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什么资料_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呢?

来源:大律网小编整理 2022-06-16 23:07:00 人阅读
导读: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受理范围­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受理范围­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三、受理事项­(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四、应提交的材料­(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一式两份,内容包括:­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住址、联系电话。 2、用人单位的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3、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5、致送单位名称。­(二)递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的同时,向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劳动关系相关证明;其它证明材料。 3、申请人系用人单位的,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系律师的提交律师事务所公函;代理人系公民的,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五、受理和仲裁程序­(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四) 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六、申请人的权利义务。­1、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1)有申请、答辩、变更、撤回仲裁申请的权利;­(2)有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3)有申请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4)有请求传唤证人,请求鉴定和勘验的权利;­(5)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6)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对方当事人不履行的,有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2、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应履行以下义务:­(1)有遵守劳动仲裁程序和仲裁纪律的义务:­(2)有提供证人、证据的义务;­(3)有如实陈述案情,回答仲裁员询问的义务;­(4)有承担履行生效的裁决书、调解书的义务。­七、仲裁纪律。­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有关人员、旁听人员应遵守下列仲裁庭纪律:­(1)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相和摄影;­(2)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仲裁活动的行为;­(3)不经仲裁庭允许不得发言、提问;­(4)关闭随身携带的寻呼机和手机等通信工具;­(5)不得吸烟。­对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人,由仲裁员劝告制止,不听劝告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训诫,责令退出仲裁庭。对于违反仲裁庭纪律的当事人或代理人,情节严重的,申请人按撤回申请处理;被申请人责令其退出仲裁庭,做缺席仲裁。构成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八、裁决书调解书的效力­1、裁决书­普通裁决:当事人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终局裁决: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以及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在法定期限内劳动者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向法院提起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调解书­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3、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九、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劳动仲裁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十、劳动案件,可以自己处理、也可以委托给朋友、亲戚等代为处理,也可以请律师代理!一般案件,咨询专业人士后,自己处理就可以,不需要请律师!注意事项:1、2008年5月1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实施,仲裁时效由60天变更为一年,并且劳动仲裁不收费!2、劳动案件,若案件比较重大的,建议请律师。花几百元到几千元请个专业人士指点一下都值得。希望可以帮到你。

你好,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你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申请人提提起仲裁时,应当按照被申请人人数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以便于劳动仲裁委员会通知被申请人应诉。申请人在诉状中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词,送达副本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不利于案件解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说服申请人实事求是地修改,申请人坚持不改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可以将劳动仲裁申请书内容用书面或口头方式简要通知对方当事人。对于以口头方式提起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当记人笔录,并将提起仲裁的内容通知对方当事人。

此外,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尾部,要写明递交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名称,提起仲裁人的签名或盖章及提起仲裁的时间。

按照上述要求,如果当事人劳动仲裁申请书的内容有所欠缺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限期要求当事人补正;补正的时间,不计算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审查受理提起仲裁的期限内。

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应当提供准确、完整的仲裁申请资料,现就劳动者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应当注意事项列举如下:

一、发生争议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先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本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政府其他登记注册部门出具的用人单位确立的书面证明材料。

四、规范填写书面的仲裁申请书

五、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六、劳动者的书面仲裁申请材料,由仲裁委员会审查。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规范且书面仲裁申请材料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出具“收件回执”。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出具受理或者不予受理通知书。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申请书不规范或者材料不齐备的,仲裁委员会告知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或出具“补正材料通知”。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员会出具“收件回执”,收到的时间从材料补正之日起计算。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呢?

(1)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权限,同时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等。申请人应提交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后退回原件。

(6)提交《证据资料清单》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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