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单位补交08年之前的社保_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13:36:29 人阅读
导读:单位一直不交社保,为什么起诉要求补缴不受理?先要经过劳动仲裁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然后才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一、普通工人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单位一直不交社保,为什么起诉要求补缴不受理?先要经过劳动仲裁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然后才可能起诉到人民法院。

一、普通工人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

二、特殊工种退休年龄: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三、灵活就业人员退休:男年满60周岁、女55周岁、《个别区域是50周岁》。

四、因病或非导致自身疾病残疾彻底丧失劳动能力,病退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

符合上述退休条件的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都是15年,到达退休年龄可每月享受最低养老金待遇;

医疗保险缴费:男25年、女20年。《有的地区男30年、女25年》达到缴费年限可以享受终身医疗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简称‘’五险一金‘’。五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险是国家强制规定的个人、单位、政府三者共同承担的保险,简称:社会保险。

一金。即:住房公积金。《不受法律保护》根据单位经济效益来确定是否缴费。

根据你们的描述,单位至今没有缴纳社会保险《五险》。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包含试用期》都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五险。

如果用人单位用各种理由推托迟迟不予缴纳,劳动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实名制投诉登记。

首先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险。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就需要收集证据:签到簿、经手的票据、胸卡、同事会餐、工资条、证人证言等等!

总之,不签劳动合同就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不交社保就向社保部门举报或者直接拨打12333电话进行投诉。

劳动法任何公司都必须尊守,工作17年为什么只买了七年社保。可以找老板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人保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在达不到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申请。提请法院裁决,唯护自已的合法权力。谢谢。

是否可以向单位要求追缴社保,其实不叫追缴,应该是要求单位补缴,但是你是2016年7月开始上班,2017年7月单位开始为你缴纳社保,你要求用人单位为你补交三年的社保好像于法不通,于理不容,单位最多从你到公司上班开始为你补交社保的要求是合理的,但要补缴3年肯定是得不到任何支持的。

如果你是属于劳务派遣工,不管是要维权也好,还是需要补缴社保也好,你虽然是被劳务派遣到公司上班,但是你的劳动合同关系是在劳务派遣公司。所以社保的缴纳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除非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达成了协议,工资和社保由用人单位负责的,用人单位才能为你缴纳社保。按照社保法的规定,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你缴纳社保。你是2016年7月进入的公司,那么公司就要从2017年7月开始为你缴纳社保,但是公司是在2017年7月才开始为你缴纳社保,所以如果你辞职后,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交一年社保。但是否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辞职后,按照劳动合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经济补偿,由于你辞职前公司的社保是正常缴纳的,所以经济补偿的问题可能很难得到支持。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要求公司为你补缴2016年7月到2017年7月期间社保,并承担相应滞纳金,如果公司统一补缴以后,属于你自己承担的缴费部分,还是需要你自己来承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你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辞职,按照三十八条规定辞职后,也属于公司要进行经济补偿的范畴。但是公司毕竟在2017年7月开始为你缴纳了社保,所以你现在如果提出辞职,经济补偿这一条估计很难得到劳动仲裁部门的支持。目前的重点只能放到社保补缴上。

对于维权的方式,如果属于公司没有为员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属于社会保险纠纷,只有一年的社保补缴费用大概就是1万多元钱,最好是和公司好好进行协商,如果公司不同意补缴的,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投诉,或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提请劳动仲裁等都是有效的方式。至于你属于劳务派遣工,关键是要确定你的劳动关系是在哪里,是在劳务派遣公司还是你现在上班的公司,只有这个关系确定之后,才能确定维权的主体对象,不然就有可能造成两个单位之间互相推诿扯皮。最好的办法是将劳务派遣公司和用人单位都列入被告,这样操作起来胜算的可能性更高。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承诺上班后就为你缴纳社保的,你是从2016年7月进入用人单位,但用人单位到2017年7月才为你办理社保,实际上补缴的时间只有一年,如果你提出补缴三年,这是得不到支持的;至于经济补偿金由于你辞职时用人单位是为你缴纳了社保的,所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给予经济补偿的几率比较低,还是要求补交2016年7月到2017年7月的社保比较靠谱。

2002年工作,单位2006年才交社保。辞工时我可以要求补齐以前没交的那五年吗?

说实话,它已经超过监察的追诉时效了。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单位的违法行为终止之后,追诉时效是两年。

也就是说你从单位2006年参保时,应当知道,他没有参保的行为,已经侵犯你了你的合法权益。

你应当于两年之内,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举报,索要你的权益。.

