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逆行闯红灯_为什么电动车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去闯红灯,逆行?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4 08:11:28 人阅读
导读:个人觉得跟城市管理水平和法律以及电动车骑行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关。城市管理水平前一段时间去了趟杭州,杭州的道路管理给了我很深的感触。尤其是电动车管理相当有效。在杭...

个人觉得跟城市管理水平和法律以及电动车骑行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有关。

城市管理水平

前一段时间去了趟杭州,杭州的道路管理给了我很深的感触。尤其是电动车管理相当有效。在杭州城区基本上很少见到电动车闯红灯的。

一、多路口设电动车违章管理教育点,对违章者原则上不罚款,以教育为主,学习并抄写电瓶车上路相关交通法规,一次学习加抄写大概在15分钟左右,既接受了教育又学习了交通知识,而不是一罚了之。



二、非常人性化,许多道路口一到夏天,就在非机动车道搭建遮阳棚,遮阴避雨,减少行人,电瓶车骑行者在烈日或暴雨下等候通行的烦躁。

三、城区道路都设有专门的非机动车道,且即使在修地铁的路段也会留一个行车道宽的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完全隔离。

四、十字路口非机动车交通规则清晰,十字路口非机动车同机动车一道左以及转向,但使用的是专用车道。



五、城市公交做起表率。杭州的城市公交在任何条件下无条件礼让行人先行。记得一次我要过没有红绿灯的人行横道,前方150米左右有公交过来,为了安全我等了会让他先行,但是他开到我前面的时候停下了、停下了、停下了、司机打手势让我先走,然后他才走。这件事给了我很深的影响,对杭州好感直线上升。

法律及执行方面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就是所谓的机动车‘无责赔付’制度。在具体操作中,赔付可能远远高于这个比例。事故发生后,车辆可能是受损,但行人很有可能失去生命。”

正因为此,交警在处理后果不是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时,多半会“鼓励”驾车者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责,“承担全责,保险公司会全额赔付,这样受害人能得到及时救治,肇事车辆也能及时得到修车赔付。”

在专门审理交通事故的法官看来,稍稍偏向一下弱势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一方,似乎已经成了一条“行规”,“毕竟,因事故受到伤害最大的,多半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一方,在金钱方面给予他们更多的补偿,不仅符合法律的规定,也符合中国人做事的原则。”

所谓的‘偏向’都是基于民事赔偿方面的,在一定范围内,为了赔偿的方便,有可能会对事故责任进行适当调整。如果涉及到刑事责任,那就不可能马虎。一是一,二是二。毕竟刑事责任是需要控制人身自由的,是原则问题。但这个偏向就有可能导致非机动车的嚣张气焰。

此外《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确立的“无过错责任”的原则是基于《民法通则》,但是《民法通则》与道交法76条在主体的表述上存在差异。《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而道交法76条是把主体简单界定为“机动车”,对机动车的具体状态不加以区分。因此出现了“停车挨撞也得赔”的情况。显然,不区分机动车的具体状态,一刀切地适用无过错责任是不合理的,也违背了《民法通则》关于高度危险作业这个前提。因此有关法律应具体分析机动车处于不同状态的事实,对由此导致的赔偿责任作更为细化的规定。

行人方面。

1.有一些人,没有意识到违规的危害性,存在一些侥幸,心里想,车辆到我跟前应该刹车,不会撞倒我,再加之法律一定程度上的保护弱者,他肯定不敢撞我。其实也就是想抢一两秒钟,其实看来并不值当。侥幸通过了,下次可能还存在这种侥幸,出事了,要么死亡,要么伤残。有些人长记性,不再闯红灯,有些人依然侥幸,存在着要么不出事,要么出事了有人赔偿的心理,因此屡禁不绝。

2.是一些所谓的碰瓷者,要么未受伤,要么只是一些皮外伤之类的小伤,为此扮演弱者的形象,趁机捞钱。另一些不幸者,亲属更是以此为借口,索取更多。这种是“自愿”,不给予打击,不会断绝。车主一味的妥协,更会助长其气焰。

总而言之,电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单单是某一方的责任,是多方角力的结果,想要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多方共同努力

最后一句:珍爱生命,请遵守交规!

首先,不管是行人还是车辆,非特殊情况下闯红灯,就是违法。但是,如果情况不是很危险且能够避让的情况下,就不应该踹人家。当然,如果确定威胁到了你的安全的情况下,你踹开它或推倒它自保,都属于正当防卫行为,不需要承担后果。总之,交通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需要我们共同维护。希望大家以文明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恪守本分,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电动车算是人们常用的代步的交通工具了,但由于使用的人较多,所以骑行不规范的问题时有发生,这其实并不是单一一个行业的问题,是一个群体性的问题。说深一点也就是人们的对于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

今天单拿买卖这个行业来说事,可能有人会说,外卖小哥迟到会被罚款,他们非常不容易等等。但是任何理由也不能成为一个人违返交通规则,不遵纪守法的理由。每个人都在为生活奔波,不能因为你看见了他们的辛酸,就无知的认为可以为他们这种违法行为,乃至于不顾自己和别人生命的行为是可以被原谅的。如果这样,那么所有的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车骑手都应该被原谅。如果这样我国出台的相关法律意义何在?

