全部签字登记方可生效。哪怕法院判决离婚协议有效,您不去签字办理过户手续,他持离婚协议和法院判决也无法办理过户手续,除非由法院强制执行。总之,您不去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不强制执行,房子就有您的份,是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在双方未做约定时,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夫妻双方是否约定财产归属


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是可以采取约定财产制的,也就是两个人协议商量财产如何分配,通常所说的就是签订婚前协议,事先商量好了哪些财产属于个人哪些属于双方。当然这种婚前协议在普通婚姻关系中还是比较少见的。

除了婚前协议外,婚姻存续期间可不可以约定财产归属呢?答案是肯定的。只要你们双方自愿,也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是可以约定的。但需要注意的是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否则有可能就无法适用约定了。

约定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简单来说,如果双方约定公积金属于个人财产就不得分割。

第二,若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可以分割的前提是确定时间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也就是登记结婚之后。如果存在结婚前已经积攒的公积金是不可以分割的。

第三,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补偿规则。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所以分割也不是一概而论的,一般也只有在离婚时才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平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是有平等权利的,建议还是多沟通多商量,避免产生矛盾。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欢迎点赞、评论。

离婚后房产证可以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而且在没有取得协商和利益得到保护情况下,最好不要改变名字,否则会有很多后续问题。

1.离婚后,原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证,如果不更改户主,继续写两个人的名字,这样的房子依旧是两个人的共同财产。

2.如果离婚后房产证的名字也改了,比如改成男方了,那么复婚之后如果女方不主动加上名字,房子就只属于男方。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手续解除夫妻关系。

  夫妻双方按规定取得离婚证,就受法律保护。所谓“假离婚”一说,仅仅是夫妻双方的一厢情愿,一旦办理离婚手续,就按照法律相关权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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