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三方协议不去的后果社会招聘吗_签了OFFER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0 20:45:16 人阅读
导读:谢谢您的提问,小编专注于给各位分享各种职场经验,每日更新,跪求大家关注和点赞,下面说一下我的观点吧。签了OFFER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坦白讲,签了offer不去,...

谢谢您的提问,小编专注于给各位分享各种职场经验,每日更新,跪求大家关注和点赞,下面说一下我的观点吧。

签了OFFER不去会有什么后果?坦白讲,签了offer不去,实质性的影响,一般不会有,只是会有一些潜在的影响,譬如说这个企业您以后再想去,估计很有难度,此外,和您沟通的HR,不确定会不会把您的光辉事迹到处传播而已,这取决于对方的职业道德。下面分享一下小编的观点:

1.应届生

如果您是应届生,签了offer后,如果还没有签三方,不去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后果,只是会挨一些咒骂而已。如果您已经签了三方,想要不去,顶多是赔钱(3000~5000元吧好像是),然后就可以了。

但不论您是哪儿种,小编觉得,建议您都要和企业说这件事,不论是您找到更好的offer还是继续深造,不要选择直接消失,要对自己负责对企业负责,和HR沟通好您的选择,这样不至于过分败坏您在市场的名声。

2.社招

社招更是如此了,社招不存在什么三方协议,一般而言,企业要您签字回函offer,更加多是要确定您已经接受了这个offer,企业内部要接着走入职准备的流程而已,对您而言,不会有什么太大的约束力的,或者说对您的约束只是您是否言而有信而已。

因此,不去,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只是同样会遭到HR的咒骂或者四处说您的光辉事迹,同样影响您在市场上的名声而已。建议还是一样的,有什么情况,都要和HR沟通好您的选择。

以上就是小编的观点,如果各位看官有不一样的意见或者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大家!

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违约行为,虽然只是极少数人的不良行为,但由此产生的负面影响却不可估量,是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一个危险信号。

第一、对日益严峻的就业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从表面上看,少数大学生的违约行为只是个体行为,损害的也只是自己,但是用人单位对其所在的学校就会产生一种本能的排斥感。一所大学,只要出现个别作假现象,那么,该学校在社会上的名声就会大受影响,同届和后面的毕业生也将近墨而黑。进一步看,用人单位会对整个高校毕业生产生一种不信任感,对所有的大学生心存疑虑,对大学生就业市场产生巨大冲击。企业老板认为:“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是古今中外一条铁的定律。

第二、大学生就业违约不仅加大了学校的培养成本,也增加了用人单位的招聘成本和大学生自身的就业成本。

为了增加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信任程度,高校不得不在日常教育管理和对外宣传增加更多的投入。如:建立健全诚信档案和学生信用网上查询系统等,用人单位为了确保引进人才的真实性,对大学生的个人信息都要通过各种途径反复仔细的核实。

第三、造成大学生之间的人际关系紧张,相互之间的信任程度大幅度降低。

如果其中有人不诚信,首当其冲的受害者就是身边的同学和朋友。因为在求职过程中,不诚信者注水也罢,窃取名誉也罢,他们都不可能去伪造其他学校的获奖证书,而必须“杀熟”,只能吃“窝边草”。良好的人际关系要继续下去,维持各方正当权益是一个基本前提,当有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妨害他人正当权益时,这就不可避免的发生矛盾。尤其是这种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常常处于一种隐秘状态,这就导致大家互相猜疑,互相防备这种负面作用,甚至会对人产生长期影响。因为既然一个好同学,好朋友能带着面具,妨害自己的利益,又怎么能让用人单位放心呢?

第四、对违约者本人也会产生长期的消极影响。

虽然极个别人能瞒天过海,蒙混过关,但是其内心深处不可避免的,也会出现负罪感是自己承受着被揭发,尽而为处罚的心理压力(违约金大概在5000~10000元),不能堂堂正正地立足于社会。一旦露馅,造假者马上就会被拒之于门外。从此,他的就业之路就不会顺利地成为事业队伍中的一员。他的人品就会大打折扣,他的社会声望就会一落千仗,她将失去经过艰苦而取得的宝贵财富,如社会地位,他人的信任,同学友谊等。

