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借条_我朋友在被人欺骗的情况下签了张借条,怎么办?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03:30:48 人阅读
导读:朋友们好!看了标题,感觉这似乎,又是一个凄美的故事…丈夫赌博…妻子贤惠勤劳,忽然…晴天霹雳“50万高利贷”…明确的讲:承担什么责任,受多种因素影响…先看一下50...

朋友们好!看了标题,感觉这似乎,又是一个凄美的故事…丈夫赌博…妻子贤惠勤劳,忽然…晴天霹雳“50万高利贷”…明确的讲:承担什么责任,受多种因素影响…

先看一下50万高利贷!假如真是高利贷,能借出50万,真不容易…也不排除是,赌博欠钱打个条,或者驴打滚儿,坐地抽…积攒起来的…如果是这样,建议向司法机关报案…毕竟,赌博,高利贷不合法!前提是要拿出相应的证据…同时注意好人身安全…

再来看一下责任!首先要考虑,知情不知情?有没有参与?如果知情,又在借条上签个字,或者自愿将身份证等证件提供出来,那,这个责任可能是跑不了了…反之,如果有确实的证据,证明自己,不仅一无所知,也一点没有参与,那就有很大的余地,可以向司法部门提起诉讼…

再来看其他因素的影响!赌博,一种恶习,但传承几千年,说明有时候也会赢…如果一个人,一直赌博,每次都输,这是不合情理的,如果赌赢的时候,这个钱,大家一块享受了,例如置办了房产家具,改善了生活,总之用于共同生活了,作为妻子也受益了,那恐怕也有还款的责任…

综合分析:这里面重要的因素是:知情不知情,有没有直接,间接的参与默许?有没有从中获益?高利贷也需要经过认证,不能个人来判断!通常,民间借贷以月息三分为限,也就是,不超过每年36%的利息,是合法的,24~36%的部分(利息可双方协商,但已经付的,不支持单方面索回,没有支付的也可以不付)!二分利,也就是24%的年息,是受法律保护的…朋友们,可以根据以上的一些,初步做个了解,但实践中,各种情况非常复杂,建议向司法部门或法律相关人士,介绍具体情况详询…

首先是核实借条的真实性,(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数额较大,而且时间也不会太短,)要是确实有这回事,你要还的,历史上都有父债子还嘛,可以在遗产继承范围之内偿还,如果不还,外人知道了是看起你的,今后就没有朋友了,你有困难时别人也不会帮你了,再者你的良心也会不安的。说不定人家可能和你走法律程序,到时说不定赔了夫人又丢兵,就得不偿失了。

你这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法律关系的纠纷,首先你朋友和对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其次,你朋友和对方之间存在劳务关系。两个法律关系是独立存在的,并没有吸收合并的情形。

要解决你所提出的问题,需要我们对两个法律关系逐一分析,以下分析是基于你给出的现有信息作出的,仅供参考。

1、他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并没有消灭

虽然,他们之前的借款都是口头约定,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选择口头和书面的形式来签订合同,所以是合法有效的。

后来,对方以补签借条的形式固定了债权,虽然口头说了做工抵债,但最终你朋友又签订了借条,虽然你朋友签订借条时可能真实意思并不是对先前借款的确认,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之前的借款关系确实存在。

如果你朋友以重大误解为由提起撤销借款合同之诉,在收集证据,获得胜诉上也很困难。

2、做工抵债实际上是个人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

对方以抵债为由要求你朋友做事,实际上他们之间形成的是劳务合同关系,就是你朋友付出劳动,对方支付报酬,只不过报酬用来抵债。

你朋友和对方的劳务合同也是口头达成的协议,没有就如何抵债,做工时长等做出约定,所以举证说以工抵债也很困难,想要胜诉并不容易。

3、你朋友不能在对方的起诉中提出反诉,只能积极应诉;然后再到法院起诉对方支付劳动报酬

综合你给出的信息,所有的情况都对你朋友不利。对方起诉他还款,他不能提出已经用工资抵债的反诉,只能积极应诉,争取在借款金额上与对方基本达成一致,作出对自己有利的争取。

然后,他要做的事情是立即到法院去对对方提起支付劳动报酬的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行业平均工资标准请求支付。

其实,你所提的这个问题,最好的解决方式是与对方在私下协商解决,达成庭外和解。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小额借款,如果以现金支付的,法官内心是足以相信的,如果没借谁又会傻傻的签订借条。

而对方对你朋友的用工行为实际也是明确具体的,双方好好沟通就务工的报酬和借款的金额达成一致认可,然后就可以抵销一部分债务,双方都省下了时间和诉讼费,省得耗时费神,这种小额的诉讼没有任何意思。

借条上只有丈夫一人的签字,妻子不知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这个问题在现实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不少家庭在借款时,都是只有一个人签字,或者是丈夫签字或者是妻子签字,很少会让夫妻双方都签字。

这就导致后期在还款的时候,或者借款一方没有能力还款的时候,双方会产生争议或者说纠纷。

因为这涉及一个特别关键的问题,该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

这个问题在新司法解释出台的前后,区别是相当的大,简直是判若云泥,有天壤之别。

因为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只要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出现的债务,原则上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除非债务人一方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比如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是签字人用于赌博,吸毒或者包小三等情形。

否则的话,基本上都会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而在司法解释出台之后,就有了一个180度的大反转。

新司法解释出台之后,举证责任就完全在了债权人一方。

只有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涉及的借款,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家庭共同的生产经营上,该笔借款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否则的话,该借款只能认定为签字人的个人债务。

也就是说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原则上认定,只有一人签字的借款为个人借款。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属于例外情况。

这就告诉我们一个简单至极的道理。

今后在出借钱财的时候,一定要做到以下2点。

第一,最重要的是自己有足够的能力借款,而且所出借的这笔款项即便失去了,也不会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要核实清楚对方也就是借款的那一方,有没有经济实力来偿还所借的款项。

第三,要让借款一方,夫妻二人都在借条上签字,不管对方婚姻关系是否仍在持续。

这样就足以保证,等到要求对方还款的时候,至少可以要求夫妻二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即便他们的财产只在某一个人的名下,也不会对自己的追偿行为造成不便。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

1、按了手印即代表知晓借条或欠条内容并同意,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当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了借条或欠条,那么这个借条或欠条是无效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五十八条【无效民事行为】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五)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六)经济合同违反国家指令性计划的;   (七)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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