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变相撵走租户_房东有权利赶租户走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3 08:28:55 人阅读
导读:在日常生活中,租赁纠纷时有发生。那么在租房合同到期后,租户拒不搬出、恶意滞留的情况,作为房东应该怎么解决呢?可不可以使用强制手段使其搬出呢?首先,如果租房合同足...

在日常生活中,租赁纠纷时有发生。那么在租房合同到期后,租户拒不搬出、恶意滞留的情况,作为房东应该怎么解决呢?可不可以使用强制手段使其搬出呢?

首先,如果租房合同足够完善的话,合同里会涉及到租赁合同到期后的处理,房东是完全拥有相应的权利要求租户搬出的。

如果租户并不予以配合,房东可以寻求法律手段的保护。房东进行起诉是最为合理合法的手段,因为租户确实侵犯到了房东的合法权益。

但是如果直接走法律程序,会有相当大的诉讼成本、时间成本,这些在诉讼过程中,仅能活的一部分的补偿。

那么,房东可以强制要求租户进行搬迁吗?用强制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是当然没有问题的,但应当注意方式方法的使用。

若是直接私自进入房间,将租户的东西进行清理,但一旦有任何的损损坏,租客是有权要求房东进行赔偿的。

那么正确的做法是什么呢?

第一通知租户,如果不在规定时间内搬走,便进行断水断电的安排。可以进行房屋清空,但是需要把比较贵重的东西另行妥善安置。比较简单的衣服和床上用品直接打包找个闲置空房一归置就好了。电脑或者其他的贵重物品打包放在你能随时看到的地方就好了。

第二选择报警,告知相应辖区派出所,由警察进行出面进行调解处理。

如果仍无法解决,那就再进行起诉处理。胜诉后,法院会办理强制执行。房主可以提前联系物业管理,做好见证,使用强制手段要求租户搬走。

尽量不要出现肢体冲突和暴力,如果损害到租户的人身安全,反而对房东的正常诉讼造成不利。

谢谢邀请:面对问题:房东可以赶我走吗?合理吗?

首先,租客与房东之间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纠纷,要分清楚是在怎样的情况下发生的,又是什么样的问题导致租客要被房东赶走。

通常租客“被”房东“赶走”都是租客违背了双方签约的租赁合同内容中违约之条款。

第一:交租金不准时。租客与房东签完租赁合同,在租期内,交租准时,是每一个房东都十分期待的。租赁合同内容也有交租时间的规定,前后不能超过一周,若有特殊情况,租客应该与房东提前沟通,说明原因,征得房东的理解方可。如果长期拖租、故意拖租、致使房东收租困难,被赶走,属于合理。

第二:租期内擅自改变房屋结构。若租客在租期内,把租来的大房子,擅自分隔成几套小房子,再分租出去,从中获取利益。这样的做法并没有征得房东的同意,被房东赶走,并赔偿房东恢复房屋原样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是合理的做法。

第三:被投诉:(1)租客在租期内,由于自己不规范的生活方式,被左邻右舍多次投诉,并没有改变,造成了严重的扰民行为的。(2)在租期内,不遵守小区的规章制度,私养宠物、在家私放违禁物品等等,被房东赶走,属于合理。

第四:拖欠杂费。租客在租期中,长期拖欠管理费、水电费、煤气费等等。众所周知,现在这些拖欠费用的行为已经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一旦失信被纳入黑名单,给房东会造成多方面的不便,受伤的是房东,被赶走属于合理。不知道题主你属于内容中的那一条。

有当不可抗力直接导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即两者间具备因果关系的情况下,才能够免责。不可抗力并不当然免除全部违约责任,而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给债务人造成的困难程度来分别处理。

若不可抗力已使合同义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若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义务人部分履行不能,则应变更合同条款,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若不可抗力仅造成合同义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债务人可以延期履行,并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肯定是小买卖。利润大。否则你就不会接受这样的条件。你不可能不赚钱养房东。肯定是人家的房子物有所值。因为现在的人都不傻。要么就是人家房子肯定涨价后不愁租。不然不可能涨这么高。

个人感觉,房东驱赶租客的行为合不合法主要看中介公司在其中充当了什么角色,到底是俗称的“二房东”角色还是“受托代理人”角色。

如果是“二房东”,那么当中介公司违约时,房东有权收房赶人,因为房东没有与实际租客发生法律关系。

如果是“委托代理人”,那么当中介公司违约时,房东无权收房赶人,因为中介是代房东行使权利义务,最终后果由房东承担。

如何判断是哪种关系?最简单的是看房东与中介公司所签订的合同,注意不是看中介与租客的合同。

此外,还可以看一些其他的证据。比如,房东从中介处取得收益是否与租客付出房租存在直接相关性,比如房子实际租出去六个月,而中介公司按全面十二个月付租,这显然就不具有直接相关性。又比如两边租金非同向变动,一边涨,一边降。如果存在这些,很能说明两边的合同是独立不相关的合同,房东与租客之间非代理合同。

此外,如果是代理合同,那么中介公司获取收益的途径就不能是两边租金的差价,而只能是委托代理费用。

目前,所谓的的不许赶房客只是群体事件之后的权宜之计,最终结果还需厘清法律关系之后再来看结果。所谓的对与不对,该与不该,都是建立在法律关系明确基础之上的。

租房合同未到期,租户对房屋有承租使用权,房东是无权赶走租户的,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可按照合同违约要求房东相应赔偿;但如果租户在租住期间做了一些违背租房合同的事情,那么就看当初合同是否有标明相应让租客提前退租的条款。

那要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如果租户没有过错,是房东随意而为,合同没到期当然不用搬走;

有理讲理,有话说话,不用睬他那一套,坚持不搬,看他能玩什么花样;

房东敢玩硬的,玩的过就陪他玩,玩不过就报警,法制社会不讲理不行;

如果房东人品太差,远离这样的人也是好事,出租房到处都是,哪里没有住的地方。

但不能这么说,更不能让走就走。你让我走可以,要等我找到房子才行,时间说不准,可能一个月也可能半年,而且你还给我造成其他1、2、3。。。损失,你看怎么办吧。

如果房东坚持让你走,前提是退一部分房租、赔偿间接损失,不行就走法律程序,玩死他。

其他原因让走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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