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只有一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_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7-04 03:09:58 人阅读
导读: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以及财产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

只要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以及财产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等,也即是共同财产。

你是在婚后夫妻共同买的房屋,虽然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老公的名字,但这其实是你们双方的共同财产。只要房产证上登记的买房日期在你们结婚以后,那么就可以视为是你们夫妻双方婚后添置的财产,当然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这里需要注意四点问题:

1、结婚时日期。也就是买房时间是在结婚之后。

2、共同出资购买。共同出资的证据。

3、买房合同的签订日期。

4、办理房产证的时间,以及当时的婚姻状态。

婚后买房写一方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分以下两种情况:

  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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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问题及邀请,大白律师回答如下请参考。


婚前全款购买,属于他个人资产;


婚后夫妻双方购买,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还有很多种情形,比如父母出资、按揭等,建议把问题说清楚更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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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也属于共同财产。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你的房子是婚后买的,算共同财产。

其实,结婚了,如果相爱,也不必担心这个问题,是你的就是你的,抢也抢不去。但如果离婚了,该分还是得分。

您好!婚后买的房子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仅要看房产证登记情况,还要看出资的情况。但通常来说,婚姻存续期间买房,若双方没有特殊约定,即使只有一个人名字,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

第一,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方用自己的个人婚前财产全款购买的,那房产仍然属于其个人财产。但如果这套房子是用于出租的,那么租金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如何判定是用个人婚前财产?通常要求是资金流向清晰,建议做到专款专户。如果做不到,比如说房子是由产权人用工资卡支付的,里面既有婚前财产,又有婚后财产,那么就很难界定是否是使用婚前财产买房了,通常法院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如果房子是产权登记房的父母全款购买的,那么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其子女买房,且房子登记在其子女名下,那么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房子属于其个人财产。

第三,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或被继承的,并且在被赠与、或被继承的过程中,已经明确是给产权人个人的话,那么属于其个人财产。这里的重点是,如何借名明确指明的方式?通常如果是继承的话,比如被继承人有遗嘱,并在遗嘱中明确说出,“由xx个人继承“;如果房子是被赠与的,那么在赠与协议中,也应明确说明”是赠与xx个人的”。

其他情况,基本都可以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下面有几点提醒:

(1)如果上述提及的获得财产的方式都不是全款购房,而是需要婚后共同还贷的,那么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当平分。具体计算方式为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偿还的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价格。

(2)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力要求分割,但不一定是一人一半。通常是以协商结果优先;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则法院会根据买房时的出资情况、婚内房产的使用情况、对家庭的贡献程度、和未来的需求程度几个标准进行分割。

(3)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但登记在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仍然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这种情况情况下,如果需要分割的话,是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额度进行按比例分割的。

(4)基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并不明确,所以建议夫妻双方可以提前进行约定,那最后分割的时候就以分割的结果为准了。

希望回答能对您有帮助!

房产证上只写老公一人的名字,如果离婚了会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自然是不一定。

我们在认定房产权属的时候,自然是先看房产证。如果房产证登记两个人名字,那房产自然是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关系比较特殊,除了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以外,还要根据《婚姻法》等有关规定来确定。明年以后这些法律就整合到《民法典》。当然,明年最高院肯定会出台大量的司法解释,以指导法院审理案件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关于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要看主要看购房资金来源和购买时间来看。当然,是否全款购买,这个也将影响双方共有的份额情况。

1、房产若是老公婚前全款购买,那这个房产自然是男方的个人财产。不管离婚不离婚,这都是个人财产。除非男方有办理加名,或者公证赠与,或是其夫妻财产约定以外。

2、房产若是婚前付首付款购买。因为婚后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不管是谁还贷,那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还贷。按规定,夫妻共同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购买。这种情况主要是以购房资金来源认定。如果购房资金是来自于婚前个人财产,那这只是婚前财产的一种表现形式转化,并不影响财产的本质及权属,房产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当然,考虑到夫妻关系的特殊性,个人认为这里存在一个举证问题。考虑到婚姻存续关系期间的收入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购房资金来自婚前个人财产,因房产是婚后购买,那原则上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父母出资购房。这种情况也将影响权属认定。婚后父母全款购房,并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那视为父母对子女单方赠与,房产应当认为个人财产。如果婚后父母只是出首付款,那按婚姻法司法解释二规定,这种情况应当视为对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这要分情况啊,如果你是单身一人,房子是你自己买的,房产证上当然就只写你一人的名字,那么理所当然,这套房子酒属于你个人的不动产,你完全有独立支配的权利。

但是如果你是已婚人士,虽然可能由于种种的原因,导致你们家庭当时买房的时候产证上只写来你一人的名字,但是这套房子也并不是只属于你的,而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并不是你能独自支配的。

我就是这种情况,我们买房的城市限购政策比较严格。我们家买房子的时候,由于我们家只有我一人有刚需购房资格,我媳妇没有刚需购房资格,我们是以刚需的名义报名摇号买房的,所以导致当时房产证上只能写握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向银行贷款的时候,还要求我媳妇签署了对这套房产的放弃协议,银行才可以贷款给我们。

虽然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一人的名字,并且我媳妇签署了放弃协议 但是我认为这些都不重要,因为这套房子是我们婚后买的,不论怎么算,都应该是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资产。

1.夫妻之间房产证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是看结婚日期。主要看购房者是谁?购房的资金来源是谁?购房的资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

2.如果购房一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产,并只登记购房者一方的业主名字,那这房产就是购房者一个人的房产。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产的所有权都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3.同理,如果夫妻之间一方没有动用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属于自己单独举债独立赏还债务,并由自己在不占用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单独购买的房产属于购房者个人房产。

4.夫妻之间一方的家长,亲属,出资。为一方购买的房产,有声明只归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

5.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款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但如果婚姻有变,可以追讨回共同还款部分的平均还款份额。

6.即使是恋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只要是有证据证明你是房产的共同出资人,你们不是夫妻,这房产也是你们的共同房产。

7.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单独购买的房产,产权证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并在房产证上注明,(房屋产权归产权人个人所有)字样的,房屋产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房产证上注明的产权人个人所有。这种情况登记房产证,一般登记机关要求夫妻共同到场,确认登记事实。这属于夫妻之间的财产捐赠,并且一当登记完毕捐赠事实就已经成立。所以也属于产权证所有者一方的 个人财产。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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