不过,你02年到现在一直在一家单位工作,是这个单位的老员工了。虽然法律上已经超出追诉时效,但是你可以跟单位进行协商,让单位给你把02年到06年的保险补交一下。

根据青岛的相关政策,单位如果想要给职工补交保险,需要补办用工手续,提供单位,2002年至2006年的会计帐凭证,主要是包含发工资的工资表,工资表里要有发给你工资的明细。

审核通过后,可以向社保交相关的社保费。但是同时要承担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由于你是求的单位,所以单位的钱以及滞纳金,在谈判的时候你会处于劣势。

其实《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这个两年时效,确实也应该更改一下。因为那家原先在一个单位工作,谁也不想因为一点点小的矛盾而换单位。结果就会导致想换单位的时候,以前单位的违法行为无法追究了。白白地损失了自己的利益。

希望国家能够在立法的时候再完善一下。

已入职公司15年,但社保只有9年,能否要求公司补缴以前的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保法的规定,这样的要求都是合理的,也是合法的。虽然合理但要公司掏出真金白银,估计老板还是比较心疼的,但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无论如何也是要试一试,搏一搏的。

你在公司工作了15年,应该属于无固定期间劳动合同工,也算是公司真正的老员工,有的可能还是公司的经营管理骨干,说句老实话处于在这种角度有时要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以前的社保的确有点为难,有点不好开口,如果属于离职了这种事情一般都比较好办的,但如果还在职,而且是公司的重要骨干,的确是属于小曲好听口难开。但毕竟涉及到6年的社保,这个没有缴纳的年限还是比较长的,而且6年的缴费年限,如果自己去补缴这也是无法操作的,但是如果由公司出面,事情办起来往往比较容易,毕竟公司和社保部门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

如果你还在公司工作,而且属于公司的管理经营骨干,我想自己在公司这么多年,毕竟对公司情况熟悉,对公司老板也比较熟悉,可以选一个比较适当的时机和老板好好进行沟通,协调,在公司工作了15年也是将近40岁的人了,如果加上以前6年的补缴,自己的缴费年限就能达到15年,以后再缴费10多年,今后缴费年限就有可能达到30年左右,30年的缴费年限养老金和缴费15年,20年概念上是完全不同的,养老金增加幅度也是几何级数的。再和老板沟通时先不要提出由公司出钱缴纳,可以请求公司办理,费用由自己来支付,6年时间计算下来,估计养老保险费用在6万左右,如果自己收入比较高,承担这点费用还是可行的,重要的是增加了6年的缴费年限。这种方式估计公司出面操作是完全没有问题的,毕竟私营企业老板,对钱是比较看重的,如果要求全部由公司来缴纳,估计希望不是很大。但是提出由自己出钱补缴,也许老板看你是公司需要的人才的份上,说不定还会给予你一定的补助,或者帮你缴纳一部分,如果能达到这种结果也算非常不错了,这种操作模式,既可以达到补缴的目的,同时还可以保住自己的职位和工作。

如果你下定决心要和老板撕破脸,那就可能要丢掉这份工作。已经在公司工作了15年,估计你还是对公司比较认同的,虽然前几年没有缴纳社保,除了老板的原因以外,还有一个大环境的问题,当时没有缴纳社保的公司也比较多,而且某种程度上也得到了当地社保部门的默认。后来缴纳了9年,也是大环境的影响,自从社保法出台以后,不缴纳社保,对公司影响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后9年缴纳了公司可能就会沾沾自喜,认为自己已经尽力了。但是我国社保制度是从1992年就开始的,不缴纳社保无论后来是否缴纳,其实都是不合法的,为员工补缴也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你能放下这份工作,那就可以直接到社保部门举报或是投诉,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这样的结果前6年的社保可能会得到补缴,但有可能要丢掉现在的工作。

综上所述,社保的缴纳不管是对于老员工还是新员工,都是一个事关自身切身利益的大事情,对于那些长期在一个公司工作的人影响是比较大的。比如像你这样在公司工作了15年,实际上只缴纳了9年的社保的人,更是处于一种左右为难的状态,要维权,要争取自己的利益,的确需要一定的勇气,怎么办?方法已经讲了,还是你自己来做决定吧!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您好,在一个企业做了16年,但是社保只交了7年,前面的9年肯定是可以要求原企业单位来进行补交的。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只要企业单位和职工建立劳动合同起,那么就应当依法为职工购买社保,所以购买社保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那么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也是完全可以进行补交的,只不过就是再补交的过程中可能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当然这个滞纳金也是应该由企业单位来承担的,因为是由于企业方面造成的这个社保中断…不过有一点就是个人需要承担部分的费用,还是应当由个人来进行承担,大约是缴费比例的8%,企业单位需要承担缴费比例的20%加上滞纳金。

所以假设你们企业单位需要补交5万块钱的话。那么你至少也应该掏1万多块钱。这样的话才能够完成之前9年社保费用的一个补交。因为本身如果说你之前9年社保没有缴纳的话,那也应当从你个人工资当中,没有扣除这部分社保费用,所以说你也应该选择一次性完成这9年以来的一个个人所承担的社保费用,这样的话就可以去正常进行补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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