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司法救济是指当宪法和法律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遭受侵害时,人民法院应当对这种侵害行为作有效的补救,对受害人给予必要和适当的补偿,以最大限度地救济他们的生活困境和保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其他民事救济是民间组织、或者其他机构居中调解、或者双方达成和解,解决矛盾纠纷。
区别:第一机关主体不同
第二 救济方式不同
司法救济相对于其他救济方式而言具有中立、消极、公开等特性,司法救济的存在使得纠纷的解决与个人权利的保障在一种有序、安定及相对文明的氛围中展开
与行政权和立法权提供的救济相比,司法救济具有中立性、被动性、终局性的优点
司法救济与行政救济的区别: (1)两者给予救济的机关不同。 司法救济是向法院、仲裁机构请求救济; 行政救济是内部纠正不合理不合法的救济方式,救济的机关是上一级行政机关。 (2)两者救济方式不同。 司法救济通过诉讼或者仲裁获得救济; 行政救济通过行政复议获得。 (3)两者适用范围不同。 司法救济涉及民事纠纷、行政诉讼、刑事纠纷等均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行政救济适用范围非常狭小,仅针对违法、不当行政行为。 (4)司法救济是最终的救济,对于通过行政救济仍然无法解决或者不服的,仍然可以通过司法救济进行再次救济——即通过行政诉讼对行政复议的结果进行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