这是个很现实的问题,在国内几乎每一个城市都会看见大量电动车的身影。每一天,在每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你都可以看见浩浩荡荡的“骑行大军”,穿梭于人群和汽车之间。

这个时候可能矛盾就来了。首先我们先来看下电动车,这种满大街跑的电动车可以称为机动车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对机动车所做的定义,并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是非机动车,也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都是机动车。超过电动车国家标准的就不属于非机动车了。

那么可能会有人说了,既然有些电动车属于机动车,就应该用交通法来管它呀。别让它满大街乱跑,别让它闯红灯,多讨厌的。可是,我们作为社会性的人,可能不应该搞一刀切的方式首先,并不是所有道路上行驶的电动车,都会去闯红灯在人群里乱窜。可能楼主在提出这一问题时,或多或少有些激动。其次,可能并不是所有骑电动车的人都有极强自我约束力。在看见没有车时,或者车辆少时,可能就不由自主的去逆行,去闯红灯。第三,从法律层面来看,我国目前是没有对电动车行驶管理立法的。只是在某些地方,出台了一些相关的电动车管理规定。第四,对于我国电动车驾驶员,是没有相关培训,也没有组织去学习交通法规的。可能这些驾驶者只是知道“红灯停绿灯行”这些简单的交通规定。

综上所述,首先明确一点,不是所有的电动车驾驶员都会不遵守交通规则。第二,针对闯红灯逆行这类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首先可能是这些不遵守交通规则的驾驶员不了解交通规则,其次可能是政府在这一方面的监管力度不够大。电动车闯红灯不遵守交通规则,不是单一因素造成的,它是个相对复杂的问题。

最后,希望看到我这篇文章的朋友们,能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既爱自己的生命,又尊重他人。最后附上“口诀”,

应该全责,交通法规人人平等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20多年,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我个人的意见是,电动车承担主要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

交通事故民警是根据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的行为,在交通事故造成的后果应该承担的比例来划分责任的。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电动车的逆向行驶,闯红灯。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作为机动车起步的时候。也应该注意到周围的安全,确保不发生交通事故。在事故中所占的比例是非常小,但是也是存在的。


电瓶车承担主要责任。

目前在我们的道路行驶中,电瓶车还是占有很大的一部分。电瓶车的优势是。只需要充电,不需要加油。在我们国内快速的占领了市场。但是存在的隐患也是非常大的。电瓶车很多自身的速度是非常快,自身的重量也非常大。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很严重。国家为此出台了相关的标准,定义有些电动车在交通事故发生时,是按照机动车进行责任认定的。


大家在驾驶电动车的时候一定不要违反相关的法规。大家在驾驶电动车的时候,一定要让电动车不要超过法律规定的正常速度。虽然有很多的电动车在机械方面进行了提速。但是这种行为给电动车的驾驶员带来了很大的隐患。


机动车承担次要责任。

机动车在起步的时候一定要确保安全。很多机动车在起步的时候,仅仅注意到前方的是否有危险,没有考虑到机动车周围是否存在危险。我们在处理很多交通事故中,机动车在起步的时候有很多是有盲区的。而且机动车由静止状态变为运动状态,起步速度一定要非常的慢。如果发生意外,要及时的刹车停止车辆减少交通事故所造成的后果。




在日常的出行中,我们作为交通的参与者,一定要遵守国家的相关交通法律规定,确保自身的安全。发生交通事故,很多都是在偶然时间出现的。只有我们日常中遵守各项交通法规,才能减少发生交通事故的隐患。

以上就是我对这起交通事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谢谢。


谢谢邀请:电动车逆行冲红灯发生交通事故,毫无疑问这场事故由电动车逆行冲红灯引发,当然是电动车全责没有任何异议,交警也会这么认定,但是由于电动车没有保险,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的话,交警还是会要求机动车方先垫付医疗费,交警要求机动车方垫付医疗费是因为机动车有强制保险,在强制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交警可以要求机动车方垫付,超出强制保险赔偿的:当然交警也不会要求,等到伤者医好后再一起到交警队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好的话:还得上法院,机动车上路最怕的就是这样的交通事故,事故小、到还好,大了就麻烦了

这个好解决,出了交通事故交警不要惯着闯红灯的人,为什么闯红灯的人多?就是闯红灯出了事故,无论谁的错总是汽车倒霉,交警说的汽车有保险你多但点,闯红灯的电动车没保险少但点,就是这样的交警惯出来的闯红灯,电动车上路谁都不怕,我闯红灯你不敢撞我,撞了我你陪钱,所以说电动车闯红灯是交警惯出来的,假如说,电动车闯红灯撞死了,电动车全责,汽车一分不陪,电动车还要陪汽车,这样下去那些闯红灯的人就要想想了,撞死白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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