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评估流程以及规则_法院评估费收费标准?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30 12:19:02 人阅读
导读:法院不会主动评估的,因为这是当事人的诉权,你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反诉的问题你可以另行起诉,评估的问题属于证据问题,过了举证期限基本不会采信了。如果评估是关于反...

法院不会主动评估的,因为这是当事人的诉权,你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反诉的问题你可以另行起诉,评估的问题属于证据问题,过了举证期限基本不会采信了。如果评估是关于反诉的话,你可以另行起诉,然后做评估,这个没问题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要看实际情况,房屋价格不同,评估费收费标准不同。 根据国家计委、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该收费标准就是按照房地产的价格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收。 详细情况见下表: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因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规定,对征收拆迁补偿评估报告中的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为申请原鉴定机构复核,对复核结果仍不服的,申请专家委员会鉴定。因此,被征收人不能起诉评估报告违法或撤销。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评估报告是否合理就得不到司法程序的审查。房屋评估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必经程序,是确定房屋补偿的直接依据。

因此,在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提起诉讼时,法院应在司法能力范围内,对补偿决定所作出主要证据被征收房屋的评估报告进行实体性审查。在征收过程中,不服征收补偿决定,大多是因评估报告中对标准、面积、产权的认定或评估方法等不当,造成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偏低。要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就不能仅就程序性问题进行审查。

具体应注意以下3方面内容:

1、评估事项是否全面

(1)对历史原因形成的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房屋的定性。该定性应由有权机关事先予以认定。

(2)对拟拆迁房屋内附着物的价值是否进行评估。

(3)对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超出房屋所有权证的面积(院落)的价值是否进行评估。

2、房屋土地权属是否符合实际

3、评估方法是否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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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中,需要对涉案财产进行评估的,应当依法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2、评估费由申请评估人垫付,直接向评估机构支付。取得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发票后,可以加入到执行标的中,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24条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最终负担。评估费的收费标准是:(1)100万以下是千分之5。(2)100万以上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万的房子评估费=100万乘0.5%+50万乘0.3%)从司法实践以及《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关于“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的规定来看,应该由申请人预交。

原告写司法鉴定申请书,要求鉴定房屋损失价值,法院通知被告对原告的鉴定申请进行质证,主审法官将鉴定材料移送法院技术科,技术科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场选定鉴定机构,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将有鉴定资格的备选鉴定机构编号,摇号确定,技术科选定鉴定机构后,将鉴定材料转交鉴定机构,鉴定机构通知申请人签订鉴定协议、提交相关材料、交纳鉴定费,一个月内作出鉴定意见书,转交法院。

1、当事人先向法院递交评估申请书,委托法院选取鉴定机构;

2、承办法官收到申请书后,将申请书及其他文书转交法院负责选取鉴定机构的科室;

3、法院负责选取鉴定机构的科室通知全部当事人到场摇号或抽签选取鉴定机构,选取后全部到场的当事人签字;

4、被选取的鉴定机构会通知申请鉴定的当事人,要求其预交鉴定费,并要求其提交鉴定资料,确定现场鉴定时间,进行鉴定;

5、被选取的鉴定机构鉴定结束后,出具鉴定报告,并将鉴定报告邮寄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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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法院都会采用招标入库的形式,评估机构可以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一般包括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评估资格证书、注册评估师清单及资格证书复印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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