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强拆产权房应怎样赔偿_房屋被强拆应如何提起赔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7 04:38:05 人阅读
导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开发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开发商无权对房屋进行合法强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若实施拆迁的主体在违法强制拆除过程中没有对被拆除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登记造册,也未妥善保管和依法处理,导致屋内物品损失的具体数额无法举证,其仅能提供现场照片及物品损失清单,但也属已穷尽举证手段证明损失的存在,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应由实施拆迁的主体承担。


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根据本案实际情况,运用逻辑推理和生活经验,根据原告提供的物品清单、现场照片、屋内物品买卖交易记录、购买合同和发票等证据,结合原告诉讼请求,合理酌定原告的实际损失,由实施拆迁的主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违建”房屋被强拆了能要赔偿吗?

所谓的“违建”,就是因为没有审批手续。没有审批手续的建筑,一旦被强行拆除了,是根本就没有赔偿的?不把违建用料拉走,不进行罚款就是最大的宽容了。拆除违建是一种惩罚性质,所以一般拆除违建的手段都是非常强硬的。

在我
们这里,现在,在强制拆除违建过程当中,由于违建面积过多,强制拆除的影响较大,所以采取了一种新的方法,这样不仅节省了强制拆除的人力,降低对立情绪,也为老百姓节省了大量建筑材料。对这种强拆方法,老百姓也是比较认可。
强拆部门认为是违建的房屋,事先给房主下发强制拆除通知书,限期让本人自己主动拆除。房子主人收到违建强制拆除通知后,在限定的期限内,自己拆除,这样可以把建筑材料收拾起来,以后也可以降价处理。这样就可以给老百姓减少一些捐失。
采取这种办法后,强拆的工作也比较好作了,也有效减少很多对立情绪。关于强拆后还要赔偿的说法,就不要想了,没有什么地方违建的房屋被强拆了还有赔偿。这次统一性强行拆除违建,应该说给人们一个深刻教训,没有审批的建筑,以后千万不要建了。一时的侥幸,将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没办法,强拆有权有势@法律读库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我们专于征收拆迁法律研究,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征收拆迁法律服务!

一、问题解答

房屋被强拆是不可以索赔精神损失费的。

二、相关法律

1、《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10条解答第4款规定: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2、《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精神性人格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一般人格权、荣誉权、亲权、亲属权等身份权、死者的姓名、隐私、遗体等利益以及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的,将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索赔情况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

欢迎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我们专于征收拆迁法律研究,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征收拆迁法律服务!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