在大学期间,我们一直倡导诚信,诚信考试,诚信做人,就业也要讲诚信。

因此在毕业季寻找就业单位的时候,虽然说双向选择,但我们仍然要慎重,因为有的企业,一旦与你签了协议之后,如果你爽约,很可能他会到法院起诉你,要求你支付违约金。

而每个地方的违约金,标准又不一样。比如说,2019年12月份,江苏各地教育局到全国著名师范大学校招时,签约之前告诉毕业生如果爽约,就要支付5000元违约金。同时苏州一些学校招聘备案制、年金制教师,签订协议之前告诉你,如果爽约,需要支付15,000元违约金。主要的是因为很多优秀的学生到处去应聘,确实也能够考上好多地方的编制,最终却不到岗。

一般人都是这样的想法,到时间再选择一个想去的地方上班。但他们不知道他们的举动,到时爽约,会给签约的教育局带来工作上的被动,原本一个萝卜一个坑,更多的是萝卜没有来,那么多的坑谁来填?到时间开学了,教师不够,有的班级就没有老师去上课,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同时,我也觉得优秀的学生很不地道,你到处去考,考上了不去报到,挤占了其他人考编的机会。以至于大家都上班了,仍然还有人在家幻想,教育局会进一步递补招聘他,给他编制,给他工作机会。

企业招聘更加市场化,它还不同于教育系统招聘,人没有来,我不怕,我可以再一次招,或者明年多招一点,企业讲究时间效率,工作效率的,签了协议以后就要按协议来办,当然签协议之前会告诉你,如果爽约是需要支付成本的。

有人可能说,我就不掏钱,我就不去上班,总不至于把我抓起来吧,企业可以到法院去告你,一旦法院判你输了,如果不执行,你的失信行为将进入征信系统,将给你带来很多的麻烦。而且企业可能把你的档案都调走了,你没有了档案,你即使考上公务员,考上教师编制,考上其他诸如三支一扶,苏北计划,你都没办法成行。

所以说在就业时,首先要想清楚你想干什么,你的职业规划目标要清楚,这样你才会靠船下高,有的放矢。一旦找到自认为满意,符合自己个性,有发展空间的,你就要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履行自己的诺言。千万不要做两面人,做多面手。

祝在寻找就业的路途中,我们的毕业生朋友,早日找到自己满意的归宿,为父母减轻压力,给自己检验真知的机会,为社会创造经济效益,也为自己未来铺设一条金光大道。#开往春天创作季#


说到三方协议,相信每一名大学应届生在毕业前,不管有没有找到工作,辅导员会让大家签这个协议。


有多少大学生在即将毕业时能找到固定的单位,比如国企、比如考上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多都是大学末期的实习工作。


有时辅导员会给你说不签协议,不给你发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曾发文禁止高校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作为让学生签订三方协议的条件,但是这种情况还是有些存在。


签不签三方对你个人影响不大,对学院专业评估影响反到更大,因为学校以三方协议来统计就业数据,所以你得面对辅导员对你的催促。


假设你还未毕业,找到了国企、或考上了事业单位,可以签,国企和机关是有管理档案的权限;你签订协议后,毕业学校会将你的档案寄到单位。


签了三方协议后,在当年你还属于应届毕业生,之后就不属于了。在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时候,不能以应届生身份报考。


要是未确定单位,最好不要乱签订,特别是国企、机关这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哪天你考上了教师,要转走档案,需征得单位同意;单位不同意怎么办,档案转走不了,那边就没办法为你办理录用手续,不然就要赔违约金。


另外,民营企业、私企都没有权限进行档案管理,学生的档案就只能由学校统一寄往学生的户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市场。


也许有人会说,高校毕业生毕业后,会有一个干部身份,这个并没有什么作用,因为干部身份说是评级定级所用,然而在企业里面上班,他会管你定级么?不会的,他只关心你是否完成工作任务,是否能给企业带来价值。


以上问题,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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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开个在原籍就业证明 不签订三方协议不影响你的应届毕业生身份,毕业以后两年之内你仍然可以参加招收应届毕业生的事业编制考试和国有企业的录取以及公务员考试等。

三方协议是学校、个人和用人单位的就业意向协议书,签约代表了你承诺在毕业后前往用人单位报到,是单位锁定在校准毕业生的一种合约方式,如果签订后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协议内容通常是由各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约定内容是制式化,用人单位可以和毕业生补充约定,但约定内容需要合法。因此,双方签了协议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括违约金就是责任。如果毕业生签了不前往公司报到,分为几种情况:

一、被国家征兵入伍,考取硕博研究生的,通常可以不收取或者减免收取违约金;

二、如果被其他用人单位录用,而选择放弃已签约单位,须要同学们缴纳违约金后,用人单位出具解约证明,由学校重新发放新的协议书,实现改签;

