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抚养费多少钱_父母离婚一般抚养费是多少钱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09 00:02:19 人阅读
导读:孩子抚养费一般是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二到三成,对非正常支出以自愿为原则,无权强行要求另一方承担!夫妻离婚,孩子归一方抚养时,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孩子抚养费一般是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二到三成,对非正常支出以自愿为原则,无权强行要求另一方承担!

夫妻离婚,孩子归一方抚养时,不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个抚养费标准先由夫妻自行协商,如协商一致,是否支付抚养费、按什么标准和条件支付抚养费,法律都不干涉。如果协商不成,则由法院依法判决。


按现行法律,法院判决孩子抚养费的标准并非楼主所理解的‘最低生活费’!

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判决抚养费,标准如下:

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确定;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可适当提高,但最多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给付抚育费的标准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前面的百分比计算,遇有特殊情况,可酌情降低或增加。


所以,法律上判决孩子的抚养费并非是“最低生活费”标准,而是主要参照不抚养孩子一方的收入和支付能力,除非有极特殊的情况。但本身就是按不抚养孩子一方收入的定标准给的抚养费,如果再随意调高,其实可能就严重影响另一方的正常生活了。


需要注意的是,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标准是孩子正常生活支付的费用,如果发生特殊情况突发大额支出,如重病住院等,这部分费用不应该包括在正常的抚养费中,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要求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共同承担这部分费用。


但是,法院按正常标准确定了孩子的抚养费后,如果实际抚养孩子一方单方决定给孩子上贵族学校、报高价的课外班、支出高档生活用品等高消费,导致孩子的抚养费不足,要求不抚养孩子一方增加抚养费或共同承担这部分费用的,法院一般不会强行支持。实际抚养孩子的一方如果有这方面的需要,建议考虑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并与另一方充分协商。


还有,夫妻离婚时判决或协议的抚育费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已明显不能满足一般生活费用开支的,可协商提高抚育费标准。支付抚养费一方因工作等原因收入和财产情况严重减少,无力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的,也可以协商调低。对抚养费变更问题,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变更抚育费标准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本文由 北京杨文战律师 提供,首发于悟空问答)

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对于抚养费的数额,双方本着最大程度有利于子女原则可协商确定,经济条件较好的一方可自愿负担较多费用,生活困难一方可适当少承担。

对于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且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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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抚养费给付的期限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一般截至子女十八周岁。超过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基于情感上的考虑通常会自愿承担子女在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但是子女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

还有两种例外情形,子女超过十八周岁,父母仍需履行抚养义务,一是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二是子女非主观原因(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如孩子先天性脑瘫生活无法自理,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孩子十八岁后仍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参考资料来源:http://sn.people.com.cn/n2/2019/0904/c378297-33319656.html

如果离婚的话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解释均没有这方面的具体规定。

90年代初,最高人民法院曾发了个指导意见: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按本人总收入的20%---30%范围内负担费用,那时个人收入都比较均衡,不像现在,有的人月收入达10多万元,很显然,按比例负担生活费也是有问题的。

2001年4月,我国对1980年发布的婚姻法进行了修正,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又发布了3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均未涉及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该给孩子多少抚养费的问题,只笼统的归纳: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一部或全部。因而导致各地法院判决负担孩子生活费这一块高低不一,有的法院根据当地人均上年度消费水平的一半判决,有的法院以对方实际收入情况,参照最高院90年代初发布的指导意见按比例判决。同一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数额、比例也不尽相同,法官一般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自由裁量,在保护妇女儿童利益的前提下作出判决。

如果离婚的话,到底应该给孩子多少生活费,我认为双方应站在保护孩子的角度,自行协议,数额多少全在自己掌控之中。另外,离婚判决书关于孩子抚养费这一块,尽管判决或协议确定了数额,但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这个确实没有什么固定的说法,估计现在离婚男方给小孩的最低标准应该是1000元/月,具体还是要看男方是收入,当然也有抚养方不要对方给抚养费的。

孩子都是自己的,哪怕不是自己抚养,有能力多给点,没能力也要保证基本需求太低才是做父母的基本责任,这个基本需求不仅是吃饱穿暖,让自己的孩子花自己的钱成长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我认为如果是女方抚养小孩,男方应给的生活费是收入的10-20%,且不低于1000元/月是比较合适的,我身边朋友普通工人收入5000-7000元/月的,给的就是1000元/月。我自己是给的1800,并承担所有的学费、培训、补课费用,大概一年3万多,当然我和那朋友收入也差很多。

如果男方收入确实很差,也没法强求自己不过日子一定要给到什么标准,有的时候离婚也是一种分手,对方能过的好,对小孩子的成长也是好事,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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