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金应该怎么分配_征收土地补偿款怎样分配?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22:23:46 人阅读
导读:因征收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补偿款应由集体所有,至于该怎么分配,由集体协商。点击我们头像,关注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头条号,惊喜不断!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农...

因征收的土地属于集体所有,所以补偿款应由集体所有,至于该怎么分配,由集体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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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荣幸回答您的问题!

农村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以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助费归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村委会可以截留一定比例用于公共事业管理,但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第十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根据这个规定,土地补偿费主要支付给被征地人,具体的比例由省级政府决定具体的分配办法。

您好,感谢邀请!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地的补偿按照年产值的倍数计算,一般在10~30倍之间属于合理的。此外,耕地的征地补偿还可以参照各省制订的区片综合地价,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可以在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官网查询。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地上附着物一般按照市场价格补偿,青苗补助费最高按照一季产值计算,标准可以在各省国土资源部门官网查询。

征地补偿费归谁,如何分配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收土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三项费用。对这三项费用的归属,法律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农户。

关于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费补偿费具体的分配,各地都有具体的规定,例如:

《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或者被征土地属于农民自留地的,应当将不少于70%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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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来了解家庭责任承包地的权属性,家庭责任承包土地,咱们老百姓都叫责任田,既现在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承包者享有优先的承包权和生产经营权。这是国家土地制度改革【三权分置】给咱们农民兄弟,细化明确了土地使用权的归属。那么家庭责任承包地被征收后的征地补偿款归谁?小编带你一起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细则及其相关案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等费用,安排被征收耕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第一百三十二条【承包地征收补偿】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照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相关案例: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2009〉二中民终字第)
2008年3月,被告山河村征用土地建校,原告赵某承包的(园子田)原承包面积0.9亩,(实际面积1.18亩)被征用。当征田补偿费37760元发放时,被告召开村民大会,假借少数服从多数签名盖章的方法要收回原告部分承包田地,从而达到截留原告部分征田补偿费的目地。而原告所承包的田地,自两包到户至今,经过几度换证,现持有(2007)第096722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现原告赵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将截留的征地补偿费人民币15360元反还原告。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的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最后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上注,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相关规定,和第一百三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做出正确的判定,依法给予原告诉求支持。



综上所述家庭责任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属归承包者个人所有,其主要生活经济来源是依靠唯一现有的土地,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其依法应得的补偿款项无权侵犯,或哄抢,占有。

笔者从事过农村土地征收工作,深知土地征收的政策性极强,下面就结合当地政策作如下答复,本答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土地补偿费是土地征收时补偿费的一种,其补偿计算方式为按面积进行计算,能用于集体经济组织处理的分配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只有扣除公益金后剩下的问题,且需严格按规定而通过的处置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第一,土地补偿费是农村土地征收时补偿费的一种,是按土地被征收的面积计算的补偿款。

一般来说,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共有土地补偿费、生活安置费、青苗及地上构附着物补偿三大部分组成

按被征收的土地面积进行计算土地补偿费,其补偿的标准各地因经济发展水平、地级差异而不同,笔者这里为每亩16000元。生活安置费、青苗及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标准大多地方都会高于土地补偿费。特别是生活安置费因涉及被征地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也补偿标准为最高。

第二,土地补偿费并不直接发放到被征地群众手中,扣除公益金的部分需根据村民自治的规定进行处置。

(一)由土地管理部门代扣公益金。公益金这部分是土地补偿费算账后,由当地国土部门直接代扣缴纳到社保部门,用于征地生活安置对象的城镇社保。笔者这里,这部分占土地补偿总额的80%,且不进入村里和社里的账户。

(二)扣除公益金部分划拨到被征地社的集体经济组织。这部分划拨到土地被征收社,统筹用于安排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或社员的生产生活。

(三)扣除公益金部分的处置分配。按村民自治的相关规定,由社员大家共同讨论、拟定、表决通过方案,是用于发展集体经济,还是分配给社员,究竟如何分配等,都必须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当然该方案须按程序进行公示和报批。

由于这部分资金的分配涉及社员的自身利益,一时要想形成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方案有一定难度,往往会用较长的时间才能达成较一致的意见。

农村征地拆迁,征收的土地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征收农民的承包地,另一种是征收村集体的土地。

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村委会无权分农民承包地的补偿款。

农民的承包地,在承包期内,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农民承包地被征收,补偿的是承包期内的承包经营权,一般征占补偿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安置补偿和土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此两项权益补偿都归承包人所有,村集体无权分配。

村集体的集体土地被征收,村委会有权分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款。

村里面的集体土地是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土地,土地性质属于村集体所有,平时由村集体承包经营,经营所得收益归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补偿款全村人都有权参与分配,包括村委会,分配集体土地收益必须经过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2/3以上村民同意,村委会无权私自支配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任何村民无权非法侵占。

综上所述,尽管说村委会无权分农民耕地征收补偿款,但在实际征收补偿过程中,绝大多数操作权都掌握在村委员会手里,农民的合法权益要想如实获得保障,也是非常困难的,一些村委会违规侵占农民耕地的征收补偿款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不过相信土地征收补偿监管制度会越来越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也会越来越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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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是补偿给户主的,二,不是补偿给家庭所有人员的。鉴于此事应该补偿给土地承包中的所有土地所有人。也就是说,承包地中有谁,补偿费应该有谁的份。其他人不参与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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