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去世财产继承人是谁_孩子身亡财产由谁继承?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0 23:31:41 人阅读
导读: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是依《继承法》第十条规定的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一顺序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存在着法定的、无条件的扶养和赡养的义务关系。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享有法定的继承权。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可以由当事人声明放弃或因有下列行为之一依法剥夺而丧失: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不分男女、老幼,均享有均等的继承份额。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特殊规定: 一、丧偶的儿媳对公婆,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二、养祖父母与养孙子女的关系,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不影响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的继承权,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不影响其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根据继承人继承财产的方式,继承可分为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不是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而是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方式。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参与继承的顺序、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和遗产的分配原则等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而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确定。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依照被继承人的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方式。在遗嘱继承中,继承人、继承人继承的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财产的份额等都是由被继承人在遗嘱中依法确定的,即决定于被继承人生前的意思。就整体而言,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自古代社会就一直存在,不过在不同时期、不同的国家对遗嘱自由的限制程度不同,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主次地位不同。从产生的历史上看,法定继承先于遗嘱继承,但从适用上看,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所以,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

2、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

根据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财产权利义务的范围,继承可分为有限继承与无限继承。

有限继承又称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只在一定范围内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义务的继承。在有限继承中,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仅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度,对于被继承人生前所欠债务超过遗产的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无限继承又称为不限定继承,是指继承人必须承受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权利义务的继承。在无限继承中,即使被继承人的债务超过其遗产的实际价值,继承人也必须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不得拒绝,继承人须以自己的财产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全部债务。所谓的"父债子还",就是无限继承的表现。

3、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根据参与继承的人数,继承可分为共同继承与单独继承。

共同继承是指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继承。数个继承人共同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为共同继承人。在共同继承中,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为两人以上的,两个以上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时,须对遗产进行分割,故共同继承又称为分割继承。现代法上规定的继承一般为共同继承。共同继承根据继承人的应继承份额又可分为均等份额继承和不均等份额继承。均等份额继承是指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原则上应均分遗产;不均等份额继承是指共同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不均等。

单独继承是指继承人仅为一人的继承,即仅由亲属中的一个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如长子继承、幼子继承等。在单独继承中,仅由一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故又称为独占继承。

4、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根据继承人参与继承时的地位,继承可分为本位继承与代位继承。

本位继承是指继承人基于自己的地位,在自己原来的继承顺序上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例如,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些人参与继承时即为本位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参加继承时即为本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应直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顺序者不能继承时,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其地位的继承。因此,代位继承也称为间接继承。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原来的继承顺序上继承被代位人应继承的份额,而不论代位继承人有几人。

谢邀。

关于孩子的继承权问题,要分情况讨论。在文章开篇介绍前答手想先列举几个法条。

《继承法》第10 条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11条规定:“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这些法条,关于孩子死亡财产的继承,小编将进行如下分析:

第一,去世的孩子没有妻儿的情况。

根据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孩子哪怕是母腹中的胎儿,在继承问题上都应当保留其继承的份额。那如果孩子去世的时候,其父母尚健在,没有晚辈继承人也没有妻子,并且孩子本身具有个人财产的,那么这种时候,孩子的财产需要由其继承人继承。根据上述第10条规定,该孩子的继承人就包括第一顺序的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不放弃继承权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所以此时孩子的全部财产均由其父母(包括但不限于生身父母、养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如果是两人,则该财产将会被一分为二,父母两人各自承担一份。

第二,去世的孩子有妻儿情况。

此时孩子去世时,其遗留的财产还应当按照上诉分配原则进行分析。但是这种情况下继承人数量增加了妻子和孩子。

此时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就包括妻子、父母和孩子(假设各一人),一共有四人,那么去世的人的财产要一分为四,四人均分去世人的财产,也就是各站1/4.

第三,明确个人财产范围

当然上述两种情形限于去世的孩子有个人财产的基础上,如果去世的孩子本身就没有财产,就不具有继承的问题。那么那些财产属于孩子个人所有财产呢?

