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七天试用期无工资_试用期7天,合格录用,不合格没有工资,合理吗?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2 02:34:08 人阅读
导读:试用期不给工资,不合理也不合法。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一般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用人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最低档。劳动者的工资是安身立命之本,不给职工...

试用期不给工资,不合理也不合法。

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一般是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或者用人单位相同岗位工资的最低档。

劳动者的工资是安身立命之本,不给职工发放工资,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劳动者拥有的权力一般有这么两项:

第一,要求用人单位补发试用期这一个星期的工资,并加付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要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因就是用人单位克扣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不足额发放工资的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照此计算,工作不满半年的应当按照半个月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15天工资的经济补偿金,7天的工资加3.5天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合计,25.5天工资。

如果觉得这份工作值得珍惜,那么就忍气吞声继续工作。

如果觉得这份工作没有前途,那么就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并索要经济补偿和工资待遇。

同时还应当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这一点不要忘记了。参加社保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共同义务,谁也跑不了。呵呵。

“企业不给试用期工资”该约定是违法和无效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须按双方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如果你在试用期后离职,单位应当根据合同依法支付就已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所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企业以试用期为由扣发其七天的工资,属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报酬的行为。

建议在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予以诉讼,注意收集相关证据。

谢邀。

仅代表个人观点。

如果你问的是“是否合法”,这个答案就很明确了,哪怕是工作一天,也应该给工资,所以是不合法的。



我们讨论的是“是否合理”。我觉得要分情况,取决于你对本行业是否有经验。

一般来说,有岗前培训的公司,前3-7天都是在培训的,包括行业知识、公司介绍、企业文化、公司愿景、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这些都需要培训成本,在这个阶段,所有新员工都不可能给公司产出效益,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前七天不给薪资是合理的。

如果没有岗前培训,有经验的人直接上岗且产出效益的话,我觉得这类人是可以领薪资的。

而新人本就是学习阶段,不说七天,哪怕15天到一个月都很难产出效益,所以七天内不给薪资,我认为是合理的。

我从事人事部门多年,有部分新员工态度不端正、混日子、耍小聪明、投机取巧,新入职前几天未给公司产生任何效益,还使小性子,上了五六天班,说不来就不来。就这样的态度,我肯定是不会把薪资发放给他们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这个事情要看情况而定。看这个人是否给公司产出效益,如果确实产出了,该给还得给,比如说服务员、普工、流水线工人,只要给公司产出效益的,理应支付报酬。而销售、人事、市场、公关、研发等岗位,并不能快速产生效益的工作,这样的岗位视情况而定。

希望能帮到你。

(图片来源于网络,如侵权请联系删除)

不合理呀,试用期也是有工资的,

你试用期没合同吗,如果签了合同,不给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的!这公司就是想找免费劳力吧,合格的标准还不是他定!中途无故被辞退,还要补偿+1呢!

我的第一个公司对入职员工有一个培训,为期10天的军训,七月份,白天在太阳底站军姿,下午拓展训练,晚上跑圈,最后一天30公里!然后再进行10天的入职培训,虽然没有正式开始工作,但是中途走的,都有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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