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证人保护可以写啥_刑诉法证人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1 10:32:30 人阅读
导读:刑诉法2012年修改前,证人保护基本都是无用功。尽管有规定侦查阶段保护证人秘密,但是最后在法庭上,证人信息必须公开,证人可以用笔录而不出庭,但是必须让被告人知道...

刑诉法2012年修改前,证人保护基本都是无用功。尽管有规定侦查阶段保护证人秘密,但是最后在法庭上,证人信息必须公开,证人可以用笔录而不出庭,但是必须让被告人知道,是谁作证指控了他。

至于给证人安排新身份,没有。

  新刑诉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本次修改刑事诉讼法针对司法实践中证人应当出庭而不出庭的问题比较突出的现象,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作出了较大的修改和补充,进一步完善了重要证人的出庭作证制度和强制证人出庭作证制度。  新刑诉法第188条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被处罚人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这是关于强制证人出庭制度和对证人拒绝出庭作证的惩罚措施的规定。在实践中,要注意把握强制证人到庭的条件,一是证人经人民法院通知出庭作证;二是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三是证人不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符合以上三个条件的证人不出庭,才可以采取强制手段。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经控辩双方质证、法庭查证属实的,应当作为定案的根据。  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  证人当庭作出的证言与其庭前证言矛盾,证人能够作出合理解释,并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应当采信其庭审证言;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而其庭前证言有相关证据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前证言。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法庭对其证言的真实性无法确认的,该证人证言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处于明显醉酒、中毒或者麻醉等状态,不能正常感知或者正确表达的证人所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  证人的猜测性、评论性、推断性的证言,不得作为证据使用,但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除外。

1、证人可以不出庭。

我国的刑事诉讼尚不要求证人必须出庭作证,只是“有必要”才需要出庭。具体“有必要”的情况,按刑事诉讼法187条的规定是: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然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05条的规定还额外增加了一个条件是:

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或者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法庭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

如果控辩双方不申请,法院还不一定会让证人出庭作证。

平时常见的刑事案件中,证人证言都是以“笔录”的形式呈现在法庭上,偶尔会有相关的同步录音录像,但出庭绝对不会是常态。


2、证人作证可以不透露身份。

无论证人是出庭作证还是去办案单位作笔录,都可以不透露身份。直接上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零九条 审判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出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应当采取不公开其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或者不暴露其外貌、真实声音等保护措施。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

第七条 经批准,负责执行证人保护任务的部门(以下统称证人保护部门)可以对被保护人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二)禁止特定人员接触被保护人;(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护;(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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