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_法律援助人员有哪些办案补助?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28 18:54:51 人阅读
导读:申请了法律援助家属可以给律师辛苦费吗?当事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样的钱,律师收了是违反规定的,如果有人举报会受到处罚。法律援助律师对于当事人虽然是免费的,但是...

申请了法律援助家属可以给律师辛苦费吗?

当事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样的钱,律师收了是违反规定的,如果有人举报会受到处罚。法律援助律师对于当事人虽然是免费的,但是律师承接一旦法律援助,有关部门会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补助(各地标准不同),虽然不多,但至少能解决一部分成本。

如果你对律师服务满意,其实比给钱更好的方式是给律所送一副锦旗,或者向律师的主管部门(律协或司法局)写一封表扬信、感谢信,或者在朋友圈给他宣传一下,这样会更好。

附:

相关法律规定

法 律 援 助 条 例

第二十二条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提供法律援助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第二十六条第二、三款 法律援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的财物,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违法所得,由司法行政部门予以没收;侵占、私分、挪用法律援助经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追回,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

有前款第(二)项违法行为的,由司法行政部门责令退还违法所得的财物,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应当向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支付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  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在案件结案时,应当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有关的法律文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以及结案报告等材料。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   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考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可以的。1.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第三款:“法律援助机构收到前款规定的结案材料后,应当向受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接受安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社会组织人员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律师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包括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根据相关规定,这些律师都可以办理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2.司法部《关于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暂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自收到案件材料之日起30日内,向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或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支付办案补贴。”

一般都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就和其他工作一样,敷衍的总是少数,所以还是要看具体办案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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