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礼物还该要吗_分手的礼物能收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8:29:00 人阅读
导读:送出去的礼物是赠予关系,又不是他向你索取,是你凭心赏的,不能因为关系发生变化就往回"扒小肠儿"。钱财物品都是身外之物,东西不常见,就算分手了也不至于恨的咬牙切齿...

送出去的礼物是赠予关系,又不是他向你索取,是你凭心赏的,不能因为关系发生变化就往回"扒小肠儿"。钱财物品都是身外之物,东西不常见,就算分手了也不至于恨的咬牙切齿,也用不着心里不平衡。

人生,也象唐僧取经似的,什么坎儿什么难都得过了才修成正果。翻过去的是昨天的日历,只能总结一下自己哪个地方做的不足今后改就行了!看开一些,就当花钱交学费了!

我如果是对方我会主动把东西还你的,因为人都走了我还留东西干嘛呀?

一般来说,谈恋爱送的礼物都是大家心甘情愿的,分手之后是不需要偿还的,但是如果在谈恋爱期间送的金额比较大。那在分手之后,如果当事人需要的话,可以偿还

我大儿子以前谈过一个女朋友,我去看过一次,我很喜欢,我还送给女孩不菲的礼物!

后来他们分手了,主要原因是女孩的母亲,希望第二个孩子能随母亲姓,我知道时他们早就分道扬镳了!

我很舍不得那个女孩子,真的!

听我儿子说,分手后那个女孩,把我送的礼物,儿子平时在她身上花费的所有费用,折成现金,还给我儿子,但我儿子没要!

他说:我妈送给你的礼物,是我妈喜欢你,与我没关系! 我送给你的礼物那是当时的情义,你不是也送给我一些东西吗?好聚好散 都留下个美好的回忆吧!

后来我儿子有个女同学很喜欢他,我看着也不错,可是他怎样都不愿意,我问为什么?

因为我一直追问原因,他才说那个女孩在大学四年里,不断的换男朋友,有了男朋友,就要供她吃穿学习用品和学杂费用,也就是大学里流行的女孩子找饭票,因为都是留学生,家里条件都还可以,女孩子更是有持无恐!

我听了,感到新鲜极了,所以女孩子一定要自重,如果谈恋爱就成了变相的吸血鬼,然后分手了,又若无其事,我觉得很丢脸!

男孩子谈恋爱,为女孩子付出点,那是再正常不过了,如果不是太多太多,就算了,省得别人说你小气,将来在朋友们面前也难抬头挺胸,是不是?

分手后当然没有必要将之前赠送彼此的东西都扔掉。毕竟你们曾经恋爱的时候都给彼此留下过美好的回忆。虽说不在一起了,但是也没有必要把彼此送的东西扔掉。因为时间可以冲淡一切,不要刻意的去忘掉过去。因为过去是忘不掉的。除非你得了选择性失忆症,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能说因为忘不掉过去,我们就不向前走了,不能说忘不掉过去就不能开启一段新的恋情甚至是人生旅程。你没有忘掉说明你是个怀旧的人,可一旦出现了令你眼前一亮,怦然心动的男孩或是女孩。我相信你还是会义无反顾的去爱的。因为,珍惜眼前人,永远要比睹物思人更重要!




对象买的东西分手就分手了还要东西干嘛。你要她也不会给你,我以前遇到这样一件事,与一个同年女子相处,开时很谈的来,心能走到一起去,我们确定恋爱关系,后来我为她买了不少礼品,大约花了1万元左右,没有过多久,她对我说,我们之间性格不合,后来就这分手,什么也没有退还。

分手的礼物,你可以收,也可以不收得视情况而定。

1,如果对方有念想,而你想分手。那么礼物就是个引子,他想借此和你和好或者想改善彼此的关系,为以后做准备。那么就看你的心意了,如果你想复合可以给对方一个台阶下,如果你不想那么,肯定果断不收了。

2,如果两个人在一块,真的不合适,经过两个人协议,并且深思熟虑后共同决定分手的。那么送的礼物,应该比较有意义,可能对方想即使分手之后也想留下一些美好的回忆吧。这可能是成年人的想法,年轻人可以忽略不计。因为进入婚姻之后才特别珍惜之前的有心动的某一个情节,礼物的意义可能比较有价值,建议收。

3,如果因为赌气、误解、情绪分手。那么这份礼物,就是让对方平静、缓解关系。的一个切入点。我只能说跟着你的内心走,也许你在问这个问题前已经有答案了,但是你还是想征求大家的意见。年轻可以不断试错,尝试了就是经验,不尝试,永远是空想。跟随你的内心,收不收你自己做主,别人都是建议,你才是了解自己内心的主人。

4,如果这份感情带给你的伤害比较大,不建议收。理智的看,第一,吃人嘴短拿人手软,能用钱的,尽量别用人情。不然还让别人以为又多需要这个礼物似的。第二,年轻的时候,涉世未深,你不了解人性的黑暗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保护自己的角度来说,不收。



不应该要回来。我来一一给你分析。

1、赠与人在赠与物的物权未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你送的那些东西的物权在你把它们交到你前女友手上的时候就已经发生转移了,它们的归属已经和你没有了关系。你所谓的“要回来”其实并不是在收回你的财产,而是在要求你的前女友把属于她的东西赠予你。你觉得你应该这个时候还要求她送东西给你吗?

2、赠与人在受赠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依法撤销赠与,即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受赠人对赠与人负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

受赠人,也就是你女朋友并不存在严重侵害你或你的近亲属的行为。什么叫严重侵害呢?就是把人打死打伤,这种情况你没提,应该也不可能有。你们没结婚,所以她也不存在对你的扶养义务,而你和她的赠予合同的义务是什么呢?按照常理来讲,是她在作为你女朋友期间履行了女朋友的职责。如果她不是纯粹的骗财的话,这应该是肯定履行了的,不然你也会在题目里说到。

3、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造成赠与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赠与人的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可以撤销赠与。

这么严重的事情,肯定没发生吧。

4、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可以不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你应该还不至于因为一点首饰就过不下去了。

5、赠与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依法要求返还赠与物。

可惜以上逐条你都不符合,所以你没有资格撤销赠予。

司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85条、186条、192条、193条、194条、195条。

和情人分手了,可以要回以前赠送的礼物吗?

首先我想试问你,情人和你在一起,贪图的是你什么吗?你送情人的礼物,是你自愿向情人讨好行为,因为现在关系断了,好意思向他/她要回赠送的礼物,你不觉得让人笑话吗?

你在头条提此问题,你自己难道就不觉得脸红心跳,连我这个旁观者,都为你感到害臊。

人家又有没有強迫你,是你为了取得情人欢心,甘心尽愿的啊?

如果我曾经是你的情人,非得给你扇上三个耳光不可,因为你是个不要脸面,上不了台面的无耻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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