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职责及工作范围_监理职责工作范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2 19:21:35 人阅读
导读:监理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

监理的职责和工作范围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认真学习和贯彻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法规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规范,在工作中做到以理服人。


2、熟悉所监理项目的合同条款、规范、设计图纸,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下,有效开展现场监理工作,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认真学习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监理依据,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授权下进行检查、验收;掌握工程全面进展的信息,及时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


4、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


5、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6、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7、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8、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和业主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并交内业人员统一归档。


9、完成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任务。

检查设计是否合理,检查施工图有无错误,检查施工部门是否按图施工,保存好施工档案,做好善后工作.

工程监理合同文件一般由工程监理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协议书、合同标准条件、合同专用条件以及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合同补充与修正文件五部门组成。


一、监理人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或监理投标书的承诺派出监理机构及人员,完成监理范围内的监理业务,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2.在履行监理合同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意见,并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3.由委托人所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4.在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露与监理工程及其监理业务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监理人的权利


1.一般权利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组织和领导驻地监理部人员,尽职尽责的完成监理任务; 审定批准承包单位制订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监理组织的工地例会; 对单位工程进行开工审批和发布开工令; 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 解释合同中的歧义,进行合同管理; 发布暂停施工令和复工令; 对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发布通知和指令; 发布工程变更令和核定额外工程的价格; 审核工程延期和索赔费用; 处理重大质量事故; 签发监理月报; 审定承包单位完成的工程量,签发月付款证书; 签发竣工移交证书; 签发竣工结算证; 签发保修期证书; 签署最终支付证书; 签署监理竣工资料;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并做好巡视记录,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及授权范围内,组织主管部门的监理人员具体实施监理任务; 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和用款计划; 主持召开经常性工地会议、各类专业技术会议以及各种协调会议,发布会议纪要; 当各合同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有权澄清不一致的地方;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发布开工令的审核工作; 研究索赔要求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核实并掌握工地各种情况,依据合同处理工程延期和工程索赔问题,减少索赔损失; 为了保证工程与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令暂时停止施工; 审核施工测量方案; 审核计量结果,审核中期各种付款证书; 组织见证试验,确定监理抽验和检查; 对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进行检查、纠正; 对不符合规范、规程、合同要求的工程材料、设备和工程质量发布指令; 批准分部工程开工和对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核签一般性工程变更和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协调施工现场的管理,处理好质量、进度、投资之间的关系; 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检查及处理; 审核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好竣工初验,参与甲方的竣工验收与质量监督站的核验; 参与审核工程竣工结算; 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总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提交反映工程动态的有关报告; 做好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参加公司工程部组织的保修期的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 按合同、设计图纸、技术规范要求,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监督其实施; 巡视检查并监督各工序的施工工艺和工程质量,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 搞好隐蔽工程、重要工序、重要操作、关键部位的旁站监理及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签发工程检验认可书; 按工程计划进度检查工程进展,提出分析建议; 核签工程计量; 初审设计变更,提出审查意见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终审; 按职能分工进行监理组报表和监理记录的收集和整理; 按计划进行有见证的取样,并审核试验结果; 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重大事项,并提出相关的意见或解决办法; 负责组织和做好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协助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工程竣工初验和核验工作。监理员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交办的任务,做好其助手; 深入研究图纸、合同、技术规范,督促承包单位执行承包合同,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规范、质量标准施工; 对监理工程进行巡视、抽检、验收,对重点工序、重要操作、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把好施工过程中质量、进度、计量第一关,完整、如实地填报各类书面报表资料; 参与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的审核; 参与竣工初验、竣工核验; 做好监理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第一个职责是在计划管理方面,具体内容是: 1、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 2、审批施工单位根据总施工进度计划编制的年度计划; 3、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 4、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终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建设单位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第二个职责是在质量控制方面,具体内容是: 1、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 3、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通知书,必要时通知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整个工程或任何部份工程的施工; 4、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有权利用施工单位或自备的测试设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采取数字控制; 5、按施工程序跟班检查,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份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6、检查施工方法,审查试验路段施工方案和工艺,批准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 7、审核竣工的部分永久工程或竣工的全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申请报告,向建设单位转报并提交相关报告;参加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第三个职责是工程监理在计量与支付方面,具体内容是: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 2、按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 3、除非施工合同文件另有规定,对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或省颁布的法律、法令、法规等致使工程费用发生的价格涨落,而引起的工程费用的变化,工程监理在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经计算合理确定新的合同价格或调整幅度予以支付。 第四个职责是工程监理在合同管理方面,具体内容是: 1、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并下达变更令。对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较大变更,由监理审查后报建设单位核批; 3、对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期的延长或费用索赔,有责任就其申述的理由,查清全部情况,并根据合同条款审定延长的工期或索赔的款额,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发出通知; 4、认真审查施工单位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型、数量,提出建议报建设单位核准; 5、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 6、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或停止支付费用; 7、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工程监理工作任务,可以简单地归纳为“三控、两管、一协调”。

三控,即质量控制(包括工程施工安全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和进度控制;两管,即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一协调,即协调工程建设相关各方的关系。

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

监理员应按被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 核实进场原材料质量检验报告和施工测量成果报告等原始资料。

2 检查承包人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使用情况,并做好现场记录。

3 检查并记录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4 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5 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6 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志和试验室记录。

7 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由中国工程监理论坛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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