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_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是否要实缴?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1 14:39:37 人阅读
导读: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股东(发起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收资本)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指登记机关只登记公司股东(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总额(注册资本),股东(发起人)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实收资本)由公司股东自主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要求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发起人)按规定期限实缴到位,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验资证明文件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这次修法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为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保障。  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国家鼓励创业,目前注册公司是实习认缴制。与认缴制相对的就是实绩注册资金。

在2013年之前,开公司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是必须先拿出一笔资金(具体金额就是你预计注册公司的注册资金额度)存入一个临时账户,银行根据临时账户的余额出具一份余额通知书,然后找一家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银行的余额通知书出具验资报告,最后凭据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而所谓的认缴制,则不需要在办理注册登记的时候就先拿出这笔注册资金出来做验资,只需在公司章程里面约定好股东认缴出资的注册资金具体的出资期限即可(认缴出资期限最长为20年)。

实行认缴制之后,很多人开办公司的时候都喜欢把注册资金做得很大,但,认缴制后,注册资金真的不需要到位吗?!其实不然,注册资金现在虽然实行认缴制,注册的时候是不需要先拿出这笔钱出来做验资,但在公司章程上面是有明确约定最迟到位期限的,即在公司章程约定的时间期限到期时,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全部到位,否则,未出齐认缴出资的股东将要向已经按时足额出缴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如果公司因经营不善担负巨额外债面临破产清算,此时认缴出资的股东将承担其所认缴出资额度范围内的负债义务,也即认缴出资期提前到期。而如果在办理注册登记时又将注册资金弄得很大,那此时股东将会因此而背上巨额债务。

总之,注册资金执行认缴制后,并非不用到位,只是可以不用马上到位,同时也可以分期到位,但不是不要,更不是越大越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适合即可,切忌贪大。

注册资本认缴制实施之前注册公司必须实缴,股东通过银行直接存款,存款单标注为投资款,带存款单到会计事物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认缴制后如果需要以货币方式实缴注册资本,同样需存投资款,网上登记申报时注册资本选择实缴,如果是属于前置审批的经营范围或行政许可要求验资的需提供验资报告。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有27类,分别是:

1 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 商业银行;

3 外资银行;

4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5 信托公司;

6 财务公司

7 金融租赁公司;

8 汽车金融公司; 

9 消费金融公司; 

10 货币经纪公司;

11 村镇银行; 

12 贷款公司; 

13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14 农村资金互助社; 

15 证券公司; 

16 期货公司; 

17 基金管理公司; 

18 保险公司; 

19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 

20 外资保险公司; 

21 直销企业; 

22 对外劳务合作企业; 

23 融资性担保公司; 

24 劳务派遣企业; 

25 典当行; 

26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27 小额贷款公司。

同时,注意区分实缴注册资本与提交验资报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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