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其实指的是:如果没有购买机动车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找不到肇事车辆损失方时,免赔30%,就是赔70%。如果购买了,就可以全额赔付。
无法找到第三特约险其实是车损险的附件险种,其保障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因无法找到第三方而增加的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被保险人负责赔偿。
通俗的来说就是:
1、车停在视线外,但办完事返回后发现车辆被人损坏,却找不到致害方;
2、车辆驾驶途中,因遭到三者车刮碰,致使车辆受损,但对方却驾车逃逸。以上这两种情况,投保了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便可得到全额赔付了。需要说明的是:事故责任在于他人,不在车主。
这个几乎是必须要买的保险,如果只上车损险和三者险是不能全额赔付的,打个比方,如果发生事故时是你自己的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保险公司会有20%或15%的免赔额度不赔偿你,而有了这个不计免赔,他们就全额赔付,不用你自己出一分钱,所以说,这个险种还是上上比较好
不计免赔特约保险是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共同附加险,是指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保险事故造成赔偿,对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按车险基本险条款规定计算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保险条款中的特约二字,是“特别约定”的简称。 所谓特别约定,是指特别就某一类情况进行事先的约定,一旦发生,就可以明确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一般来说,特别约定的内容都会与主保险条款有冲突,或者简单的说,特别约定的内容往往是主条款中的责任免除。 举个简单的例子,车险条款中有一款叫“不计免赔特约” 投保了这个险种,就可以在事故中不加扣免赔额,而每次事故加扣免赔额就是主条款的内容,有了这个特别约定,就是否定了主条款中的有关内容。保险公司的专业描述如下: “本特别约定与主条款(附加险条款)有冲突的,以本特别约定为准,其他部分以主条款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