三、另外,还有很多单位不约定违约金的,完全是充分沟通协商,采取充分信任的原则,但如果出现不能报到的情况,也请当事人第一时间和对方说明,是诚信的表现。

总之,维护诚信,倡导法制。

签了三方协议不想去了,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处理。 签订三方协议后违约的后果: 毕业生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外,往往还会造成其他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在:

1、用人单位花人力、物力财力,参加人才交流会等,做了大量工作,录用人员的后期工作已考虑、安排,一旦违约,一切工作付之东流,全得另起炉灶,造成工作被动。

2、用人单位往往将毕业生违约当成是学校管理不严,影响学校和用人单位长期合作关系,由于对学校怀疑,以后可能不会再到学校挑选毕业生。现在买方市场竞争激烈,没有需求,也就没有毕业生的就业。随着高校扩招,毕业生将成培增加,学校作为签字方之一不会为个别人的利益影响到明年乃至今后就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和声誉。

3、对其他毕业生有影响。

就提供的信息来看,这种情况不算违约;而且,非常高兴看到题主对个人信誉的关注,说句“讲道理”的话:职业生涯很长,长期来看,信誉比能力更重要。所以,就到底在求职过程中什么是违约相关的话题再多说两句:

第一,求职过程中有违约这件事吗?

当然,主要有两个情况,一个是要约违约,一个是合同违约。
1.要约违约,就是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已经签收offer的情况下,双方一方突然提出违约。也就是说,人家明确告诉你入职相关信息(包括职位、薪酬、入职时间、入职要求等具体信息),你也接受了,然后又突然不去了;或者相反,对方明确告诉你相关信息,你也接受了,然后对方又突然说不招啦。

理论上讲,这个时候是有可能有违约责任的,违约责任在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怎样构成要约成立呢?有两个条件:一个是对方明确的发出邀约且在你收到之间没有撤回;另一个是你明确的接受了对方发出的邀约且没有明确地提出拒绝,这个时候要约就成立了。注意了,不仅是书面的有效,口头的也有效哦。

不过,这个时候对于相关的信息界定难度比较大,而且具体损失的界定也很大,一般是不太会追究的。注意:违约这件事不仅求职者会出现,招聘方也可能违约,而且对于双方来说,在这个阶段追究的难度都很大,一般都是吃哑巴亏。

2.合同违约。对于社会上的求职者来说,是指签了劳动合同却违约的情况;但对于应届生来说,还多了一个三方协议违约的情况。当然,没有签署就不存在这个违约的可能性啦。
不过,这里也提示一下:在求职的过程中,建议慎重签署三方协议,这比劳动合同还麻烦些。因为劳动合同如果刚刚签了就违约,由于在试用期,一般最多提前3天提出来就可以啦;但是三方协议却不一样:一个是有可能三方协议约定违约金,这不是劳动合同而是民事合同,以双方约定为准,约定违约金就必须要支付;另一个是一个学生只有一个三方协议,如需更改必须拿出来原来的三方协议作废后再补发一份,违约后对方如果不配合迟迟不退换,那么,很可能影响心仪offer的签署。

第二,未最终确认前拒绝是权力,不用有心理负担。

在求职的过程中,双方肯定都需要展示尽可能多的实力与诚意。但是,这并不代表我们只能投递一家公司,然后等这家公司确认不录用了再去投递第二家公司。我们同时投递几家公司、对方同时给多个人发出面试邀请都是非常正常的情况,不要有心理负担。

这听起来好像没有必要说,但我辅导的刚刚走出学校大门的很多同学,确实对于拒绝别人感到压力山大,一份明明不是最优的选择,却因为对方HR表现的很有诚意而不好意思拒绝又不愿意去,这其实是浪费彼此的时间。

第三,个人诚信非常重要,不要随意浪费。

这就像找对象,当然不能保障找一个就成一个,也不能保证交往过就一定会结婚,这些都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对感情很不负责任,随便追求任何一个觉得看上去不错的对象,肯定会影响自己的个人形象,遇到真正喜欢、想要长相厮守的人时,人家可未必能够信任自己啦。

所以,在最后再说句“讲道理”的话,个人诚信非常重要,不要随意浪费:

一是,在选择简历投递方向的时候需要有选择地投递。一方面避免浪费时间参与没有意义的面试;另一方面,也减少对方同意我们却不同意的可能性。

二是,求职肯定不会只投一家,所以拒绝一定会有,觉得不合适越早提出来越是靠谱的决定,不要碍于面子犹犹豫豫,最后反而不能有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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