法律相关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

也就是说去世的孩子只有上面规定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等才能被继承,如果财产中包括了家庭共有的部分或者夫妻共有的部分在财产继承的时候都要除去。

1、公民有权利处分自己身后财产。如果有遗嘱并且是有效的,他愿意给谁,谁就有权利得到遗产。

同一个人的遗嘱,公证遗嘱效力大于自书遗嘱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没有利害关系、有独立民事能力的人见证。如果同样的遗嘱有多份,后期的效力高于前期的。

2、如果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凡是当事人的法定继承人都由资格继承当事人的遗产,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父母、配偶、子女优先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都没有了,可以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被继承人死亡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已经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由其直系晚辈代为继承,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范围仅限于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儿媳、女婿本没有继承权,但是丧偶的儿媳、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大家好!

一个人突然去世,欠银行和支付宝的钱,和欠其他人的钱一个样,都是钱都是债,对吧?至于该不该由家人还?不同的人都想听到自己喜欢的答案。欠钱的家人多希望人死账销,银行和支付宝却又希望大家都来捧场。我只想说,对不起,我不为任何人站台!该不该还,不是你说了算,也不是我说了算,债主说了也不算,哪究竟谁说了算?……法律。

今天只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其他的“坏”消息,不用赘述,大家都懂的!

以下几种情况家人可以不还了:

人死了,其名下一个子儿也没有,没有任何财产,只有三块石头一口锅,放心,家人不用还了。

虽然有财产,但无人继承,家人就不用管了,银行支付宝会吃“自助餐”。

虽然有财产,也有继承人,但继承人全部跑路了,下落不明,你说找谁还?

银行家和马云爸爸说,那钱送给你了,就当慈善捐款,家人笑纳即可,不用讲理。

银行家和马云爸爸又说,最近我很忙,没时间来找你,那也有可能暂时不还,呵呵…

突然发现所签借款合同是严重违法合同,且银行家和支付宝负担全则,好家伙,你也不用管了。

明知道借款人是用来吸贩毒品,走私,赌博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银行和支付宝仍然借给他的,家人还是不用管……

口水快说干了,突然我倒也觉得“人死账销”好像有点道理。但是试问,如果这些钱是从你的朋友,同学,战友,姨妈,姑父,七大姑八大姨那里借的,你会也非常镇定,非常坦然地给他们说“人死账销”吗?同样是钱,银行和支付宝的钱不是亲妈生的?这里逻辑是否出了问题,不符常理。

人类社会之所以能够告别了蛮荒时代,走向文明社会,靠的不仅仅是伦理和道德,是法律的公平与惩戒才规范了混乱不堪的秩序。诚信的缺失,撕裂了多少亲情和友情,拆散多少美好家庭,曾经的“三角债”令多少工厂企业为之倒下,满目疮痍,至今历历在目。

为什么你缺钱,朋友不借?亲戚不借?银行不借?小贷公司也不借?借钱难,难,难?又能怪谁呢?因为信用缺失,面对信任的严重缺乏,他们绝不可能无动于衷,慷慨解囊。同样是钱,都是用智慧体力和汗水,一分一厘挣来的,来之不易啊!他们更不愿看到借钱是孙,还钱是爷的面孔!今天,社会信用建设再次声势浩大的向你走来,你又作何感想?信用环境的不断改善需要从每个人做起,不能只对别人指手画脚,而自己却置身事外,无视信用,藐视法律。古人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如果前人都来砍树呢?后果就不多说了,大家都懂。人在江湖,欠人的终究要还,该你的终究是你的!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分享更多财经知识,谢谢你的阅读和点评!

  《继承法》没有第一继承人之说。

  夫妻一方意外死亡,其名下财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

首先要搞清楚此外人是否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如果此外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七条: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三十二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展开原文 ↓

更多 # 相关法律知识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Copyright 2004-2021京ICP备18032441号 有害信息举报:线上咨询律师  线下门店解决问题

Copyright © 2020-2021

在线客服 隐私协议 侵权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