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小产权房怎么处理_未来小产权房路在何方?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2 21:56:14 人阅读
导读:您好,法律上对于小产权房并没有明确的定性,也无法找到一个标准概念,小产权房是随着社会发展现实存在的一种实际情况。小产权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向国家缴纳土地出...

您好,法律上对于小产权房并没有明确的定性,也无法找到一个标准概念,小产权房是随着社会发展现实存在的一种实际情况。小产权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未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必要费用,它没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可能会获得一个乡镇政府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放的效力不明确的证明,但无法办理正规的产权登记手续,无法获得主管机关颁发的不动产权证。

在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均有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还有很多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都有类似规定,这样我们就得知,小产权房只能在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买卖,城市居民到集体土地上购买小产权房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践中,很多小产权房实际上是违法用地类的违法建筑,所以小产权房购买者想要获得征收补偿也是非常困难的。从严格的法律意义上讲,说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并不为过。

就这个问题,是有无数的未知

就拿我们这边的小镇来说,近里年因为社会发展,农村的生活条件不便,再加上农村没有发展前景,导致无法再农村生存

所以近几年我们这边的小镇也开始越来越从农村搬出来的人,而小镇的地皮价格也飞速上涨,家庭条件差的没有能力买高价的地皮,成就了小产权房的成长,买小产权的都是从农村出来的,实在是没有办法才会选择这样的房子,而今年5月份开始,这边开展“”两违”整治,很多小产权的房子被拆除,而我们农民存了一辈子才买下的房子被拆除,被拆除之后我们又该何去何从?

虽然今年开始我们小镇有房地产公司建商品房,如果开盘房价脱离了我们的工资水平!那我们农村出来的人又如何买的起房?又如何能生存在这个社会上?

房价太高,小产权房或许是我们农民唯一的奢望吧!!!

如果每个地方的房子房价跟当地普遍的工资能成正比,那么就不会出现那么多小产权房了!

国家现在基本上是不让拆迁了,大多是老区改造,所以比较成熟的小产权社区的,一般来说不会拆的,自住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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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明确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民间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可能业主手里只有和村上或乡镇签订的购买协议,其他东西都是没有的。

其次来搞清楚小产权房出现的背景。

常见的小产权房多出现在城乡结合部、城市的村集体土地或农村乡镇等地。主要是由于人口流入城市,而城市给这部人提供不了住房(买不起房)、拆迁后为了村民自住或对外出租赚取租金,为满足这部分刚需群体而出现的。这一个部分恰好是法律和政策的漏洞。

再次再来说后续的走向。

小产权房的存在,实质上是商品房制度一个非常重要的补充,解决了很多人的住房需求,虽然没有产权证但是价格较低,受到了很多人的欢迎。因此在对待这个问题上政策和法律一定是慎之又慎!虽然政策不支持,但是不影响居住。

所以这个问题的处理政府部门一定是分门别类,情况不同处理方案就会不同,不可能简单地一拆了之或全部转正。会根据不同情况,首先在源头建设上卡紧;其次已经正常居住的交纳一部分税费后予以正常交易;然后再拆迁安置一部分合理分流;或者再又政府出面付费收回再予以出租。

总之这是个很复杂的问题,简单的办法解决不了,不管哪种方案都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如果是自住、安心住着就好!

希望可以帮到你,谢谢!

我来说下

以深圳市来说,深圳市市面上存在交易的小产权大概分为以下几种。

1:当地政府单位承建的楼,单位的地自己开发,分给单位员工的房子作为补助性的房子,当时在职员工补点钱就可以购买。当时很便宜不是很需要房子的人,当时一般都不会去购买。此类的房子一般建于九十年代到2000年左右。如光明新区的光明集团的美景花园。这种房子现在交易只要卖家带买家到光明集团去更名即可也比较安全。

2:深圳市村委统建楼,买的时候只要跟村委签一份合同。然后村委会发一份房屋拥有证给你,盖的是当地村委的章,卖的时候也是带人去村委更名即可。此类房子一般是2010-2015年市面一手房比较多。如光明区白花洞片区的房子

3:深圳当地开发商的小产权,有钱的潮汕老板在深圳买了地,找关系建起来后出售给买家。买房的人只要跟开发商的老板签一份合同。此房一般2005年至今天,市面一手房比较多。如要卖的话,只要现在的房主跟买家签合同,然后公正。

4:早期来深圳打拼的人或者是深圳本地人早期自己买了块地然后建起来的房子,现在因手头紧,把其中一层或一套卖给别人。业主自己留一部分自己使用。此类房子不建议买,除非跟业主关系很要好,或者是把整栋楼买下来,然后把土地证去更名过户。其实在深圳来讲房子不值钱值钱的是土地使用权。

以上四种房子安全性依次排列,升值空间也不大,除非碰到拆迁的话,就相当于中大奖了。

在补充一条,对于小产权房来说,人买的越多的房子越安全,因为有点事也可以维权政府也会出面,对于此事也比较重视。前期发生几件事情都是买家占了便宜。

小产权房即将全面消失?我个人觉得这个判断有些武断,事实上,小产权房从来没有得到过承受,但事实上它一直存在着。以深圳为例,大量的农民房(小产权房)为深圳的发展贡献了极大的力量,为深圳提供了大批廉价的房子,满足居住。但是她们一直有个官方的名称:违建、历史遗留建筑。深圳从来没有承认过他们,但一直存在着。

走向衰落上可能的,但消失基本不会,原因:一、新增违建难度极大,现在在深圳新建一栋农民房基本不可能了,都是库存;二、城市更新、道路建设、公共设施建设等拆迁,深圳目前土地整备基本通过城市更新而来,也就是拆农民房。

从深圳的小产权来说,由于城市更新基本都由开发商进行,基本都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但本身的升值空间极低,只能叫搏旧改。

首先我要说的就是,在这之前在深圳买各类小产权房的人都赚了,前几年房价暴涨的时候的何止翻倍!

如今,在新的小产权早已经不可能增加的情况下,这类历史遗留问题也跟商品房一样,成了缺乏土地的深圳的有限资源,相关政策前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政府不会拆,也拆不了,存在即是合理。至于未来的政府会如何处置,可以有很多种方法:比如分类收编,一些可以变为共有产权住房,一些可以变为安居房保障房,一些可以补缴地价转为红本,但不会有一种是会让买小产权的人血本无归的。

举例一种小产权房,就是村委统建楼,既有投资价值,又有居住价值规模大,居住环境好,花园商业教育地铁学位等等一应俱全,除了本本的颜色,跟商品房外观无异。

个人不但不反对购买小产权,还很看好小产权中的村委统建楼,不少都是是居住环境好,交通出行又便利的选择,价格是片区商品房的一半不到,这个居住价值高不高?还不占用商品房名额,据我所知,有不少高级公务员因为不能做房爷,都有投资,是的,地段配套好一样可以高价出租,入手门槛更低,套利出手容易,对所谓买不起商品房的人,都是好选择,至少这种购买小产权自住或投资的操作,跑赢了因为在深圳买不起商品房转而到临深买房的人。

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小产权说拆多少年?历史遗留的问题,犹如表面是一堆黄土,里面是枯骨还是黄金,只有进去的人才知门道,而现实生活中却早就已经上演了一幕幕的地产创富剧本:撑死了胆大的,饿死了胆小的。




小产权房因为是集体用地,所以它不可以在房屋市场随便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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