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生效条件_定金做为合同生效条件?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2:34:23 人阅读
导读:一、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定金合同除需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须由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二、定金合...

一、定金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要有两个以上合同当事人(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定金合同除需具备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外,定金的成立须由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二、定金合同的生效要件除具备一般合同的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以下特殊要件:(一)定金合同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或被撤销时,定金合同不能生效,已交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定金。(二)定金合同为实践性合同,以定金的交付为要件。(三)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这个问题分两个方面。

1、合同是否有效。

1.1如果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双方已经签字,但是没缴纳定金,合同其他内容也没有履行,则这个合同是无效的。

1.2如果合同中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双方已经签字,但是没缴纳定金,合同主要内容已经履行(如房子已经交付),则这个合同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六条: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1.3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以交付定金为合同有效的条件,合同双方已经签字,只是没缴纳定金,则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只是未缴纳定金一方有部分违约。

2、对双方有什么影响

如果合同中有明确的指出需要支付订金,但是当事人却没有支付的话,当事人的做法等于是违约了,需要自己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得不到双倍返还定金的补偿,也不容易得到其他赔偿(因为自己违约在先),如果乙方违约,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的合同。买卖是商品交换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典型的有偿合同。那么买卖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合同是否有效与合同的类型并没有关系,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所谓意思表示是行为人将其产生、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意思表示于外部的行为。(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法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本质属性,也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当然要件。此外,合同法还规定了合同无效的情形,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的合同,自然是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预付款,不是定金。

先来界定一下定金:定金是合同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确保合同履行预先交付一定数额金钱或其他替代物。

定金有多种类型,在本案里,由于合同尚未成立,只能认定为有预约存在(约束当事人订立本约)。唯一相似的是立约定金。但其中的3000元显然不是立约定金。

原因在于定金的成立需要双方达成定金的合意,即交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约定,应丧失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应双倍返还定金。本案中并没有此合意。一般而言,本身负有金钱义务的一方(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的一笔金钱,在无其他约定时,应解释为预付款。这也与《担保法解释》第118条的意思相契合,即一笔金钱的交付,在存有疑义时,不应认定为定金。

附: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来源:北大法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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