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假释由哪个机关执行_社区矫正执行地由谁确定?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17:23:40 人阅读
导读:根据《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

根据《社区矫正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人民法院和依法批准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在依法作出上述裁判、决定时应当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

根据本条,社区矫正执行地的确定权被授予了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同时明确要求决定机关在作出适用社区矫正的裁判、决定时,应当同时确定执行地。与此同时,法律并没有赋予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此提出异议的权力。也就是说,社区矫正对象在何处执行社区矫正,完全由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社区矫正执行机关对此无权置喙。

拘役:公安机关管制、缓刑、假释执行机关:司法所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第二百五十八条 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如果是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一般是司法局,司法所负责日常社区矫正工作。

《刑法》中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中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刑事诉讼法》 中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第三条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

你好!根据撤销的原因不同,作出撤销裁定的法院也不同,一般分两种情况,1、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的,由审判新罪的人民法院撤销原判决、裁定宣告的缓刑,并书面通知原审人民法院和执行机关。2、违反考验期限监管秩序的由原作出缓刑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刑罚执行地:被撤销缓刑后,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在案件受理地看守所执行刑罚,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回原籍所在地监狱执行,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应该由未成年管教所执行。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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