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认定标准_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5 06:09:42 人阅读
导读: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500万元(含本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即为小微企业。小微企业认定标准:1、工业企业,年...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500万元(含本数)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即为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按企业全年月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司如下: 月平均=(月初值+月未值)÷2;年平均值=全年各月平均值之和÷2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内容梳理

税收里的那些事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说到税收,不得不提增值税。增值税税作为中国的第一大税种,每年占全部税收收入的近四成。2017年中国税务收入144360亿元,光增值税一个税种就入库56378亿元,占总税收收入的39%,其他17个税种合计也不过60%左右。增值税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增值的税的计算和管理模式区别于其他税收。首先要明确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里的概念,其他税收没有这个概念。一般而言,在增值税纳税人资格上税务局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类型的增值税纳税人也各自有自己的计算方法。借着这个机会,我们来梳理一下相关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顾名思义规模小是它的一个主要特征。注意热点有以下几种:①小规模纳税人依据行业不同征税率为3%或者5%。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但税点为3%或者5%。③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按季申报,每季度结束之后次月15个工作日内为申报期。④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含税销售÷(1+征收率)*征收率。⑤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2018年5月1日以后,所有行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标准统一为500万元)

总结来说: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选择增值税简易征收计税,按照3%或5%征收率计算缴纳,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大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出租不动产、出售不动产和劳务派遣差额计税征收率为5%。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会被税务局强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当然了因为业务需要,可以主动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11%税率调整为10%,17%税率调整为1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特点有以下几种:①增值税的税率依据行业不同分为6%、10%和16%。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税点分别和税率相对应。③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按月申报,每月结束之后的次月15个工作日内为申报期。④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项税尽量-进项税。⑤符合特定条件,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征收计税。

总结来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常情况下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如果符合税法规定的条件,可以选择简易征收计税,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实务案例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or一般纳税人,最主要的区别在于计税方法的选择。不同的计税方法带来了本质的区别。

说的再好,不如举个例子。例一:小规模纳税人当月117万元购进一批货物,销售这批货物收入234万元。征收率为3%。当月应交多少增值税?应交234÷(1+3%)*3%=6.82万元,实际税负率为3%。

例二:一般纳税人当月117万元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这批货物234万元,税率为16%。当月应交多少增值税?销项税=234÷(1+16%)*16%=32.28万元。进项税117÷(1+16%)*16%=16.14万元。当月应交增值税=32.28-16.14=16.14万元,实际税负率为6.9%。

小规模or一般纳税人可以互转吗?

①小规模纳税人主动出击。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业务需要,可以主动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②小规模纳税人被动登记。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不含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税务局会要求强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点没有商量的余地。

③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原来税收政策规定,禁止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但是,今年这个政策开了一个口子,从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一般纳税人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错过这村就没这店,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


文:税里税外

不是很明白题主的问题,根据自己理解从两个方面回答一下。

①如果你想界定你的供货商或者合作方是不是一般纳税人,你可以去对方所属的省局官网或者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官网查询,因为现在主管税务机关在为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时,纳税人税务登记证件上不再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你想界定就可以自己根据对方的税务识别号自己去查:

如图所示,各省税务局官网为方便纳税人,有涉税查询模块,其中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你可以根据对方的资料输入进行查询。

② 如果用一个标准去界定,那么规模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者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达到500万及以上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而且必须是一般纳税人资格,不能选择小规模。

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或者连续12个月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不足500万的,纳税人可以自行判断和根据经营需要及可以享受的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选择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转登记成小规模,而一般纳税人申请实行登记制,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办税服务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只要资料填写符合要求就可以通过,这个条件下,两者之间的界定看纳税人的选择。

  一、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规定:“第三条

  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第四条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对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第五条 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

  (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三)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号)规定:“一、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二、认定办法第三条所称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

  三、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一)款所称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

  四、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二)款所称非企业性单位,是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

  五、认定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所称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是指非增值税纳税人;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一条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

  (二)除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本条第一款所称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四、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第三条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提供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规定:“一、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

  (五)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 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75号)规定:“二、除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情形外,

  营改增试点实施前(以下简称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应向国税主管税务机关(以下简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手续。

  试点纳税人试点实施前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以下公式换算: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连续不超过12个月应税服务营业额合计÷(1+3%)

  按照现行营业税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营业额按未扣除之前的营业额计算。

  三、试点实施前已取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不需要重新申请认定,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四、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如符合相关规定条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五、试点实施前,试点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可由省国税局按照本公告及相关规定制定预认定措施。

  六、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及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在确定销售额时可以差额扣除的试点纳税人,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七、试点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应税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应税服务销售额分别计算,分别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且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九、本公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3、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划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主要标准,一般纳税人企业人员达到规定人数,年营业收入。这=个条件标准达不到就是小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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